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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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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子伟 《法制与社会》2012,(18):293-294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主体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很多,也产生了很多争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年发布并生效后,有必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船舶碰撞造成油污损害民事赔偿的责任主体进行重新厘定,有助于定纷止争.  相似文献   

2.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诉讼主体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重点讨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经常遇到的两个关键性问题,即谁有权利代表国家提出请求?谁有责任对污染损害进行赔偿?认为在通常情况下只有海洋主管部门有权代表国家提出污染损害赔偿请求,而赔偿主体则通常不仅包括实际漏油船,还应包括货主。  相似文献   

3.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从性质上讲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但又和民法中传统意义上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存在许多差别,在损害事实、赔偿请求的提出、索赔主体——尤其是国家充当索赔主体时等诸多方面都与传统的侵权赔偿制度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由此导致的法律适用混乱状况在我国这个尚未建立完备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国家显得尤为突出。本文指出在油污事故中,明晰国家在索赔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保护我国海洋环境资源以及健全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多种以海洋为基础的工业实现快速发展,海运业、船舶制造业、海上石油开采等行业均在此列。由此造成的海洋油污损害十分严重,对经济和环境影响巨大,但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比较完善的海洋油污损害赔偿模式,受害人维权困难。本文从我国海洋油污现状入手,结合国际公约、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提出了改革海洋行政管理结构,完善海洋油污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解决措施,以期对我国海洋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构建提供明确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对石油需求的逐年增加,船舶溢油事件时有发生,但由于制度缺陷受害方难获赔偿,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没有建立国内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油污损害因果关系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船舶碰撞造成油污损害的因果关系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进而认为没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非油船也承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应当仅由漏油船舶承担.  相似文献   

7.
李凯 《法制与社会》2010,(35):124-125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油污环境管理条例》的正式生效,结合我国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但我国国内油污损害责任立法缺乏体系性和协调性,在与国际公约接轨方面尤显不足,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在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适用问题上仍存在不确定。同时,我国急需建立与油污责任制度配套的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8.
论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国平 《法学评论》2005,23(1):55-60
纯经济损失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公约体系中没有得到规定。依据公约设立的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确认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 ,并制定了赔偿标准来限定纯经济损失赔偿范围。美国 1990年《油污法》也承认对纯经济损失的赔偿 ,但没有明确赔偿范围。我国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公约体系 ,保证公约适用范围内的纯经济损失赔偿 ,另一方面应建立我国的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对石油需求的逐年增加,船舶溢油事件时有发生,但由于制度缺陷受害方难获赔偿,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没有建立国内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0.
船舶碰撞法新形态的生成背景是国际上一系列关于油污损害赔偿立法,并且形成了海上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船舶碰撞法新形态,标志着传统船舶碰撞法律体系和海上油污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的分离。船舶碰撞法新形态的生成具有应然性,同时也昭示了里斯本规则在船舶碰撞法新形态下的普遍适用性。在此背景下,创设“海事侵权”概念成为构建船舶碰撞法新形态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11.
本文首先论述了在我国海域发生油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其次,较详细阐述不同情况下对责任人船舶的扣押问题.本文对我国航运、海事司法实践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纯粹经济损失是否可赔,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莫衷一是.本文通过在法理上和在法律文件上两个层面的分析得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纯粹经济损失,但仅笼统说明纯粹经济损失与油污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不够的,须证明二者间存在合理近因,公约体系所列出的具体标准非常理性,当前处理油污损害赔偿案件时,可参考公约,将其视为国际惯例来适用,今后也应以其为蓝本加快相应国内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3.
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领域设置保险和保证赔偿制度是保护受害人充分赔偿的需要,也是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发展的必然。船舶油污责任保险具有适用范围特定性以及保险的强制性等特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公约体系确立了受害人对油污责任保险人或保证人的直接诉讼制度,但有着特定的适用范围,并赋予了保险人较为宽泛的抗辩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借鉴国际公约,确立了受害人对油污责任保险人的诉讼制度,但由于缺乏配套制度,实践中该制度的适用比较混乱。建议中国建立以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核心的船舶油污责任制度,明定责任保险人直接被诉的情形,以及在直接被诉情形下的抗辩事由,同时明确责任保险人承担责任的形式等。  相似文献   

14.
以十几年来在广东省海域和水域发生的油污诉讼案件的分析为基础,结合向有关执法部门调研取得的成果,疏理油污案件存在较大争议的几个法律问题,对油污案件的定性、索赔主体和损害主体进行分析,对船舶碰撞导致油污损害的责任主体确定进行深入探讨,对油污损害范围的确定、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油污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船舶油污损害损失分担是指由导致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石油进口商和船旗国等主体,按照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序位,对船舶跨界油污损害的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分担赔偿义务的法律机制。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国际社会逐步建立了船舶油污损害损失分担的制度模式,确立了民事责任人的限额民事责任和石油进口方的限额赔偿义务,但没有涉及船旗国的国际赔偿责任。从船舶油污损害损失分担的概念入手,对现行分担船舶油污损害损失的主体及其局限性进行分析,论述建立有船旗国参与的船舶油污损害三级赔偿机制的基本框架及其意义。  相似文献   

16.
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与我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对应,其脱胎于普通法中的侵权法,在实践中逐步走向成文法体系。美国《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和《油污法》等法律克服了侵权法的局限性,建立了完备有效的自然资源损害的评估和救济机制。借鉴美国相关立法中关于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赔偿范围、损害评估规则等规定,有助于突破我国传统侵权法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拘束,在索赔主体、赔偿范围、损害行为认定、损害后果评估、修复责任承担等各方面建立特殊的规则,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7.
船舶碰撞造成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本文总结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船舶碰撞油污损害赔偿方面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并根据法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较详细分析 ,最后在分析基础上提出解决这些的立法或司法建议案  相似文献   

18.
2012年7月1日,关于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有了明确的实施依据,这是个里程碑式的进步但也并不完善。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人们对资源的依赖,路上开采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发展,海洋资源的开发是顺应时代的产物。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我国共有海上钻井平台37座,而这些庞然大物带来的不仅仅是资源,更有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潜在威胁。2010年墨西哥湾钻井平台的漏油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生态的破坏是巨大的,而天价罚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目前我国关于钻井平台油污损害的法律还不完善,因此设立海上钻井平台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避免天价罚单使得企业破产而破坏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避免法律不健全使得经济损失迟迟不能弥补。完善的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9.
霍艳伟 《法制与社会》2010,(31):258-259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对海洋资源与环境的严重威胁之一——船舶油污损害,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当发生事故造成污染损害时,具体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内立法中存在冲突。本文将根据国际公约、美国法和我国国内立法的规定,介绍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主体的问题,并对我国国内立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跨界船舶油污损害中国家是否要承担责任,一直是学界争论的话题。在当前有关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没有规定国家承担责任。但随着超级油轮事故的频繁发生,船舶油污导致的环境损害越来越严重,当前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已经无法对损害结果进行合理赔偿。此时,油船的所属国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呢?本文对国家责任理论进行分析,对跨界船舶油污损害的国家责任进行了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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