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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类案适用是一种与司法裁判具有内在联系的活动。从类比推理和司法说理的角度看,先例的裁判理由对类案适用承担着正当化论证的功能,它不仅为判断先例与待决案件是否类案提供了实质标准,也为类案裁判规则的形成和适用准备了担保理由。指导性案例的参照适用体现了成文法制度下类案司法适用的基本原理,其可以从类案适用的制度背景及法律方法中获得认识。在指导性案例的体例要素中,裁判理由是对裁判要点的形成和司法适用最为重要的部分,案例指导工作不能疏忽对裁判理由及其内容撰述的重视。对此,可以基于类案适用的视角对指导性案例裁判理由的撰述确立一定的目标性要求,并就目前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从有助于类案适用的角度优化指导性案例裁判理由的撰述,应是促进案例指导制度良善发展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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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道德衡量与法律推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规则属于为行动提供理由的指导性规则。行动理由存在一阶理由与二阶理由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前者包含自行权衡,而后者排除自行权衡。法律规则显然属于二阶理由,因此依据规则的裁判实际上是排除裁判者依据一阶理由自行判断的过程,只有法律规则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基础。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存在正当化上的缺陷,因此作为一阶理由的道德理由在特定情形之下将会取代法律规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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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理由乃是司法者对其行使审判权作出裁断结果的说明和阐释。民事判决理由的可接受性已成为衡量司法裁判正当性的内在品格。民事判决理由的可接受性关涉到法官适用的裁判规则、判决理由的受众主体、判决理由的程序性以及判决理由的语境要求等要素的妥适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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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借鉴与创制——"法庭之友"与专家法律意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庭之友"制度有助于法庭作出符合社会公正价值愿望的裁判,提升司法民主化,已成为英美对抗制诉讼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不存在与其完全相同的对应物,但是中国司法民主化的其他形式历来有之,近年来流行的法律专家论证意见书与美国"法庭之友"书状在制度价值、论证内容、法律地位等方面具有共同性,我们应当借鉴"法庭之友"制度的成功经验.将我国专家法律意见制度规范化. 相似文献
5.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认定中的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标准为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需要司法者根据具体案情加以把握。本文借鉴域外法律经验,针对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区分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可以从损害后果的同一性、侵权行为发生时间的同时性、因果关系诸要素加以考虑,并对司法实践中不作为侵权及按份判决问题加以分析,以有益于我国的司法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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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说是连接立法与实践的知识储备和理论桥梁,也是推动司法与社会互动的知识引擎和理论动力。学者的学术观点是法律学说的直接体现。在我国,存在司法判决引证法学学者观点的现象。实证研究表明,268份样本裁判文书中,有60位法学学者的观点被引证307次。法律学说在裁判文书中发挥着解释法律、论证说理及补充法律漏洞等作用,从而增强法官对法律事实性质或裁判结果判断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从应然层面来看,法律学说要为司法裁判提供可能的参考答案,为司法裁判提供有效的法律方法以及通过司法裁判总结科学的司法规律。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表明,虽然司法判决可以成为法律学说的“试验田”,但是从主题任务和实践立场两分的角度看,法学与司法的适当分离是法治持续进步的阶梯。 相似文献
8.
司法裁判运用法理说理必不可少。法理说理既是法官自我认同的表现,也是当事人和公众认同裁判所必须的,更是司法裁判在法律框架秩序内回应民意的重要手段。法官运用法理说理,可将法理融于法律方法之中,对得出裁判规范的过程进行解释、考量和论证,使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同时,法理说理应辅以修辞学方法,充分考虑当事人和公众的心灵、情绪和情感因素,以增强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和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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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就业性别歧视,我国亟待建立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判断标准和识别方法,美国的相关经验值得参考和借鉴。根据美国联邦立法及其司法判例,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判断标准和识别方法是:一种工作类型明显地使一种性别受到限制的职业分类是直接性别歧视;不符合真实职业资格成立要件的差别对待是直接性别歧视;对于以合法的非歧视理由为借口以及与雇佣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性别歧视言论都是直接证据,如果雇主提出的合法的不歧视理由不可信则是间接证据;包含性别歧视的混合动机下的雇佣行为是直接性别歧视;判断间接性别歧视中所做的业务必要性审查主要考察的是成功完成有关工作所必需的最低工作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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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制度的存在有两大基础:法理基础和心理基础。法理基础是初审裁判总有可能存在错误或者瑕疵;心理基础是上诉权人有理由相信通过上诉制度可能纠正初审裁判的错误。民事上诉制度有两大功能:纠正错误裁判和统一法律适用如果上诉审为事实审,上诉制度的功能就主要在于纠正错误裁判;如果上诉审为法律审,上诉制度的功能就主要在于统一法律适用。