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冯果 《政法论坛》2016,(4):126-137
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公司理论研究的深入,股东同质化假设正从多个维度被股东异质化现实所推翻。股东异质化突出表现为股东的利益、目的和能力的不同。正是出于对股东异质化的认识,域外国家提供了包括双层股权结构在内的其他股权结构形式。在我国,一股一权与股东异质化的结合导致了股东偏好满足成本过高、治理低效、股东与公司利益偏离等问题。双层股权通过灵活的股权配置与股东异质化需求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契合,合理地引入双层股权不仅可以软化僵硬的股权结构,而且可以对股东异质化现实给予有效的回应。  相似文献   

2.
公司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司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包括股东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和董事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是指当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的决议事项与某一或某些股东(董事)存在特别利害关系时,这些股东(董事)或其代理人不能以其所持表决权参与表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作为矫正失衡的股东利益关系,防止控制股股东、公司“内部人”滥用资本多数决和控制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活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的一种表决权行使机制,与表决权限制制度不同,公司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有其独特的价值取向和行使规则。我国公司法对此一制度予以借鉴和移植,将对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定,甚至对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理性运作等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上市公司控制权强化机制有助于稳固控制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但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实践中常见的是终极控制人利用"双层股权"及"金字塔结构"操控公司行为。各国或地区采纳的规制路径可归纳为四个种类:一是规制"双层股权",消解金字塔结构;二是消除"双层股权",但允许"金字塔结构"的存在;三是有限地采用"双层股权"与"金字塔结构";四是禁止采用"双层股权"及"金字塔结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计对控制股东的规制路径,联系我国公司运作的实际,可以保留股权控制的"金字塔结构",但应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根据该结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可先行在诸如创新型公司及国有控股文化传媒企业中,将"超级表决权股"限制在IPO之前,要求上市公司公开采纳该结构的相关信息及对公众投资者利益安全性的保障措施。建议在维持既有股票市场板块格局的同时,对证券市场进行差异化安排及制度创新,建构"隔绝控制权强化机制"以严格执行公司治理标准,通过设定"不受等比现金流权支持的表决权"上限规则,以配套实施证券监管中的仲裁机制。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治理中,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一股独大”,股东之间平衡的利益关系被打破。在无任何有效监控时,控制股东极易滥用控制权谋取自己私利,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因此,矫正失衡的股东利益关系,防止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应当要求控制股东行使控制权时承担诚信义务。本丈正是以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现状为研究基础,并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以期学以致用,使其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5.
国有股也是"股份",其股东权与其他公司的股东权应没有本质区别,国有股东同样也应当具有股东表决权及其它权项。1992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明显发生改变:国有股下降,法人股上升;非流通股下降,流通股上升。这种股权结构呈分散与均势状态的情形,使得投票代理权制度在利益的博弈中走进人们的视野,走上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历史舞台,从而也为国有股表决权代理关系的明朗化、国有股表决权代理制度的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国有股表决权代理关系及表决权的代理运行在国有股东表决权代理关系中,首先要确定的是谁是股东,谁是代理人,谁是第三方,即主体问题。国有股权最原始的股东应该为"全体人民",但"全体人民"不可能来行使这个  相似文献   

6.
实证分析表明,大小非解禁虽然已持续近两年的时间,但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的股权结构总体上仍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然而,变革中的市场、法律和政治所形成的合力将推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上从高度集中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逐渐转型。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阻碍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股权结构的转型为公司治理问题的缓解提供了契机。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有多种类型,比较而言,既有控股股东又有制衡股东的股权结构更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绩效,因此,它应当成为大小非解禁过程中政策引导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分析我国目前的股权结构特征出发,认为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的特点下,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汲汲可危,突显了公司法对小股东表决权保护的不足。继而对现行的保护小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措施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包括网络投票制度、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和表决权征集制度。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某些企业的大股东取走上市公司所募资金,甚至套取公司上市以来所创造的全部利润的事件屡有发生,这种对于中小股东明火执仗的抢夺,可谓触目惊心,发人深思。是什么原因使得此类事件一再发生?追根溯源,关键问题出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改制不彻底、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不少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股  相似文献   

9.
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的存在,不是为了督促多数股东恪尽忠实义务,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免受公司管理层的非法侵害,而是为了协调不同股东对交易的不同风险偏好,促使公司从事提升全体而不是部分股东利益的交易。从这个角度出发,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应适用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应赋予表决权股东,不应具有排他性。  相似文献   

