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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准物权转让,是准物权自其主体处移转到受让人之手的过程,在不承认物权行为制度及理论的法制下,它属于事实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结果,即准物权归属于受让人的现象。而准物权转让合同则为引起准物权转让的一种法律行为,并且属于债权行为。准物权转让,在德国和中国台湾的法律上实行无因原则,而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上多为有因的。需要登记的准物权转让,需要准物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和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毋需登记的准物权转让,只需要准物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但在转让人无处分权时,转让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相似文献   

2.
股权转让合同受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双重规制,其既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又具有自己的特性。股权转让合同以自成立时生效为原则,以批准或登记生效为例外。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只发生债权法上的效果,不会当然引起股权的变动。股权变动须经过法定的公示方式,股权变动的不同公示方式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意义。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状况以及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影响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分不同情形做出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3.
论未生效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生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 ,它是法律对合同的暂时性评价 ,是合同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未生效合同概念之生成源自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区别。它包括四种类型 :须批准、登记型 ,附停止条件型 ,附始期型及效力未定型。它在合同效力体系中 ,应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而不是有效合同等。最后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对未生效合同效力中最重要的相对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由于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合理运用矿产资源不仅关乎社会公共利益,也事关国家战略利益,因此,矿业权作为其载体,在转让时确有以行政审批加以管控的必要性。需要明确的是,依法成立的矿业权转让合同既不因批准而必然有效,也不因未被批准而当然失效。矿业权转让合同在批准前,效力未生效,但其中的报批义务不依赖合同获批而生效,负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报批义务时,应采取违约责任的归责方式。  相似文献   

5.
民法依其本质属性明显地区别于行政法,但因市场经济先天地带有弱点,如其自身无法阻止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政法适当介入,与民法衔接和配合势所必然,中国民法尤其如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物权变动与行政主管机关及其行为密切相关,但其中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确权,只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是行政合同,而是民商合同。建造建筑物需要行政法规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十分必要,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则取决于政府是否继续允许期房预售。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等合同,至少在目前还看不出不需要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某些合同的生效以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为法定特别要件,应予坚持。  相似文献   

6.
取水权转让合同是引起取水权转让最为常见的一种法律事实,是取水权转让的基础行为和原因.取水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即可发生取水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我国没有关于取水权转让合同的规定,只能参照与其相似的买卖合同的规定,但二者差异甚大,取水权转让合同不仅主体特殊,其转让范围和期限也必然会受到生态化的诸多限制.针对在实务中容易出现纠纷的几种特殊的取水权转让合同,亦有必要对其效力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7.
合同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未加以严格区分。尤其对合同的生交和有效更是混淆使用,把不生效合同当作无效合同处理,造成系列交易锁链的中断。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合同成立的对应概念是“未成立”;有效的对应概念是“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生效的对应概念是“不生效”。  相似文献   

8.
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实现的问题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不明确,导致抵押权在抵押物转让后是否可以追及实现理解上的混乱。通过抵押物转让行为的效力和转让后抵押权追及力的分析,认为抵押物的转让与是否通知抵押权人、告知受让人没有关系。抵押物转让后,登记生效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协议生效的抵押权、公证过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未公证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9.
股权作为社会财富的重要载体,在市场交易和流转中颇受投资者的青睐。瑕疵股权转让顺理成章地成为市场经济中常见的法律现象。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亦成为法学界长期争论的主要焦点之一。目前学术届关于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传统主流观点主要有四种学说,每种学说大相径庭,各方争持不下。相对而言,建立在传统主流观点基础之上的新观点——"综合区别说"显得更具说服力,该学说是对传统主流观点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合同法》第 4 4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合同法》有关批准、登记的条文还有总则第 77条第 2款 ,第 87条 ,第 96条第2款 ,分则中赠与与合同第 187条。另外 ,在买卖合同中 ,第 133条和 135条也涉及到批准登记。对这些条文的理解均取决于对第 4 4条的解释。首先 ,从第 4 4条的规定看 ,《合同法》区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从而改变了将两者混淆或认为没有必要加以区分的观点。对于大多数的合同来说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同时发生的 ,也就是说合同在…  相似文献   

