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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3 毫秒
1.
中国的犯罪治理实践在社会治安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深刻理解中国经验并发展犯罪治理现代化理论提供了重要契机。中国的犯罪治理模式呈现出总体性治理吸纳现代化治理的复合型制度逻辑,具体的经验资源包括:以"平安中国"为主线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将总体性的政策治理观融入犯罪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借助枫桥经验联接国家主导与多元参与,实现治理权威与治理角色的重新分配;提升运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与法治化水平,以最小的治理代价换取最大的治理效果;以"发展式预防""整体性治理"释放大规模社会建设活动的犯罪治理效应,实现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鼓励智慧技术的"赋能导向式"应用,激发技术治理的犯罪控制与犯罪预防潜能。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犯罪治理应树立整体性、长周期的治理观,为吸纳、升级中国经验奠定基础;倡导精细化治理理念,寻求有效治理与正当治理的平衡;总结、固定典型案例的成功模式,强调中国方案的世界价值。  相似文献   

2.
论修复性司法模式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与重惩罚的传统刑事司法模式不同,修复性司法模式,强调的是如何对犯罪造成的损害进行修复,而非单纯惩罚犯罪人。修复性司法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改革运动与一种刑事司法理念,还不是一个完全成熟的理论。因此,其内涵关系真实性是否存在还需要进一步检验,同样,修复性司法在我国能否进入实务过程似乎还有一段困难的路要走,仍有待加强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3.
传统司法模式在预防、控制犯罪、弥补被害人损失方面暴露出缺陷,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矫正犯罪的预期。而恢复性司法引入了补偿性的积极惩罚、非正式的争议解决程序等新思路,试图纠正传统司法在防治犯罪效果上的不足。恢复性司法要求在重新思考司法的惩罚、康复和公众安全的功能的基础上改革我国传统的司法模式,构建刑事司法运行机制的二元模式。  相似文献   

4.
按照中国的传统法律理论,犯罪是孤立的个人侵犯社会整体利益的违法行为,国家依据职权发动的刑事追诉活动是不受被告人、被害人意志影响的。这种刑事司法的运作模式在惩罚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们对犯罪和刑事司法问题认识的深化,会发现许多传统刑事司法的弊端。  相似文献   

5.
贿赂犯罪治理由"打击型"策略向"预防型"治理策略的转型,是国际腐败犯罪治理经验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预防型"贿赂犯罪治理策略要求:在确立对贿赂犯罪实行"均衡性"治理理念的前提下,调整贿赂犯罪罪刑规范内容,慎重处理贿赂犯罪罪量因素的功能,删除行贿罪犯罪阻却事由;修正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增设企业预防行贿失职罪,科学设计其罪刑规范的基本内容,由此整体提升中国贿赂犯罪惩治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6.
刑罚权与行刑权的运行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以发挥刑罚惩罚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为目的,故犯罪与刑罚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体”,而刑事立法和司法则为犯罪与刑罚之“用”,是为运用刑罚治理犯罪服务的。行刑是刑罚实现的基本实践过程,行刑权是刑罚权一项独立的基本权能,是现实的刑罚权。建立专门统一的刑事执行立法、司法体系,是科学地行使刑罚权,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7.
计算机犯罪及其立法和理论之回应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计算机犯罪尤其是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巨大差异 ,对于现行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及刑事司法协助规范形成巨大冲击 ,同时也造成传统刑法理论与现实犯罪态势的冲突 ,导致立法和理论略显滞后。对国内立法、国际刑法与刑法理论以及刑事司法进行全方位的反思 ,惩罚和防范日益猖獗的计算机犯罪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正> 犯罪是怎样形成的,这是任何犯罪学家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只有正确回答了犯罪的形成问题,才有可能正确解决犯罪的治理问题。马克思指出:“英明的立法者预防罪行是为了避免被迫惩罚罪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48页)。我们研究犯罪构成,是为了能够正确而科学地惩罚犯罪;而研究犯罪形成,则是为了能够正确而科学地防治犯罪。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应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搞好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特别是在我国的现阶段,犯罪主体已主要是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中的青少年的情况下,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比惩罚已发生的  相似文献   

9.
现代的刑事司法理念将犯罪视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强调对犯罪的惩罚,这种理念忽略了犯罪同样是对被害人的侵害,对于被害人受损利益的补偿关注极其缺乏。在反思现代司法理念后,为了达到充分保护被害人利益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建立刑事和解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其与我国“和为贵”的传统理念价值相契合,也适应了刑罚轻缓化的刑事政策要求,对实现“无害的正义”有着深切意涵。本文笔者将从刑法史学的维度切入,探寻刑事和解的制度渊源,并在犯罪学的视域下考量该项制度的学术语境,进而从刑法哲学的角度剖析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根基和程序价值。  相似文献   

10.
协同治理的核心要旨是国家与国民交织而成共同治理者,协同为社会提供契合需要的公共产品。努力建构起来的多元治理与协同合作的立体图景成为协同治理理论的重要贡献,它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政治结构,并为诉讼合作主义的生成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学基础。诉讼合作主义将合作的精神引入诉讼,重视程序主体间的协同共治,促使程序主体在多元的诉讼合作中发现真实和解决纠纷,与协同治理理论具有极强的同质性。为满足协同治理理论与诉讼合作主义的现实要求,法院必须摈弃单向的管理者思维,应以司法服务者的姿态与国民协同治理多项司法事务,输出符合当事人正当利益诉求的司法产品,切实尽到相应的公共责任。  相似文献   

