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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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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安全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使得食品安全法治的重点转向法律实施,如守法和执法。其中,食品安全法律要求的不断趋严,使得食品生产经营者日益重视有助于履行法定义务要求的规制合规,并出现了服从性合规、竞争性合规、外生性合规、内生性合规、象征性合规和创造性合规等不同选择。鉴于此,规制者以合规导向的执法替代威慑导向的执法,并由此促进了合作规制的发展。然而,如何回应不同的合规选择和促进规制者和被规制者之间的合作,依旧有赖于规制者构建风险交流、责任约谈、精准普法等促进彼此交流法律认知和分享信息的支持性制度和改进许可、标准等工具适用中的单向且刚性要求。  相似文献   

2.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之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以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所涉主体为基点,通过考察行政机关、利害关系人、专家和普通公众四类主体在食品安全风险规制中所承载的不同角色和功能,可以抽象出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两种模式。我国传统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属于自上而下模式,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强化了该模式。面对当前我国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自上而下的规制模式在风险议题形成、安全标准制定、风险评估、风险信息沟通和风险管理等方面面临全面挑战。相互合作的规制模式有当代政治法律理论和国外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经验的支持,有助于在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所需要的理性与感情、科学与民主之间寻求尽可能的平衡,符合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现实需要。在规范层面上,该模式的制度框架由核心制度、支持性制度和技术制度构成。  相似文献   

3.
随着国务院和证监会一系列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的举措出台,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投资人保护制度,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成为重要的课题。本文以欧盟立法为出发点探讨资本市场信息规制的存在合理性以及是否必要性,并将从法经济学视角出发分析资本市场信息规制和企业会计制度对竞争产生的影响,以期为中国资本市场法规的构建和改良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随着大数据拓展领域加深,数据带来的市场优势价值凸显出来,企业利用大数据实施垄断行为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在国外,对于大数据领域是否需要反垄断干预的问题仍存在不小的争议.而现实中,企业对大数据的不当利用催生出大数据的反竞争效果,创新需要的呼应与反垄断法规制特点的适配性反映出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制正当性,数据驱动型并购、算法共谋、滥用数据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危害,体现出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对此,建议从理念与路径两个层面审视,采取包容审慎态度,坚持鼓励创新、适度干预,对传统反垄断法进行保留与创新,在严厉规制与创新激励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5.
随着大数据拓展领域加深,数据带来的市场优势价值凸显出来,企业利用大数据实施垄断行为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在国外,对于大数据领域是否需要反垄断干预的问题仍存在不小的争议.而现实中,企业对大数据的不当利用催生出大数据的反竞争效果,创新需要的呼应与反垄断法规制特点的适配性反映出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制正当性,数据驱动型并购、算法共谋、滥用数据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危害,体现出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对此,建议从理念与路径两个层面审视,采取包容审慎态度,坚持鼓励创新、适度干预,对传统反垄断法进行保留与创新,在严厉规制与创新激励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6.
随着大数据拓展领域加深,数据带来的市场优势价值凸显出来,企业利用大数据实施垄断行为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在国外,对于大数据领域是否需要反垄断干预的问题仍存在不小的争议.而现实中,企业对大数据的不当利用催生出大数据的反竞争效果,创新需要的呼应与反垄断法规制特点的适配性反映出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制正当性,数据驱动型并购、算法共谋、滥用数据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危害,体现出大数据领域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对此,建议从理念与路径两个层面审视,采取包容审慎态度,坚持鼓励创新、适度干预,对传统反垄断法进行保留与创新,在严厉规制与创新激励之间寻求平衡.  相似文献   

7.
韩永红 《法学评论》2014,(3):97-106
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近年来美国做出了重要的立法举措。其《食品安全现代化法》从预防性控制、应对措施、进口食品的监管及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对美国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行了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该法对美国国内的食品安全治理有重大影响,与现行的食品安全国际法律机制存在潜在冲突。以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新发展为启示,我国应以《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为契机,综合运用行政规制、司法规制和私人规制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通过国际合作提升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利用现行食品安全国际法律机制对抗贸易保护主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发展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李长健  张锋 《河北法学》2007,25(10):104-108
动态社会契约论论证社会结构变迁和社会主体多元,食品安全规制主体由两元对抗走向多元和谐,规制价值应然逻辑也从单维一元发展为多维多元,形成多种食品安全规制模式.运用交易成本、规制成本、执行成本、诉讼成本、信息成本、制度均衡成本等为经济参数对行政性规制模式、经济性规制模式和社会性规制模式进行实然分析,整合现有社会规制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了功能互补、机制协调和力量互动的食品安全多元规制模式.  相似文献   

9.
食品安全规制目标的顺利实现需要借用市场的力量,运用私法的力量,更需要充分发挥好政府规制的威慑作用。近些年来,各国食品安全法在修订层面均以增加威慑为主要取向,但是如何能够实现最佳威慑,使法律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却值得从法学理论上进一步展开思考。要对执法模式进行重新反思,对执法力量的分配、罚款数额设定以及归责原则加以认真设计,中国的食品安全规制及其实施,仍然有需要改进的空间,进而才能真正实现最佳威慑。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和我国社会一起正在经历深刻而剧烈的转型.传统刑法理论体系只注重本身逻辑规范,不能呼应外在社会的需要必然无法跟上社会的发展步伐.本文从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现状分析,在包容性视角下以开放性动态思维构建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战略部署,以期食品安全治理刑法发展最优化.  相似文献   

