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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庭审是集中审理的关键,集中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开庭审理中得以落实的,审理是否实现了集中化也主要是在开庭审理阶段体现出来。对于我国是否实现了审理的集中化,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但我国立法上并没有严格区分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  相似文献   

2.
在立法上,我国民事二审审理方式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径行裁判为例外。随着大量民商事案件上诉,大多数上诉案件进入开庭审理的程序,二审法院压力倍增,于是在实务中法院先行一步,另辟蹊径简化程序审理。但关涉民商事二审程序的检讨与改进尚未引起司法实务界、特别是理论界的广泛关注。文章以简化庭审的理念为切入点,立足于国情,以价值理论为进路,阐释了当前情况下如何合理平衡公平和效率,提出"程序适度"的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前提下,建议厘清开庭审理和迳行裁判的界限;建立二审简易开庭模式,并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当事人可选择简易开庭审理或普通程序审理,使我国民事二审开庭制度走出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3.
《政法学刊》2019,(4):77-86
我国互联网法院普遍面临开庭时间冗长、庭审仍然处于无争点审理或者争点散漫化审理的状态、经过开庭审理后法官依然无法形成确定的心证等问题。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互联网法院没有重视其自身即有技术对审前程序的有效促进作用,缺乏对争点整理制度的有效运用,庭审仍然依循旧的庭审理念运行。现代庭审理论注重案件争点的确定、失权制度的落实,并要求法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履行阐明义务及心证的公开,能够体现诉讼民主、诉讼规律和程序保障,以争点整理引领的庭审方式能够实现案件的集中审理以及突袭裁判的有效防止,并能够为互联网法院庭审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我国互联网法院庭审制度应在现代庭审理论的引领下,引进争点整理与失权制度、实现案件的集中审理,注重法官阐明义务的行使与心证公开,用公共理性重塑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参与权,以此达到对庭审制度革新的追求。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定法上存在着"庭审必备"的误解,即认为只有开庭审理才是法院审理,只有开庭后作出的判决才堪称正当。"庭审必备"的刚性规则是源于庭审范畴的不当扩张,这既淡化了庭审对抗辩论的实质功能,也使大部分的开庭空有形式。我国的判决程序应从以庭审为必要,转变为必要时庭审,对于简单案件采取预判决的机制:法官直接根据起诉与答辩作出预判决,如果当事人对预判决的实体结果没有实质异议,则预判决发生效力;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异议使案件有庭审的必要,则进一步组织开庭审理。为保障当事人不受诉讼突袭,预判决之前双方当事人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但要求一次、及时提出;当事人有通过提出异议而请求庭审的权利,但不诚信的异议将受到惩罚。  相似文献   

5.
开庭背景:对死刑第二审案件是否开庭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说,开庭审理是一般原则,不开庭是特殊情况。然而,长期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影响,二审不开庭成了一般原则,开庭却成为特殊情况,由于缺乏严格、细致、审慎的二审开庭程序,对于关乎生死的死刑上诉案件来说,弊端越来越凸显出来。长期习惯于书面审的我们,虽有审结死刑案件几百起的经历,偶遇抗诉案件坐堂开庭的机率却是少之又少。去年年…  相似文献   

6.
李军 《山东审判》2001,(5):48-50
刑事再审案件的开庭审理,是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亦是准确、有效、及时地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和条件所限,目前我国刑事再审案件的开庭审理尚未全面展开,有的法院尽管进行了刑事再审案件的开庭试点工作,但也仍然存在着庭审功能“虚化”的问题。本文试就影响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及  相似文献   

7.
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基本原则二审开庭正当程序的原则。1.二审开庭的程序性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1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使死刑第二审案件由书面审理向全面开庭审理过渡。审理方式的转换可以在朝夕间完成,但审理方式功能的发挥却是一个漫长的过  相似文献   

8.
集中审理原则是现代审判程序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 ;法庭成员不可更换 ;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我国立法尚未规定集中审理原则 ,为了强化合议庭的功能 ,我国急需确立集中审理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体现了该原则的精神。应进一步建立法官、人民陪审员更换与庭审更新制度 ,实现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的集中化 ,并应实行审判合一以及提高当庭宣判率。  相似文献   

9.
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程序落实情况总体不错,但也暴露出落实不彻底和程序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如书面审理的实质延续、出庭检察员职能薄弱、羁押地开庭积弊重重;应对方案在于完善二审庭前准备程序、强化出庭检察员职能、集中羁押死刑被告人.  相似文献   

10.
公开之道     
学者:公开审理让案情越辩越明被采访人: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7月1日起,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这个决定的出台有什么法律依据和背景?陈卫东: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只有开庭才能真正实现公开审判,二审程序也不例外。但长期以来,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却是二审实行书面审理,高级法院二审死刑案件也极少开庭,这就没有很好地贯彻刑事诉讼法,也不利于确保死刑案件的质量。现在,高级法院对死刑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是充分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院…  相似文献   

11.
How is law made worthless to the marginalized? Drawing on ethnographic observations in Paris and New York City, I establish a typology of devaluation practices in deportation hearings. I analyze how informal court practices devalue court actors, the hearing, and the law itself. Despite different levels of formal protections for migrants, deportation adjudication is pared down and devalued in both cities. This devaluation, however, followed distinct logics. New York hearings were characterized by a utilitarian law logic, where process and ritualistic elements deemed inessential were shed, leaving a stripped-down core focused on case processing. The minimal protections available to migrants were weakened further. By contrast, hollow law emerged in Parisian hearings, where everyday court practices eroded the more generous protections granted to migrants through formal law. While analyses of immigration adjudication have focused on decision-making, determinants of legal outcomes,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formal criteria, I instead conceptualize the courtroom as a space where value is actively unmade through informal practices, drawing on insights from the sociology of valuation and evaluation.  相似文献   