11.
论司法对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合理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走向法治的背景下,高校治理中的法律问题逐渐凸现,特别是对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在处理好"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高校治理关系、"大学自治"与司法权关系的前提下,应建立起有效的司法监督机制,以保障学生免受高校惩戒行为的侵害;在综合考虑高校惩戒行为的主体、权力的属性、事务的性质等诸种因素的基础上,应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间选择合理的司法介入方式。  相似文献   

12.
论宽严相济政策指导下的刑事和解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事和解制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价值功能,与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相融性。司法实践中,应将其统一于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纳入现行法律的框架轨道、融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中进行探索和试行。刑事和解制度最终应转化为国内立法,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3.
美国轻罪治理体系作为两极化刑事政策中的一极,不仅基于对诉讼效率的追求,开拓了与重罪不同的速决式诉讼机制,还以非刑罚化、刑罚社会化为基本导向,通过多元刑罚处遇实现特别预防和行为规训,修正了传统的刑事处罚模式。轻罪制度在缓解轻罪数量过多与司法资源有限的供需矛盾的同时,也因入罪门槛过低、程序任意性过度,以及罪刑不均而酿生刑法治理危机,其制度设计和缺陷可以给我国提供启示。轻罪化的刑事立法和以轻罪为主体的刑事司法已然成为我国目前刑事法治的重要面向,加快轻罪立法步伐、创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正成为犯罪治理的关键策略,应进行全面的配套制度跟进,实现犯罪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14.
近十五年来,府院互动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的开展,更新了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传统认知,促进了行政审判制度化解纠纷、支持与监督行政等功能的发挥,同时也存在运行规范性欠缺的问题。以审判为中心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观念引领下的个案处理型府院互动,旨在实现纠纷解决的司法目标。合法性底线论和行政过程论观念引领下的法治促进型府院互动,旨在实现政策实施的司法目标。新时代行政诉讼府院互动的继续生长,既反映着人民法院对社会治理政策变迁的回应和优化司法环境的努力,也源于行政任务导向下司法功能适度拓展的需要。行政诉讼中府院互动积极功能的发挥,尚需从完善法解释适用、加强过程公开化和保障救济实效上完成法治建构,把中国特色行政审判制度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公民法治观念对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学界有关公民法治观念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公民法治观念的科学测量、理论概括与学理解释等方面尚存不足,对于公民法治观念的现状特征、变化特点、影响因素与影响效应等问题仍缺乏足够的认知与研究。本文认为,公民法治观念的研究要特别加强实证研究方法的设计,建构科学测量法治观念的指标体系,优化多样化的研究方法与技术,注重跨学科的合作与研究对话。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密切结合中国实际,全面阐述了在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推进司法体制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形成了丰富、严谨的司法改革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改革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邃的理论内涵,其以创新性为统领、以人民性为根本、以科学性为内涵、以实践性为导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理论与司法改革实践的创新发展,必将在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发挥指引作用。  相似文献   

17.
行政治理视野下的行政协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过于注重行政治理的威权性,而忽视了公民的主体性,因此难以适应现代行政治理之发展诉求。而行政协商是一种注重行政治理过程中公民与行政主体间的交往对话,凸显行政过程的公民参与性,以及行政治理活动之主体间良性互动的行政方式。它的兴起反映了人们对我国传统单方性、命令性和封闭性的行政治理模式之弊病的反思,回应并诠释了合作行政、柔和行政与开放行政等现代行政治理模式的发展诉求。当前,超越行政协商所面临的制度与现实困境,并不断促进其融入我国行政治理实践,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行政治理模式之现代转向,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行政法治、行政善治之发展。  相似文献   

18.
As a system that is symbolic of contemporary China, the politicallegal system refers to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that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 law-enforcement and judicial agencies and various governance subjects jointly promote a peaceful China initiative and build a China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from the classical rites-law tradition to the modern politicallegal system reflects the consistent political focus and ideological exploration of China’s politicians and thinkers about the national rise and fall. The basic structure of the political-legal system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principal groups of relationships, namely,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various law-enforcement and judicial agencies,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law-enforcement and judicial agencies and external bodies, an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CPC and law-enforcement and judicial agencies. The normative principles concerning these three principal groups of relationships constitute the basic rules for the institutional design and practical operation of the political-legal system. The normative principles of the first group of relationships relate to self-integration, 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mutual cooperation and mutual restraint. The normative principles of the second group of relationships involve prioritizing social autonomy, primary-level governance and front-end governance. The normative principles of the third group of relationships are concerned with macro-leadership, centralized leadership and leadership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e analysis of these three sets of normative principles shows that China’s political-legal system not only follows the universal law and common mechanism of modern national governance, but also accumulates the local experience and unique wisdom of China’s governance.  相似文献   

19.
林明 《法学杂志》2012,33(4):6-12
慎刑理念作为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司法文化中最能够代表主流司法理念的内容。所谓"慎刑"就是主张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无论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施用刑罚要慎重从事。儒家秉持的人本主义,"仁政"理念,为政以德和"执中致和"等思想是慎刑理念发展延续的理论基础。慎刑理念主要在司法机构设置、司法官吏的执法要求和违法责任的追究、司法审判方式和原则、诉讼审判程序等方面对古代司法制度的设计与运行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研究这种理念、制度的发生和存在的意义在于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特征及其历史价值的认识,而且对于我们如何在当代的社会主流文化中创新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0.
法律生态化视角下高校贪腐的预防与治理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生态化关于以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在立法倾向上以预防优先的观点对于目前我国高校腐败的预防和治理有着积极的理论指导意义。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高校腐败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不仅是依法治校、教育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极具有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一个重要法治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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