11.
私人主体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基于合作规制的法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高秦伟 《中外法学》2012,(4):721-741
最近几年来,有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争论持续升温,广大公众对此感到无所适从。中国《食品安全法》以专章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规定,并排除了"行业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并未因法律的实施而结束相关的争议。如何认识企业标准与行业标准,如何发挥它们的作用与角色成为学界重点探讨的课题。本文认为强调国家标准的作用固然符合中国目前的现状,但是在合作规制的模式之下,既要强调国家的作用,也要发挥行业协会等私人主体的作用。国外经验证明私人主体的标准制定体现了科学发展、市场需要以及自我规制等特点,切实保障了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本文重点阐述了合作规制的法理,探讨了政府规制与自我规制的优劣,同时结合美国、中国等国家的经验教训,分析指出私人主体的标准制定要想能够积极地发挥合作规制的作用,除了需要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等诸多方面加以制约外,还特别需要在标准制定的正当程序上强调公开、平衡、合意与协调等因素,强化对自我规制的"再规制"。  相似文献   

12.
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重点问题,世界各国的政府和消费者都非常关注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食品安全更加重要。然而,随之出现许多食品添加剂、转基因技术等应用到食品生产中,使得食品安全面临巨大的挑战,尤其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不完善和经济上的问题,使得我国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急剧增加,这些都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通过阐述食品安全的内涵,分析刑法体系中的食品安全犯罪以及我国目前食品安全在法律监管中的现状,以及从经济角度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性质、成因。从而提出对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立法完善措施,以及运用经济学中的博弈论、经济政策和成本收益理论来减少、遏制食品安全犯罪,弥补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的不足,最终确保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13.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蓝艳 《行政与法》2010,(3):76-79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类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近年来频频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使得以法律手段保护食品安全成为必需。《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和现实情况,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提出了新要求。反思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做好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重构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而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 ,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 ,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 ,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相似文献   

15.
论自由企业制度及其经济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索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在自由企业制度探索过程中,政府角色定位与经济法规制是两个较为重要的问题。自由企业制度要求政府退出私人领域,加强公共领域的权力作用,放开私人领域的自由空间,同时要求经济法范畴内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自由企业制度的本质。  相似文献   

16.
朱秋蓉 《法制与社会》2011,(3):28+32-28,32
自我规制是在历史上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断变动的过程中确定的一种规制方式,对立于政府的强制规制方式而存在。它在政府单方面的规制出现失灵的情况下,要求市场中的私人经济主体在实现私益的同时完成公共利益的考虑。只有在市场里建立"市场调节——自我规制——政府规制"的多元结构,才可能完成国家与社会的改造。  相似文献   

17.
市场需要国家的适当干预,国家干预可以采取政治、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其中运用法律进行规制是最科学有效的,而且也只有国家能够对市场进行法律规制。自1995年颁布《体育法》十余年来,我国共制定体育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7部,体育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50余部,地方性体育法规和政府规章160余部。体育立法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正在逐步形成基本覆盖体育领域的多个方面、位阶层次丰富的体育法规体系。但是,我国体育市场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却不理想。本文通过调查访问和整理相关法律文件,认为我国体育市场长期处于行政管制时期,应该逐步过渡到法律规制阶段,用市场规制法的思维重新思考我国体育市场规制问题,促进我国体育市场的繁荣。  相似文献   

18.
论市场规制法的价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的价值理论要求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定位必须关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制法的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价值必须定位为(市场)秩序,它内涵了市场公平、市场正义、市场效益、市场安全等价值。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不仅是一种经济秩序,而且是一种道德伦理秩序,还是一种法律秩序,因而应从经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来对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内涵进行解读。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冲突并不是与秩序价值的冲突,而是秩序所内涵的某些价值的冲突,价值冲突的协调意味着市场规制法秩序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论市场规制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现行法对于政府治理经济的职权定位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权力框架中,或者以类似"宏观调控"的表述加以笼统概括而缺乏明晰的界定、类型化的区分与配套的制度约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经济职权应重构为宏观调控权、市场规制权和公共投资管理权。其中,市场规制权以其内蕴的调整方法的直接性、调整内容的法定性和调整领域的特定性而自成一体。深入把握规制权的合法性问题并合理构建规制权的法律,不仅事关政府公共职能的适当发挥,同时更益于切实维护市场机制与私权。  相似文献   

20.
新《食品安全法》中的"行为规制"属于"权力性规制",具体分为行政许可规制和日常监管规制两类。行政许可规制有"应当取得许可"、"无需取得许可"、"没有明确规定"三种情形;日常监管规制分为风险管理和过程监管。通过原理分析和实效分析,可以定位新法的不足,为行政执法提供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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