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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自国家赔偿制度在各国陆续建立以来,国家赔偿责任形式趋于多样化。立法不作为侵权赔偿成为当今国家赔偿责任发展的一种新形式。国家对立法不作为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具有可能性,其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立法不作为侵权责任形式将为我们思考如何扩大国家赔偿范围提供思路和启示。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领域对立法完善的要求日益强烈。中国第一例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作为此要求的先声,意义十分重大。在结合此案界定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前提下,本文对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情况下的救济问题深入的分析,就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国家赔偿问题,提出了"特殊领域立法先行"的实践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将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限定于公共场所和群众性活动侵权两种特定类型,这样的做法并不合适。安全保障义务是为了克服传统的以直接侵权为原型的侵权法理论体系在不作为侵权的责任构成上的不足而发展起来的,适用于不作为侵权。随着社会和侵权法的发展,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解决间接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和认定问题的重要功能,可以适用于所有的间接侵权领域,不作为侵权只是间接侵权的一种类型。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物的支配管领领域和特定社会活动领域。间接侵权的发展与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的扩展,使得侵权法中违法性判断标准从一元结构转变为结果不法与行为不法并存的二元结构,并由此使得间接侵权中违法性与过失的关系呈现一定的交错之势。  相似文献   

4.
我国专利侵权获利赔偿标准的适用表现出“判赔额高、判赔率高、适用率低”的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背离了司法实践的需求,而是因为其具体适用面临现实困境。一方面,我国专利权人受到客观举证能力的限制,现有的证据保全、书证提出命令、证据调查令制度难以有效提高其举证能力,极大地打击了专利权人主张侵权获利赔偿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我国裁判者受到主观适用标准的约束,因果关系定性错误、具体计算缺乏指引、自由裁量空间不足等问题长期未被纠正,导致法官难以合理灵活地运用专利侵权获利标准确定赔偿数额。为此,需要分别从立法论与解释论的路径入手,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即在立法层面要完善我国专利侵权获利证据收集制度,提高专利权人对专利侵权获利证据的举证能力,在司法层面加强对专利侵权获利赔偿标准的适用指引,提高专利侵权获利赔偿标准的适用率。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往往从行政作为的角度设计诉讼制度和规范审判活动,而行政不作为的诉讼规范则以“特例”加以规定。不可否认,行政不作为案件与行政作为案件有很多共性,在没有特例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共同适用有关诉讼规范。但行政不作为毕竟有别于行政作为行为,有些能够适用于行政作为案件的规范不能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完全照搬适用。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涉及行政侵权的主体、内容、责任原则等方面。《国家赔偿法》进一步对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赔偿的方式、标准,请求赔偿程序乃至赔偿经费的来源等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完善了行政赔偿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其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对于作为的行为造成损害,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立法规定得比较明确。而行政不作为侵权造成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在立法上不甚明确。在司法实践中,确认行政不…  相似文献   

7.
从学理上讲,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作为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行为。理论界长期以来对行政作为行为比较重视,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研究却不够充分和细致,至今无法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统一且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定义。行政不作为案件与行政作为案件虽有很多共性,某些规范可以通用,但行政不作为毕竟不同于行政作为,需要对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制度进行完善,有必要形成专门的立法规范和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由于定位不当、人为孤立专利间接侵权等原因,学术界在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概念、行为类型、构成要件及其与共同侵权的关系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必要的争议。解决的途径是在现行侵权立法的整体框架内,在充分顾及专利权的特殊性质以及专利间接侵权的制度价值的前提下,在专利立法中从主观方面、行为性质方面限定共同侵权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郦东钧 《法制与社会》2014,(14):252-253
非刑事司法赔偿法不作为侵权在国家赔偿法没有明文规定,仅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有所涉及。但其在司法实务中有着可观的诉讼需求。本文试从不作为侵权的主体、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免责事由四个方面论述了非刑事司法赔偿不作侵权构成要件,并在最后对怠于执行不作为侵权认定进行了分析。以期有助于新国家赔偿法的适用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张宝 《现代法学》2011,33(4):89-96
归责原则是环境侵权制度的核心和关键,考察现行归责原则理论和实践不难发现,学说上存在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争,立法上面临《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抵牾,实践中不同类型案件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这三重悖论的根源,在于环境侵权未能依据环境学规律区分为拟制型污染侵权和实质型污染侵权,进而适用相应的归责原则:实质型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拟制型污染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超标视为过错,在双方均无过错时,则以公平责任作为损失分担的原则。  相似文献   