11.
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合同的效力包括对缔约人的效力与对原权利人的效力。对缔约人而言,在缔约人为善意时,属于认识错误的问题;在转让人为恶意而受让人为善意时,合同的效力为可撤销;在双方恶意时,合同原则上无效,原权利人则有权决定其有效。对原权利人而言,权利人通过对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代替转让人成为了合同当事人,针对权利人的追认权,法律应赋予受让人撤销权。善意取得能够排除受让人撤销权,转让合同有效,但不能以此说明转让合同有效是善意取得的要件;受让人撤销合同的,将排除其善意取得,也不能以此说明善意取得是转让合同的要件。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与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没有直接关系。  相似文献   

12.
合同效力制度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各项合同立法和司法解释都应将合同效力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规定。但我国旧有的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均未对合同的效力与合同成立作严格的区分 ,不仅未使用“合同生效”概念 ,在体系安排上也没有把合同效力作为独立一章 ,而是将其有关内容并入“合同订立”一章 ,并且也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效力形态 ,这些做法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弊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合同效力制度作了科学、合理的规定 ,完…  相似文献   

13.
合同的效力在不同状态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及相应的民事责任,从我国现行法律看,可将其归纳为合同成立、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效力待定)、合同生效、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变更)七种不同的效力状态。作为一名企业法律工作者(或管理者),掌握合同效力特殊状态,对维护企业的权益尤为重要,可以利用合同不同状态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企业自身的利益,促使合同生效或故意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用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从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本文阐述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析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与区别,进而指出合同成立与生效在效力上呈现出同一与分离两种形态。  相似文献   

15.
20 0 0年 3月 1 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首次对效力未定合同做了明确的规定。本文拟从以下几方面对此类合同做一个初步的分析、研究 ,以期深化对《合同法》相关内容的理解。一 效力未定合同的含义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顾名思义 ,所谓效力未定合同是指虽已依法成立 ,但其效力在成立之时却尚未确定的合同。具体而言就是指已经具备了合同的成立要件及部分生效要件 ,但尚不具备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第三人或本人即权利人的追认的合同。此种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予以追认 ,故又称效力待定合同。效…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对这类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一直存有争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作了明确区分,这为研究此类合同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笔者对此类合同根据不同情况区分为三种情形:(一)此类合同不成立;(二)此类合同已成立但无效;(三)此类合同有效.同时本文还对与此类合同有关的合同的书面形式与其他形式及合同生效的手续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7.
诉讼合同是当事人间旨在对诉讼程序施加某种影响 ,以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合意。诉讼合同存在的理论基础是程序主体性原则和私权自治。诉讼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 :第一 ,诉讼合同的主体存在着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第二 ,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第三 ,当事人订立诉讼合同应当具有影响诉讼发展或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目的。诉讼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 :诉讼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能力 ;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诉讼合同的效力不仅及于立约当事人 ,一部分诉讼合同对法院甚至第三人也发生效力 ,这就是诉讼合同效力的扩张性。  相似文献   

18.
保险费是保险人的收入来源 ,支付保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等无对此作出了不少规定 ,但在立法及现实操作中还存在不少疑点。一、保险费支付的性质界定《保险费》第 13条规定 :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的支付发生于保险合同成立后。显然保费的支付不是合同成立要件 ,但有人认为保费的支付是保险合同生效要件 ,保费支付时保险合同才发生效力。在我国《合同法》制定以前 ,我国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费》亦仅仅规定保险合同成立 ,而未规定生效。那么 ,保费的支付是合同的…  相似文献   

19.
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的原因,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物权法和债权法上的双重效果.股权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发生变动,但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只有股东名册记载的变更,才能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股东名册记载的变更,能够对抗公司,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才能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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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具有相应资金对应、可定期收取红利的合法股份。未经登记但达成合意的干股转让行为在《公司法》上并未生效,但在《刑法》上却发生了事实转让,也应当认定为行贿。司法机关应当集中搜集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时间记录、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约定、贿赂双方关于股权转让行为时间的供述等证据。干股行贿未遂数额(干股价值)可能远高于既遂数额(红利数额),完全采用既遂吸收未遂的处理方法,难以达到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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