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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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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狱行刑法治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监狱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它要求监狱必须有完备的行刑法律体系,具有执行刑罚的单一功能;行刑活动必须遵循行为规范的要求。同时,领导思想价值理念的现代化,监狱权责的明晰化,是实现监狱行刑法治化的关键和保障。  相似文献   

2.
《行刑与罪犯矫治社会化研究》一书,对行刑社会化问题进行了全面而又系统的研究。就行刑社会化的本质意义而言,是要动用社会资源共同融入罪犯的矫治之中,体现的是人文精神,是社会公众对于罪犯的关注和尊重。行刑社会化狱内模式的核心问题是监狱如何运用社会资源为罪犯的矫治服务并促进罪犯矫治工作。狱外模式论主要是对社区矫正制度、出狱保护制度等行刑社会化的社会模式的研究。改革与价值论是行刑社会化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构建完善的刑事法律体系,推进行刑一体化;确立现代化的监狱行刑观念;纯化监狱职能等内容。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行刑社会化是现代刑罚对犯罪的宽容,是现代社会对犯罪人的宽容。因此,宽容性是行刑社会化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3.
行刑效益是行刑成本与行刑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监狱行刑活动围绕行刑效益展开,行刑效益的法律属性是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运行状态。监狱安全事故的发生,会造成行刑效益的损耗,同时引起监狱行刑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产生。行刑效益的补救的正确途径是认真对待监狱行刑保护性法律关系,具体方法是明晰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4.
社会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监狱普遍存在的自身定位与社会期许之间的差距,实际功能与法定职责之间的偏离等问题,导致行刑效率下降、行政成本加大、社会效应不良,由此带来了罪犯刑满释放难、保外就医难、死亡处理难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监狱自身是不够的。因此,监狱要打破"大墙思维",在社会分工的框架下,对监狱功能定位进行认真审视,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监狱工作新格局,努力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5.
个别化行刑是行刑科学化的应有之义,有符合刑事逻辑的应然根据和理论价值,但也存在不可回避的矛盾。行刑个别化作为一种世界性的行刑走向,对我国监狱的行刑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监狱法中有些条文、监狱行刑工作的一些举措都体现了行刑个别化,但都在非自觉状态下进行的,因此实践中存在很多矛盾。我国应当倡导行刑个别化的理念,将行刑个别化确定为法定的行刑原则之一,对罪犯分类进行科学研究,构建行刑个别化的运作机制,以推进监狱行刑工作的改革。  相似文献   

6.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行刑法律关系,是指监狱在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与服刑罪犯构成的刑罚执行法律关系。它是监狱学所要研究的重大基础课题之一。在监狱行刑法律关系中,监狱拥有自己的权力和职责,罪犯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两者都有独立的意志,都是主体。监狱行刑法律关系具有主体的特定性、主体地位的矛盾对立性、主体意志的唯一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7.
监狱领域中存在行刑主体与客体、改造主体与客体等基本范畴。监狱行刑主体是监狱及其民警,行刑客体是罪犯;改造主体是罪犯,改造客体是罪犯的犯罪思想和犯罪恶习。在行刑主客体与改造主客体这两对基本范畴之间,行刑主体与改造主体处于上、下两个不同层次,且行刑客体与改造主体是同一体,因此形成"二层次主客体联结论"。  相似文献   

8.
在监狱行刑工作中,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凝神聚力地推进行刑现代化的进程。培育对服刑罪犯的宽容意识是监狱行刑现代化的内在基础,宽容意识本身又通过监狱行刑人道化、监狱事务民主化及未来行刑前景社会化等价值追求的实现得以勃兴。需要正视对服刑罪犯宽容,做到宽容不宽纵;积极内化对服刑罪犯宽容,更新罪犯教育改造观念,完善狱内服刑罪犯的权利救济机制和适时引导国民对罪犯群体的适度宽容的情感。  相似文献   

9.
安全始终是监狱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治本安全观的提出结束了监狱安全理念及其作用与保障的纷争,安全回归监狱的本质范畴,安全保障的方式回归科学的理性和监狱发展的规律。现代监狱行刑正在从传统刑罚秩序规训教化向现代教育矫正的社会化复归转向。现代监狱创制实践清晰地表明,安全的保障在于对罪犯的科学认知与合理矫正。城市长刑犯监狱更加需要强化对现代城市监狱的社会公共角色功能、罪犯人性及其需求的认知,围绕现代监狱任务,着力建设社会化现代监狱,促进罪犯社会复归,切实提高监狱行刑效能。  相似文献   