11.
叶名怡 《法律科学》2013,31(2):121-131
便权预防责任是《便权责任法》创立的一种新型侵权贲任.比较法经验表明,该责任的出现是当代便权法之最新发展趋势.该责任对传统侵权贲任带来了巨大挑战,具体表现为:归责与归贲依据须重新界定,责任正当性基础遏然有别,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完全被颠覆等.回顾型的传统便权责任框架体系巴无法容纳前瞻型的侵权预防责任,故须扩容和革新,从而形成一种更具包容力的、适合未来发展的崭新侵权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2.
确定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两个关键性的问题,一是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认定公司侵权行为的标准,以区分公司的侵权行为和对外代表公司的自然人的个人侵权行为,从而确定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二是如何科学地界定法人的责任和其内部成员的责任,以使责任主体适格,使真正的责任人受到追究,从而维护公司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服务侵权责任是一项独立的质量侵权责任。承担服务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服务存在缺陷,即服务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包括服务设计缺陷、服务指示缺陷和服务过程缺陷。服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采取过借推定兼顾公平原则。服务侵权责任与产品责任、建筑侵权责任构成我国“三位一体”的质量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4.
医疗损害责任评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规定,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判断标准,强调了“说明义务”和“知情同意”,提出有限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规范医疗损害赔偿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司法鉴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司法鉴定行业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5.
再论环境侵权责任的“原罪”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吕霞  徐祥民 《现代法学》2007,29(4):113-119
一般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行为的正当性,而特殊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在于特殊行为的潜在风险性。环境侵权行为也具有潜在风险性,但其更本质的特点是改变环境或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避免地而不是潜在地给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这是其"原罪"之所在。让环境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不是基于过错或其他什么理由,而是以环境侵权行为的原罪为根据。  相似文献   

16.
对安全保障义务人因第三人侵权所承担责任的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四年多的实践,人们对安全保障义务人因第三人侵权,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产生了疑问,认为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司法实务中都存在一定的缺憾。因此建议将安全保障义务人因第三人侵权所承担的责任,界定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按份责任,以便更好地体现侵权法的目的和发挥侵权责任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作为落实《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重要领域,侵权责任法回应环境问题不能仅局限于环境侵权责任专章。侵权法一般规则未对绿色原则做出适当回应,已与环境侵权责任专章内容的不断发展形成巨大反差,致使环境侵权规则在整体上游离于侵权法体系之外。此状况不仅理论上难以自洽,而且招致了实践争议,不利于对环境权益的保护。在侵权法一般规则中贯彻绿色原则,并与环境侵权的专门规定相互呼应,既是生态文明的时代需求,也是侵权法、民法体系化的必然要求。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应以全面救济环境损害为目标,具化、优化侵权责任方式和责任承担,同时注重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通过多途径推动侵权法一般规则的绿色化,增强侵权法体系乃至民法体系的融贯性。建议修改侵权责任编(草案)的救济范围、责任方式和责任分担等规定,并在《民法总则》纳入民法典时调整相关规范,形成从民法总则、侵权法一般规则到环境侵权专门规则相互协调的环境损害民法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8.
简论医疗侵权责任的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医疗纠纷主要是医疗侵权责任纠纷。在侵权责任法中应统一规定各种医疗侵权责任,而不依医疗事故侵权与非医疗事故侵权区分医疗侵权的民事责任。医疗侵权责任在类型化上应归入专家责任中的一种,医疗侵权责任不宜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应坚持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应设立合理的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对于医疗过错实行过错客观化和过错推定。同时应建立权威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9.
刑事侵权具备"刑事责任"、"侵权责任"双重责任属性,由于刑、民责任在发展进程、互动的路径及效果上的不同,可分化为"因侵权而犯罪"与"因犯罪而侵权",即刑事侵权二分论。"因侵权而犯罪"具有民事责任倾向性,"因犯罪而侵权"具有刑事责任倾向性,解决刑事侵权责任问题须兼顾侵权责任法与刑事法的正义要求。刑民二分论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符合法律价值基础的要求,当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进行内容接轨与功能互补时,可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价值目标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20.
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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