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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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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古代慎刑思想研究--兼与20世纪西方慎刑思想比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冯卓慧 《法律科学》2006,24(2):144-163
中国古代法中慎刑思想是其主流思想。它发端于西周的“明德慎罚”思想,汉代又在儒学与阴阳学等影响下进而承继和发展为“德主刑辅”的立法观。延至盛唐进而发展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此后,宋、明、清均承继之,并在慎刑措施上各有建树。中国古代法的慎刑观受经济地理、宗法血缘以及儒、道、佛三教合一的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长期存在并持续三千多年之久。中外慎刑思想比较,共性在于刑法中仁爱观、教育观有其通性的一面。故而我国当今刑法改革中可吸收西方举措中人道主义的一定措施。在中国,这种吸收具有传统文化的思想积淀。  相似文献   

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慎刑思想具有深厚的内涵,对后世刑事司法制度产生深远影响。慎刑思想有哪些值得提倡和深化的内容,对现在的刑事司法活动有哪些启发?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恤幼传统基于儒家明德慎罚、仁政爱民、宽猛相济、和合无讼等思想理念形成,在司法实践中通过设定刑事责任年龄、量刑和刑罚上的宽宥等方面予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汲取恤幼传统中的优秀法文化基因,并结合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无论是实体层面还是程序层面,均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未来,应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基因,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更加适应中国国情、扎根中国文化,使其在具有科学性的同时,也具有深厚的法文化内涵。  相似文献   

4.
李露 《河北法学》2012,(10):146-152
中国传统法文化以礼法文化为核心,礼法文化的实质则体现为礼刑关系。在礼法文化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深受其影响,并随着礼法关系的演变而演变。在中国历史上,礼法文化的发展可表现为夏商周"礼法并用"、春秋战国至秦"弃礼重法"、汉至唐"礼法合流"和宋至清"理法结合"四个时期,在不同时期礼法关系的演变中产生了"明德慎罚"、"重刑尚法"、"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刑罚思想,这些刑罚思想给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其中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因素均可为当今中国刑罚制度的现代化改革提供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5.
我国古代的“以人为本”思想在存留养亲制度、亲亲相隐制度中均有所体现。在我国古代的刑法思想中,刑罚的目的并非是单一的报应论,而是最终达到“以刑去刑”的教育刑目的。因此,在古代刑罚适用中,需要慎刑戒杀,矜老恤幼,体恤不同的犯罪人,从而避免刑罚成为弑杀的工具。现如今,古代的“以人为本”思想依然闪烁着制度光辉。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传承古代“慎刑观“”恤刑观”理念,是秉持“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6.
中华法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古代的司法制度、理念及经验可为我们今天的司法改革及制度创新提供丰富的借鉴。其中,录囚制度因体现了慎刑思想,起到平反冤案的作用,成为古代较具特色的司法制度。我国现行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与录囚制度存在一些相似之  相似文献   

7.
所谓刑罚轻缓化,是体现刑罚人道性和不可避免性的制刑、量刑以及行刑方面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取向。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方向,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和"一面的具体化,是立法、司法、执法的指导原则、方针。在此前提下,不仅立法上将带来轻刑化和刑罚措施的多元化,而且司法实践中也会导致刑罚的节俭,并促使与此相关的刑事司法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8.
慎刑观是中国古代主流的刑法观,是传统刑法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古人所谓"制刑之义",即指刑事立法的宗旨,属于刑法观的基本范畴,也是慎刑观与重刑观两种对立的刑法观分歧的焦点之一,对该问题的解读是全面认识和深入理解慎刑观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慎刑观的理解,刑乃"不得已而用之"的"治恶之具",刑法的直接作用是"禁暴厘乱";刑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辅政助化","明刑弼教";而终极追求则是"以德去刑","刑期于无刑",以达到"刑措不用"的"大治"境界。儒家的"民本"思想、"仁政说"以及人性论是慎刑观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9.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古代在司法责任方面严格要求司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通过“惟良折狱,奉公去私”“逐级审理,慎刑慎罚”“奉法裁判,依律断罪”“原情定罪,理法合一”等办案准则落实司法责任制。此外,中国古代在惩治受财枉法罪、违背程序罪等方面也有一些成功经验,对惩治司法渎职具有借鉴价值,可为当代司法责任制的完善提供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方面的支撑,助推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相似文献   

10.
鬼神观念在当今社会已经被认为是愚昧、落后的表现.然而揆诸史乘,考察其对中国传统司法的影响我们看到,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它对司法实践不乏积极意义.司法官员利用这种社会意识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同时司法官对鬼神的信仰也使其可能成为冤案平反的契机和慎刑恤狱的心理因素.这种司法传统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与古人的认知能力和价值观念相适应,对古代案件侦破、冤案平反以及刑罚的轻缓都产生了正面影响.  相似文献   