12.
胡晓霞  唐力 《法学杂志》2012,(8):102-106
我国长期以来秉承庭审中心主义,对于庭审前程序的功能仅定位为为庭审做准备。但当下审前程序的功能已经由单一的准备功能发展为包括准备、化解纠纷等在内的复合型功能,即由为开庭审理做准备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展为提供了一个无须审判而结束案件纠纷的解决途径。由此,我国的民事庭审前程序应当具有疏松减压、导向庭审、化解纠纷、整合救济资源与保障社会救济以及彰显庭审前程序价值的功能。  相似文献   

13.
吴小军 《法学杂志》2020,(4):132-140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设定,刑事庭前会议主要解决程序性争议,基本功能是归纳控辩争议焦点,确定法庭调查范围;拓展功能衍生为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规范撤回起诉程序,协商确定审判方式。通过对B市40个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争议的功能有限,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的关系不明,"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程序"现象值得警惕,制度设计与实践操作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未来要谨防庭前会议替代、削弱正式庭审,避免辩护权弱化、庭审虚化等不良倾向,回归庭前会议功能,推动庭审实质化。  相似文献   

14.
莫湘益 《法学研究》2014,36(3):45-61
为了促进集中审理的实现,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庭前会议程序。从规范分析的视角可见,该程序主要处理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争议,具有证据开示、非法证据排除、争点整理、沟通说服、程序分流和调解和解等六项功能。庭前会议既为集中审理做准备,又间接过滤不当起诉,以保障人权。通过样本分析可见,某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将庭前会议中的证据异议等同于法庭质证,赋予庭前会议以裁决效力,这反映出司法实务部门过度追求效率的倾向。庭前会议制度的生长,应当在程序法定原则之下,既尊重庭审的中心地位,保持庭前会议与庭审的平衡,又充分释放其功能和影响,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论量刑听证程序的价值与功能——以美国法为范例的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贻飞 《时代法学》2010,8(1):66-73
美国实行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模式,独立的量刑听证程序包括听证前的社会调查程序和法庭上的量刑听证程序。独立的量刑听证程序通过多方参与,不仅使量刑程序更加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而且通过让法官接触更多、更全面的量刑信息,促进实体公正。此外,如果将量刑上诉、申诉等因素考虑在内,那么量刑听证程序不仅不会降低诉讼效率,反而会提高综合效率。从功能的角度分析,独立的量刑听证程序能够有效地限制法官量刑裁量权,保障被害人的有效参与,拓展辩护空间,扩大检察机关的作用空间,促进量刑程序的公开和透明等。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承继1986年破产法的基本思路,破产程序开始仍然以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始点。但是,按照我国《破产法》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非意味着一定要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从整个制度设计看,只要破产案件被法院受理就要开始破产程序,而破产程序一经开始就要发生一系列效力,如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债权申报、未到期债权到期、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等。如果法院不宣告债务人破产,这些已经经过的程序及损失应如何处理?本文认为,能够恢复的,就恢复;不能恢复的,应当按照过错的不同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破产程序开始后对债务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效力在三种程序中是否一致?笔者认为,三种程序有不同。  相似文献   

17.
我国立法机关于1996年在吸收了对抗式刑事审判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创设了"控辩式审判"方式,以解决庭审走过场的弊端和实现控辩审职能的分化。从司法实践来看,改革者的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我国的刑事审判在实际运作上是一种缺乏对抗的"被告人说话式"审判,具体表现在:庭审上趋于消极但不中立的法官,公诉人对审判的单方面主导,被告人是法庭上的"主角","说话权"受限的量刑辩护人,法庭调查的书面化等。由此导致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双高现象:高效率和高定罪率。  相似文献   

18.
Without a defendant’s appearance in court, the adjudication of criminal charges cannot proceed. The low defendant court appearance rates of Lafayette Parish, Louisiana were identified as a high priority to address. A pilot project was implemented, in which, Lafayette Parish Sheriff’s Office (LPSO) Information Officers would call defendants approximately 5–9 days before their pretrial court appearance. This process began in September 2014. LPSO staff attempted to call all non-incarcerated or diverted defendants with known contact information. LPSO staff documented when calls were made and the type of response (spoke to defendant, left a voicemail, no answer, inoperable phone or spoke to friend or family member). Calls were made to defendants with court appearances in arraignment hearings, misdemeanor pretrial and trial, felony pretrial and traffic court. Court appearance rates for all court hearings increased from 48 to 62%.  相似文献   

19.
韩成军 《河北法学》2012,30(7):95-100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所涉及的庭审问题较多,但颇具代表性的问题主要是仲裁程序通则以及仲裁审理范围书问题.仲裁程序通则主要解决的是整个仲裁庭审程序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问题,其主要涉及当事人决定仲裁程序的权利、仲裁庭对当事人的平等对待,以及仲裁庭适当进行仲裁的权力这三个方面.仲裁程序通则所确定的平等对待当事人以及适当进行仲裁的原则,对于贯彻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及推动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仲裁审理范围书是国际商事仲裁院所独有的一种仲裁庭审程序,目前虽还未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但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仲裁机构完善仲裁庭审程序应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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