1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治理在保持高绩效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城市问题。城市治理质量概念的构建,摒弃了城市治理中效率至上的管理主义倾向,强调"公民本位"的治理理念和发展目标,为我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提供了积极意义的理论启发。城市治理质量的概念建构涉及什么是城市治理和如何认识质量这两个关键性问题,在对这两个关键问题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将城市治理质量的概念界定为:城市治理过程和结果中的固有特性与城市治理利益相关者有效要求的适切程度。围绕"固有特性""有效要求"和"适切程度"三个维度对城市治理质量展开多维认识,能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城市治理现代化评价的相关问题,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评估和管理作出充分的理论准备。  相似文献   

11.
一、监狱行刑特殊预防的含义 监狱行刑的特殊预防是指通过监狱对罪犯的管束和改造剥夺罪犯在行刑期间危害社会的能力并使其在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一段时期内不再犯罪.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日益为立法者和法的适用者--法官所看重."法官适用刑罚的意义,则是在于发挥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适用刑罚一方面是可以对犯罪人进行再社会化,同时也能起到将危险的犯罪人与社会相隔离的作用)".②对罪犯进行再社会化是现代监狱努力追求的目标.我国监狱学家许章润先生指出:"现代文明社会的行刑一般都以(或应以)最大限度地矫正罪犯、预防再犯为行刑目的,"③监狱行刑特殊预防的含义有以下几个层次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培养身心健康、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是监狱罪犯教育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传统的行刑制度和行刑理念,使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构建科学化、社会化、个别化的罪犯教育体系是提高罪犯教育效能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3.
行刑社会化是晚近刑事法学理论界和实践部门的一个热门话题.推进监狱行刑社会化、建立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出狱人保护机制是构建行刑社会化的三个要素,本文主要探讨前两个要素的几个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4.
监狱的安全和秩序是监狱的内在品格。"罪犯无害化"思想片面追求监狱安全唯一性,或者单纯地强调监狱的安全主义,就会使监狱行刑呈现社会防卫的功利主义和绝对主义,导致监狱功能异化,罪犯改造的主体地位边缘化。罪犯在"固化"的监狱中,主体人格监狱化,罪犯回归社会的目标"板结化",使监狱法治所倡导的一切理念、目标、价值、精神等瞬间"石化",监狱行刑效果背离刑罚的终极价值。  相似文献   

15.
监狱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记录着一个国家刑罚发展与变化、治狱思想和制度变化的轨迹。监狱行刑思想、监狱管理制度、监狱形态等各个方面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飞跃都反映了监狱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都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以往的监狱文化。中国监狱文化的产生始自奴隶制时期。到了封建制时期,中国监狱形态及其管理制度进一步发展变化,监狱文化也进一步发展。新中国监狱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立了全新的监狱,树立了科学的行刑理念,创造了更加文明的中国监狱文化。中国监狱文化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监狱文化的优秀成果,从封闭走向开放,形成了大融合局面。  相似文献   

16.
行刑关系也即监狱法律关系是指监狱法规定的,在对罪犯执行刑罚过程中,国家、监狱机关、监狱人民警察之间以及三者与罪犯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行列关系是监狱法调整对象的核心,但不是调整对象的全部,行刑关系的内容是监狱法明确规定的。监狱法的属性决定了行列关系的内容;行刑关系内容反映了监狱法的属性。从行刑关系的内容上考察,行刑关系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因而监狱法属于行政法范畴。  相似文献   

17.
监狱学研究要立足中国国情,做好中国学问,构建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监狱学的学术理念,构建自己的监狱学话语体系。只有构建自己的话语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与西方监狱学平等深度的对话。构建中国监狱学话语体系的重点是确立自己的基本范畴、建构自己的命题学说、形成自己的方法思维。着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监狱理念、主张和方案,让世界知道一个"监狱学中的中国"。  相似文献   

18.
完善的末端程序 ,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我国监狱刑罚执行末端程序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存在着诸多缺陷和弊端。在现行刑事法律框架下 ,如何以先进的行刑理念为指导 ,对监狱行刑末端程序进行改革和完善 ,成为当前摆在监狱工作者面前一个紧要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系宏大,思想深邃,对监狱工作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找到监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机制、法治保障机制、法治监督机制以及法律与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前提;同时,在监狱工作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推动科学立法,健全监狱法律规范体系,打造高效的监狱法治实施体系,健全执法保障机制,构筑有力的监狱法治保障体系,强化行刑监督,构建严密的监狱法治监督体系,促进法纪衔接,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社区矫正给予了法律上的肯定,标志着社区矫正制度正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社区矫正既是一种有别于监狱行刑的社会化行刑方式,又是一种与监狱行刑相互承接、上下贯通的行刑制度,它为保外就医提供了制度性的监外承接载体,突破了传统监狱行刑难以向社会延伸的瓶颈制约,在社区矫正条件下,保外就医可以适当放低门槛,要配套相应的法律、制度,方能保证其顺利实施,彰显其人道主义光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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