11.
国际视野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期国际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势是实行轻轻重重的两极化刑事政策.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严"占主角、"宽"为配角的重刑结构下,作为对"严打"方针的反思而提出的,当前是一项刑事司法政策.其内涵虽与两极化刑事政策有差异,但对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灵活精神与两极化刑事政策相符合.在"严"的重刑结构下,要发挥"宽"这个配角的作用,只能以司法努力,尽可能多地拓展"宽"的空间和份额.应以"量刑"(裁判)这个司法中心环节为基点,向"量刑"(裁判)的前、后两个阶段和领域进行扩展.  相似文献   

12.
论宽严相济政策指导下的刑事和解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事和解制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价值功能,与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相融性。司法实践中,应将其统一于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纳入现行法律的框架轨道、融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中进行探索和试行。刑事和解制度最终应转化为国内立法,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3.
梁凤荣 《法学研究》2009,(1):166-177
《吕刑》所反映的德刑并举治国思维及刑法制度与原则,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后世刑法的构建。在法律思想方面,后世社会的明刑弼教、乱世重典及贤人执法理念与《吕刑》有渊源关系,在法律制度,古老的五刑、五听与赎刑也是后世同类制度的嚆矢。《吕刑》中关于上下比罪、简孚有众、其刑上备等定罪量刑原则又分别成为后世的类推、据众证定罪及重罪吸收轻罪等制度的示范。  相似文献   

14.
李翔 《北方法学》2013,7(5):101-109
刑事和解概念虽从国外产生,但它和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以及和谐社会理念吻合,它融合了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感因素,符合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和现实需要,重罪案件刑事和解虽然与刑法基本原则存在冲突,但更存在价值取向上的契合。重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和解不仅应当而且可能。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处罚与刑罚属于性质迥异而又密切相关的两种法律制裁措施。为了厘清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关系。规制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问题,可以从立法与司法实践两方面入手加以完善。一方面,统一立法的内容,实现行政处罚与刑罚转化程序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细化和调整两类法律的衔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工作机制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基本问题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仝其宪 《政法学刊》2010,27(5):50-5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调整与发展,应是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应解释为以宽济严,区别对待,宽严审时。其他刑事政策像"严打"政策,死刑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是刑事司法政策,而且还是刑事立法政策与刑事执行政策,贯彻实现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与刑事执行全过程。  相似文献   

17.
论传统刑法文化对刑事司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其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明亮  顾婷 《河北法学》2005,23(4):53-57
当今中国比较先进的刑事司法制度为什么不能很好地付诸实施?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试图从刑法文化视角进行诠释。主要观点是:(1)刑法文化包括观念性刑法文化和制度性刑法文化,它们之间的冲突是导致刑事司法不能很好地遵守刑事法规定现象产生的原因。(2)之所以发生观念性刑法文化和制度性刑法文化的冲突,主要是由于影响当今法官观念性刑法文化的中国传统刑法文化存在不足。(3)要想使刑事司法制度得以实现,就必须改进中国传统刑法文化之不足。  相似文献   

18.
樊文 《法学研究》2011,(3):112-137
1979年以来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忽视或遗忘了刑法的特征与内在价值,高估了刑法影响人的行为的可能性,刑法一直保持着在功能化方向上的惯性,刑罚结构和刑罚适用面临着重刑主义的突出问题。我国的犯罪控制存在着惩罚主义的结构特征,然而惩罚主义的意愿和努力,并没能有效遏制犯罪规模和犯罪的总体严重程度迅猛发展的势头。在刑事政策和刑罚体系的主导思想没有做出重大调整前,刑罚轻缓化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9.
张爱艳 《政法论丛》2006,6(6):62-67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取向应当是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自由,是入罪禁止机能和出罪解释机能的统一。我国现行《刑法》第3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向表述方式堵塞了去罪化的路径,应当修改为消极的表述形式。刑法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罪刑法定要求以严格解释和可预测原则作为刑法解释的限度。为了真正实现罪刑法定的司法化,刑法解释需要树立新的刑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法解释并对刑事司法解释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0.
王俊 《法学》2022,(2):68-85
面对日益增加的社会风险,我国刑事立法不断扩张处罚的范围,这种立法的积极姿态也得到了学者的认同,从而形成了积极刑法观的主张。积极刑法观的含义包括理念、立法、司法三个方面,其与预防刑法观、风险刑法观与功能主义刑法观都存在不同。无论从现实还是从法理层面而言,积极刑法观都存在许多疑问。在现实层面,我国现行刑法的结构并非是厉而不严,而是又严又厉。刑法的但书规定意味着立法采取定性加定量的模式,这与积极刑法观的立论或多或少存在冲突。我国司法机关一直采取扩张解释乃至于类推解释来适用刑法,因此指望通过司法实践来限缩处罚范围的观点并不现实。在法理层面,积极刑法观导致了刑罚权的过度扩张,冲击了人的基本自由,因而抵触宪法;同时它也违反了谦抑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具体要求,并且作为其依据的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根基并不稳固。在方法论上,必须重提"李斯特鸿沟"的重要法治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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