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该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证券法》在市场运行机制、投资人权益保护和市场法治监管等诸多方面,丰富发展了原证券法的相关内容,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可以说,《证券法》在拓展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空间的同时,也赋予了人民法院更为艰巨的使命。 相似文献
2.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的道路上又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法"和"根本法"。本次修法是证券法第五次修改,也是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过程历时四年半,于2015年4月首次提请审议,之后于2017年4月、2019年4月、2019年12月进行了二审、三审和四审。 相似文献
3.
证券法发行上市条款的重大修订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全面修订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标志性事件,许多重大条款的修订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创造了条件。其中,证券法对发行上市体制的修订为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上市监管体制,强化市场主体对证券发行上市行为的约束,提高市场融资效率指明了方向。笔者试图从证券法重大条款的修订历程入手,通过对繁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理清证券法修订的基本脉络,并对证券法发行上市条款的修订要义和理由进行解读与分析。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以注册制为核心的证券市场改革稳步推进,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已于2020年明旧起正式实施。多项重要制度举措出台,助力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包括注册制入法、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 相似文献
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实施,迄今刚好一周年。在中央对资本市场空前重视,并将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作为既定政策的大背景下,这部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中被寄予厚望的新《证券法》,在大幅度修改之后以崭新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并初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中国场外市场的现行“三板-四板”结构设计存在重要内生性缺陷,可能会造成场外市场发展的桎梏,影响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效建构.场外市场的发展应坚决贯彻市场化原则,摒弃监管部门行政规划市场结构、政府推动发展的既有模式,并通过修订证券法顶层设计相关原则框架,再制定全国性交易场所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予以具体制度确认. 相似文献
7.
8.
2005年10月27日,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寓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9.
“《证券法》的修订纳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议事日程,而且按照计划是排在今年12月份的人大常委会上(审议).”对众多投资者期盼已久的这部资本市场的“基本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本次《证券法》修订起草组组长吴晓灵在接受采访时透露.
受访的监管者、学者均认为,现行《证券法》对相关市场主体的规范明显滞后于实际形势的发展.以美国的证券法为例,从1933年出台到现在,大概修改了40多次,平均下来每两年就得修改一次.而中国从1998年《证券法》出台至今,只在2005年进行过一次修改. 相似文献
10.
证券法的颁布和施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持。证券法的一条一款不仅仅引起了资本市场的波动,同时也牵动着商业银行的敏感神经。本文重点分析《证券法》的施行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巨大作用并分析其局限性,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12.
13.
德国立法者对于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民事责任是依据一级和二级资本市场的不同而分别立法加以规定的,这种立法体系构成一个相对完善的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民事责任体系。我国证券法律界虽然也对证券市场从理论上分为一级和二级市场,但是我国立法者在新修订的《证券法》中对于证券市场信息公开不实的民事责任仍然没有依据证券市场的多级特性而分别加以立法调整。 相似文献
14.
《现代法学》2018,(1):92-103
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但是,除《证券法》第39条提到了"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外,《证券法》对新三板并没有具体规定。我国现行《证券法》遵循了"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而新三板市场不是主板,它具有特殊性。因此,新三板市场难以适用《证券法》,甚至一旦适用了《证券法》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碍新三板市场的正常发展。《证券法》对新三板市场的某些制度(尤其是做市商制度)的运行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这是行政法规或规章克服不了的。我国应该通过修改《证券法》以及制定一部单行的证券法特别法——《全国股转系统监督管理法》,为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制度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但从长远看,我国《证券法》应以"多层次资本市场逻辑"和"交易逻辑"取代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以实现逻辑的转换。 相似文献
15.
高速发展的证券市场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在2005年10月的修订正是为了提供此种关键的制度建设根基。本次修订在原有立法基础上增加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涉及大多数的条文,修改范围不可谓不大。本文分别就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及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方面,对新修订的《证券法》及在2006及2007年发布的相关法规、配套规章作出重点解析。 相似文献
16.
17.
公司法和证券法获得高票通过,立法者备极艰辛,功不可没.期待公司法和证券法这一姊妹双星,辉映出我国公司和资本市场的美好前景.
寺庙之香火并非一天烧旺,构建市场信用亦非朝夕之功.在这一漫长的制度和文化养成过程中,构建强有力的问责机制至为关键.然而,修订之前的<公司法>恰恰在此孱弱无力.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创业板市场固有的缺陷与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出现的明显投机现象,我国创业板市场有必要引入做市商制度.我国已有的做市商制度立法经验及<证券法>的修订为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仍对我国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构成障碍.对此,可通过针对做市商正常运营做出适用例外的规定,建立做市商的市场准入制度,选择竞争型做市商制度等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20.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律师工作在证券期货市场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就开始吸纳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证券期货市场培育、建设和发展的实践。1998年制定和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都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为法定专业服务机构,确立了律师证券法律服务地位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