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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的原因,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物权法和债权法上的双重效果.股权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发生变动,但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只有股东名册记载的变更,才能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股东名册记载的变更,能够对抗公司,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才能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股东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合同法》与《公司法》相结合的二元思维考虑,股东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有限。《合同法》应当关注相关规范的性质与立法目的、受让人的主观善意等要素,《公司法》应关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发展规律与非法定权本性、股权变动模式对合同效力判断的影响等要素。认定未满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并辅之考察受让人善意与否的效力判断模式,能够同时实现满足理论自足、遵循公司规律以及符合社会实际的多重目标。  相似文献   

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涉及新旧股东的交替,新股东的股东资格何时认定将对公司及第三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公司法》规定了股权转让经变更工商登记后得对抗第三人,但尚未明确新股东的股东资格的生效时间,导致实践中的不同判断标准,亟待解决。未变更工商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其股东资格并不完整。  相似文献   

4.
对《公司法》第72条股权转让的解读和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公司法》对转让股权的股东身份未作区别,是一个缺陷。对自兼董事、监事的股东的控股股东,其股权的对外转让不应使用“过半数”,而应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甚至全体股东的同意;股权转让中“同等条件”的转让价格,一方面采用单一的股权转让价格,即采用综合评估与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另一方面赋予其他的股东异议权,认为价格不合理,可申请鉴定或者直接诉诸法院。  相似文献   

5.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股东股权自由进行内部转让,但公司章程对内部转让进行的限制是有效的。当二人公司股东内部转让导致一人股东时,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对外转让的股东表决权应当按照人头分配原则,如果其他股东不优先购买股权,则视为同意转让,而且股权可以部分对外转让。  相似文献   

6.
指导案例67号的裁判要点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权不适用于合同编草案第四百二十四条所规定的一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这显然是不恰当的。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下,草案第四百二十四条应适用于股权转让合同。但是由于交付方式的特殊性,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在适用草案第四百二十四条时,应将其适用条件限制在变更股东名册之后。催告程序的增设使法条更加贴合保护买受人的立场。但是出卖人即使不履行催告程序依然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当由于买受人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原则上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请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就股权转让合同而言,基于公司内外部因素的考量,可以限制出卖人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这一限制非必要不得适用。  相似文献   

7.
股东可以出质股权。我国大陆《担保法》及台湾地区《民法》规定股权质押适用股权转让的规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在公司内部受到限制。日本公司法则规定股权质押设立时,不适用转让限制的规定,质权实行则需要公司同意。由于股权质押与股权转让的差异,使得内部限制的立法产生了诸多适用上的难点,而日本的区别质权设定和质权实现的立法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健全与完善,人们在经济领域的交往与合作也日趋频繁,特别是在公司存续过程中,经常可能发生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的情况,从而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其中大多数案件涉及到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由于立法上的疏漏,  相似文献   

9.
瑕疵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多集中在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瑕疵股权转让后相关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上。但因现行商事法律及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且各地法院的执法意见又不尽一致,导致执法不统一现象突出。本文以当前公司运营实践和商事审判实践为分析背号,侧重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瑕疵的视角,结合现代公司资本制度和现行商事合同效力制度,重点对前述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阐明了法院应遵循的审理思路。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面规定了公司章程,从而排除公司法适用的条款,充分体现了章程自治原则。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应当遵循公司章程意思自治有限原则、股东意思自治补充原则和股东平等原则、股东权益保护原则。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对象条款、对于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行使条款,对于股权转让价格规定。对于强制股权转让规定的效力应进行适当认定,对于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自行办理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应当从严认定,公司章程限制转让条款的制定方式对其效力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应当激励股东在公司内部通过协商解决,尊重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方面的意思自治,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控制地位,以及促进公司僵局合理解决等方面进行法律适用,促进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1.
公共治安承包作为一种有益的制度尝试,从理论、社会、法律三个层面来看存在其正当性之空间,为行政法理论基础所兼容。治安承包制度可依托于行政委托,治安承包协议本质为行政合同。面对诸多法律困境,应从法律和实践两个层面规范治安承包行为,明晰承包范围、规范招标合同、明确公安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如何完善治安承包的制度化路径是目前公共治安承包摆脱尴尬处境,迈向法治化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2.
在合同关系中,区分合同实体与合同程序可以为合同公正性评价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以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的等价性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实体公正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差,固守这一评价标准也不完全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而以平等协商、自由选择过程以及体现诚实信用的互动关系为主的程序公正更适合现代社会正义观的判断。评价合同的公正性,原则上可以程序公正为首要考察因素,具有程序正当性的合同就可以认定为公正、合法、有效的合同;只有显失公平、需情势变更之类的情况才有必要考虑从实体上重新平衡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在罗马法早期,合同的效力来源于特定的仪式。在合意作为合同本质被发现后,合同法经历了祛魅的过程,合同形式不再作为合同效力的来源。此后,合同形式的功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它作为维护实质正义的工具在某些领域出现了勃兴。  相似文献   

14.
不正当影响是对英国法上传统胁迫学说的狭隘适用范围的克服,由衡平法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发展而来的一种确认合同效力的制度。在不当影响制度的发展中,形成了英国的分类式和构成式的判断基准,它不仅为英美法系国家广泛运用,而且也开始为大陆法系国家吸收和借鉴。我国合同法未对不正当影响进行规制,而英美法上判例实践所形成的原则对我们处理类似的情形具有借鉴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股权为基于股东资格所获得的,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享有的经济利益和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理论界对股权的性质认识不一,通说认为股权是社员权,但社员权理论存在诸多的缺陷.股权本质上应属于一项独立的财产权,既非物权也非债权,而是以财产权为核心构建的一系列权利的集合体.作为一种新型独立的财产权,股权不但具有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而且还具有基于股东地位而享有的为维护股权合法利益而存在的一系列辅助权利的权能.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期限制度问题实质上是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择适用的问题。文章从立法现实到立法理念得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协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即劳动合同期限选择应关注公法和私法精神的共同追求;关注劳动者的保护和管理的结合;关注法理层面上和其他法律部门共通的精神,即自由,公平,正义,秩序,效率等。并提出我国劳动合同立法的修改建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详细规定和构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限制,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范围等。  相似文献   

17.
赠与合同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一类有名合同 ,同时它也是在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转移一定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单务、无偿合同。文章就赠与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及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的抗辩权等问题 ,结合我国《合同法》立法实践展开了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为劳动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以其自身的特殊性而区别于其它种类合同,因此,专门的劳动合同法创制工作应该提上议事日程.文章沿概念逻辑顺序,对劳动合同的概念,特征进行分析,并提出劳动合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从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概念开始,借鉴私法学说中的负担和处分理论,从负担和处分的角度分析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结合《专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专利权转让中的负担效力和处分效力,认为其中的负担效力在于使当事人负担义务,而处分效力则在于使专利权转让,强调了私法学说研究对知识产权法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规范、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和重要方面.无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典型形态和首要之义,而有限度、有范围地将无效劳动合同、双重劳动关系的某些情形纳入到事实劳动关系中使得其外延出现了明显的扩大趋势.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与缺陷是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形成的主要原因.事实劳动关系的本质之核,在于维护与实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追求实质上的劳动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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