男卟,大陆法系的上诉制度的功能侧重于纠正错误裁判;而英美法系的上诉制度的功能要更倾向于统一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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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的另一种诠释:权、责、信的统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作为一种独立的制度有机体 ,司法必然包含着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品质和取得社会认同与支持的价值亲和性。从对司法独立的制度及中国背景的实在考察中 ,检视出中国司法之独立的根本障碍在于各级决策层对司法权的独立缺乏信任和中国司法责任机制的缺乏。因而 ,作者主张以责任先行来引导中国司法的全面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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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从司法改革初期积极扩张司法权的一端,转变到面对社会矛盾复杂性而采取自我限缩策略的另一端,暴露出司法权运作边界模糊的问题。社会需求决定了司法的供给,但司法权的能力是有限的,其机能的发挥有赖于一定的条件,而且当事人人数的多少、案件的复杂程度等都会影响司法权的能力。司法权应当恪守自己的边界。对超越自身能力的事情保持克制,是司法权威的必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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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司法民主化备受关注。“司法以实现正义为目标”是考虑司法民主举措问题的根本认识前提,以急功近利心态的片面追求司法的社会认同,放弃了对民主因素介入司法的方式和制度上精雕细琢,司法民主将面临着在实践中走向偏离并最终陷入“司法无存”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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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建设三十年的成就、经验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司法经过三十年建设,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司法制度,树立了科学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中国司法建设的未来是现代司法、中国传统和社会主义司法三大元素合理配置的过程。未来中国的司法建设将以现代司法元素的扩张为主要方向,兼顾中国传统和社会主义司法两大元素中的优势,不断整合,最终迈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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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精英化与大众化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在西方国家的司法领域 ,司法的精英化和大众化两种现象同时并存。它们分别建立在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 ,并有相关的制度予以支撑。司法的精英化代表着司法的“职业理性” ,而司法的大众化则体现了“大众理性”在司法中的作用。它们有着不同的适用空间 ,是相反相成、相互补充的。建国以后 ,我国的司法走的是平民化、大众化的道路 ;与此同时 ,又硬性推行一套别具特色的陪审制度。这是对司法的运作原理和陪审制度的法理缺乏理性认知的结果。中国司法的未来发展方向是走职业化、精英化之路。在基本实现这一目标之后 ,则应该为司法的大众化设定一定的运作空间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陪审团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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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美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11(1):37-43
司法信任是人们基于相信司法机关能够公正、高效处理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心理预期,依照法律规则的指引积极利用和参与司法,并对法官、司法程序、司法裁判及司法制度表示充分的认同与遵从。司法信任的有无与多寡将决定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建设的兴衰成败。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转型对原有信任环境及信任基础的破坏、司法亲和力的下降、职业法官专家系统尚未建立、对司法有限性的认识不足、对司法程序的参与度不够,是我国司法信任缺失的主要原因。要增进我国的司法信任,最终建立高度的司法信任,必须坚持增进司法信任与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相统一,推动人格信任向系统信任延伸,促进交往信任向普遍信任拓展,激励依存性信任向主体性信任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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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于两次历史性社会转型以及第二次转型的三个发展阶段,当代中国的司法价值观发生了四次历史性变迁,即从为阶级斗争冲锋陷阵的政治司法价值观转变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经济司法价值观,而后再演变为为社会稳定排忧解难的社会司法价值观,并走向为法治文明注译导航的衡平司法价值观。鉴于前三种司法价值观本质上都是法律工具主义的产物,是人治的变种,故有必要对其做历史性反思。唯此,型塑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基本内核的多元衡平司法价值观方为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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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不断呈现社会化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下,热点司法个案已开始成为社会舆论所关注的焦点,相关的司法风险也在逐渐地呈现.就司法的社会公信力而言,中国司法似乎已经无奈地陷入到了塔西佗陷阱当中.在司法权威的建构上,中国司法迫切地需要在司法的技术性层面不断地努力.虽然司法技术并不构成公正司法的充分条件,但无疑却是必要条件和最低评价标准.对于司法权威而言,技术性乃是司法权威的一个内在面向,技术性司法权威的建构需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来获得社会的普遍性认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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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陪审制度改革的前景与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陪审制度与司法现代化既存在矛盾性,也存在相容性。矛盾性使其处境困难,而相容性则给其带来生机。陪审制度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但其在现实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当前的重点是限定陪审案件的范围,强中审员的权利,吸收专家型陪审员。而根本的出路则在于现行司法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