10.
国有上市公司无效率的治理结构造成这些公司的代理成本过高,因而处于低效运行状态。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的高效运行,应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建立有效的国有上市公司间购并的制度可使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成本最低,而且能促进国有上市公司有效治理结构的建立,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实现国有上市公司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11.
公司投票代理权制度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美、德、日等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均已建立起本国的投票代理权制度。通过对发达国家的投票代理权制度比较研究不难发现,该制度的有效运作需以分散化公司股权结构为前提条件。我国上市公司已开始呈现股权分散化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我国投票代理权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我国投票代理权制度时应考虑确立备案制监管模式、明确信息披露的要求、禁止有偿征集、充分保护股东建议权、明确有效委托方式并建立虚假陈述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2.
肇端于英国的信托制度在美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其弹性机制被运用于众多的领域,投票权信托就是信托制度在美国公司法中的一种发挥.它是享有投票权的股东根据协议将其股份转让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有该股份并行使投票权.投票权信托的灵活机制在促进公司治理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有着独特的价值,故中国目前应着手引进该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公司表意吸收争议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管晓峰 《中国法学》2005,(4):103-112
公司表意吸收是指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者以自己的意志取代少数表决权者的公司行为。公司表意吸收既可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也可使公司部分成员利用合法的表决程序转移公司利益。为了有效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对曲意运用公司表意吸收方法进行欺诈的法律救济措施是:运用现有法律资源限制决策层股东的表决额;建立有限公司股东对特定事项的否决权;建立异议股东的市值保全制度;将累积投票方式扩大至公司分红表决;建立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制度和完善股东的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4.
This paper attempts to investigate the determinants of the capital structure of a sample of 972 listed companies on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and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in China in 2003. Various theories, namely, the trade-off, pecking order and agency theories, are deployed to explain and predict the signs and significance of each factor identified by Ragan and Zingales (1995) and Booth et al. (2001). Furthermore, we include institutional shareholdings, including state agency shareholdings, state-owned shareholdings and privately owned shareholdings, as corporate governance variables to examine the effects of corporate structure on the debt financing behaviours. As well documented, we find that profitability is negatively related to capital structure at a highly significant level. The size and risk of the firms are positively related to the debt ratio – but only in term of market value measures of capital structure. The years of the companies being listed on stock markets are positively related to capital structure, indicating the access of the firms to debt finance is more easily judged by book value. Tax is not a factor in influencing debt ratio. Ownership structure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the capital structure. The firms with higher institutional shareholdings tend to avoid using debt financing, a behaviour that can be explained by entrenchment effects. A further classification of the 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s reveals that, among the three groups of institutional shareholding, the state institutions, including state agency and state-owned institutions, were more averse to debt financing, particularly for state-owned institutions. There is no strong evidence indicating debt-averse behaviour by domestic 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s.  相似文献   

15.
钱玉林 《法学研究》2013,(6):119-130
在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呼吁下,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引入了任意性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少数股东的权利。虽然立法上采取了任意性累积投票制,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样本上市公司实施了累积投票制,这与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对累积投票制倾向于采取强制主义的态度是分不开的。实证数据显示,一方面在目前的股权结构下累积投票制的实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累积投票制在上市公司中未能得以有效实施。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影响累积投票制有效实施的问题,包括等额选举、股东大会会议出席率低以及表决权的不当行使等实践层面的问题,也包括提名资格限制、当选原则、选举方法以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分别选举等制度层面的问题。从数学的角度分析,累积投票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实施的空间和价值。  相似文献   

16.
高海 《现代法学》2012,(5):70-77
优先股的设置直接影响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和治理机制。基于学界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非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股、集体股和外来资本股设置为优先股的理论观点,通过梳理优先股的特征和类型、考察农地入股实践中的利益分配和股权设置,可以发现: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股设置为优先股,会在利益分配、表决权行使、出资比例限制等方面引发诸多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股还不宜设置为优先股,但是却可以授权合作社章程自主决定是否将集体股和外来资本股设置为优先股,并从优先股类型、表决权行使以及累计未支付优先股股息与社员责任的协调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7.
张舫 《现代法学》2012,(2):152-163
股东控制是美国公司法的基础,而"一股一权"则是该基础的核心。纽约证券交易所在20世纪初迫于政治压力,在上市公司标准中确立了一股一权原则。但在1980年代,纽约证券交易所因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的竞争压力,放弃了这一上市标准,引起了美国学者对该原则的广泛争议。一股一权原则的合理性尽管经过了学者的多次论证,但大部分国家公司法并没有将这一原则贯彻到底。实证研究表明,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并不存在确定的关系。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设计股权结构,可能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但其前提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8.
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权主义是公司作为一种资本制度的必然选择,股东大会权力的缩小,董事会权力的扩大,发挥经营者在业务经营管理领域的专长,是实现公司灵活、高效经营,增强公司活力的客观需要.然而,股东主权相对主义却遇到了新的困境:法律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在公司权力实际运作中,配置给了大股东或经营者,而应享有主权的广大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均无法对实际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和经营者实施有效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9.
传统公司代理理论与制度基于股东"同质化"假定的逻辑基础而展开,"资合性"正是对这一基础的法理化表达。股东"同质化"假定具有人性同质与利益同质之内涵,建构其上的股份公司内部权力配置以资本作为唯一标准,形成了权力定位中的股东会中心主义、权力分配中的股份平等原则和权力运行中的资本多数决原则。但这些权力配置原则所产生的诸多流弊已然昭示出其逻辑基础存在先天缺陷。股份公司股东"异质化"现实已经得到公司理论和实践的有力佐证,并不断催生出股份公司内部权力配置的结构性变革。  相似文献   

20.
赵骏  吕成龙 《现代法学》2012,34(4):83-97
日渐活跃的企业并购在给我国上市公司带来发展繁荣的同时,亦为控股股东的自利性行为提供了新的媒介和手段,其往往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股权、资产的移转来实现利益输送,不断侵蚀中小股东的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而立法上的缺漏和监管上的匮乏却对此捉襟见肘。面对屡见不鲜的控股股东自利性并购,法律的不完备性日渐显现,使得私法诉讼难以成为有效的利益输送阻遏手段,而建立有效的证券监管体制和自律机制将能有效补充司法处理的短板。因此,针对控股股东愈渐隐蔽化的自利性并购行为,应该以"分而治之"的思路建构全景式的三维法律治理方案,从司法救济、证券监管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制度维度进行全面治理,特别是通过优化证券监管职权配置和明确控股股东信义义务来增强阻吓频度与力度,最终有效阻遏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促进我国上市公司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