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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在人们日常思维和言语表达中,权力修辞占据主导地位。权力场成了影响决策的最主要因素,这既不符合法治的原则要求,也难以成就管理国家与社会的法治方式。从思维方式决定行为方式的角度看,权力修辞向法律话语的转变是展开法治建设的思想条件。权力修辞与政法思维相匹配,重点维护的是管理秩序;法律话语与法治思维相适应,要限制权力,捍卫权利,是与法治建设相适应的法治意识形态,维护的是法律秩序。法律话语与权力修辞的冲突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从西方法治的经验和中国法治建设的需求看,法律话语能否平衡权力修辞关系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败。  相似文献   

2.
运用听审记录和访谈资料进行的话语分析,向我们展示了离婚案件审理中法官话语的男性偏向,其深层次原因包括:照顾弱者政策的执行受到女性形象转变的冲击、中国日趋格式化的司法体系缺乏对性别意识和女性话语的关注,以及法官话语性别议题背后的权力配置。通过对这些因素的揭示与分析,希望促进人们对司法领域中失语群体的关注,从而有助于构建更为完善合理的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作为话语实践的法律修辞方法,应当阐释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修辞意义。用法治话语言说中国式现代化,通过聚焦现代化建设的法治语境、彰显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诠释中国式法治理论的现代性,建构中国的法治话语体系和话语权,为世界提供法治文明的新形态;用法治思维阐释并指引现代化国家建设,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基础上兼顾实质考量,提升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修辞、法律发现等法律方法的法治运用能力,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行使;用法治意蕴充实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对其本质要求的法理阐释和法治转化,用法治方式和方法推进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各方面工作,拓展法治话语在人工智能、智慧法院、共享法庭等领域的实践空间。  相似文献   

4.
很大程度上全球化不过是新帝国主义构建全球垄断结构的一种工具与修辞.目前新自由主义统治使用了现代性的话语,其目的就是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一种服从强权者利益的权力格局.作为一种现代性子话语和机制的法律/法治往往被霸权国家或其他强权主体精心建构以掩饰其与掠夺之间的关系,而为一种更高程度的不平等的新帝国主义世界秩序赋予正当性与合法性.欧美的法律无疑具有正义与邪恶两方面的功能.在对法治的积极因素进行一如既往的倡导与鼓吹之同时,对法治的阴暗面进行彻底的暴露与批判能将其从掠夺的桎梏中真正解脱出来,使其成为一种能够驾驭与调控这个业已被所谓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机制支配的失控世界的有效工具.通过客观描述帝国主义对历史与当代法律的影响,揭示似乎早已为宏大的“政治正确”话语所遮蔽的法治的负面样态,可为我们提供一种对全球化的政治意涵以及西方社会发展模式进行全面审视与反思的可能.  相似文献   

5.
周庆熙 《法制与社会》2012,(24):123-125
本文以两例刑事庭审语料为例,以法官的庭审话语为研究对象,分析法官权力与话语的关系,认为法官的权力是通过话语表现出来的.其在法庭上的程序性话语、告知性话语是法官对被告人权力和地位的展示;特别是法官使用封闭性问话限定话语范围,对法官及被告的称呼,法官用祈使句、打断等话语方式支配诉讼活动其他参与者,以及通过话语控制话轮转换都处处显示了法官的权力.  相似文献   

6.
《印度之行》里,不同的种族、性别、政治和社会话语相互冲撞、交织、聚合,形成一个紧张的话语场。福柯的权力和话语的理论以及社会语言学理论有助于我们从知识与话语、规训与身体等方面分析文本里所隐含父权殖民社会的规训权力的运作机制,揭示权力对个体的腐蚀,展示权力客体对规训进行的反抗以及新话语在抵制抗衡中产生,从而重新解读福斯特作品。  相似文献   

7.
李晟 《法学家》2013,(1):15-29,176
法律与修辞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对法律修辞的历史加以考察,可以发现,传统社会中的法律修辞侧重于文学性的积极修辞,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修辞则以理性化的消极修辞为主,与推理论证结合得更加紧密。这种修辞风格的变化,反映的是社会变迁中社会分工的专业化。而社会分工的专业化与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并存于现代社会之中,使得不同修辞风格之间存在着竞争。这种竞争的更深层背景是权力的竞争。  相似文献   

8.
陈金钊教授最近提出了一种与西方法律修辞学不同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该理论因其独特的涵义界定、价值立场和修辞方法而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和批判。"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并非作者自由的学术创造,该理论几乎所有的构成元素都可以根据法治理论、法教义学、法律话语、分析修辞学、最新的法律修辞学理论等获得相应的理论证成。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把法律作为修辞"更是对西方法律修辞学的一种学术改造和重构。  相似文献   

9.
秦小建 《中国法学》2023,(1):162-180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产生了职权转移的效果,引发职权主体、职能、程序和责任形式的变化,可谓是一种隐蔽的宪制变动,因此要从权力配置视角来审视其影响。宪法把权力配置给特定国家机关,既有权力性质的要求,亦有功能适当的考虑。如若随意转移职权,就会破坏权力配置背后的对应关系。但为满足实践需要,宪法权力结构预留了权宜调整的空间,授权构成宪法进行权宜调整的规范机制。根据功能适当原则的指引,授权确定了最适合实现职能的机关,促进民主正当和有效治理在特定事务上的功能耦合。必要而负责任的授权,须考虑其与权力结构的契合,从“所授之权为自身之权”“所授之权为可授之权”“授权具有明确性”“所授之权适合被授权机关行使”“授权机关设置民主控制机制”等展开“阶层式”的合宪性分析。  相似文献   

10.
1450—1789年间的欧洲是一个充满混乱与生机的欧洲,它拥有着吸引研究者的巨大魅力。可是,对那个时代政治生活的描述,似已有定论,那就是现代政治秩序逐步取代封建政治秩序。支持这个观点的证据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譬如封建专制如何强大,社会苦难如何深重,某些群体如何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抗争,人民如何获得了限制国家权力的自由等等。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1.
程朝阳 《北方法学》2014,(4):118-129
亚里士多德的古典修辞学理论认为,修辞是一种在每一事例上发现可行的说服方式的能力,其功能不在于说服,而在于发现存在于每一事例中的说服方式。他认为凭借修辞方法和说话人的努力可以达成的说服论证包括三种:运用说话人的品格(ethos)、激发听众的某种情感(pathos)和运用逻辑论证(logos)。亚里士多德这些技术性的说服修辞技巧以及他关于法庭(司法)演说、议事(或政治)演说和展示性(夸耀性)演说的分类,均可创造性地应用于法庭调解实践当中,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相似文献   

12.
13.
古典的修辞学研究重心主要在于一种实践的说服行动以及与之相并行的说服方式,区别于当前的以修饰文辞为重心的修辞学研究,故而古典的修辞学与法律具有密切的关联。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认真对待法律修辞,重新激活并发展法律修辞的当代价值。具体而言,法律修辞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作为本体论的法律修辞和作为方法论的法律修辞这两个具有关联的方面。作为本体论的法律修辞主要是指法律本身也可看作一种修辞并可以从修辞学的视角对法律予以观照,作为方法论的法律修辞主要是指其于法律运行过程中的体现的诸多作用。当然,法律修辞的价值本身也存在限度,但这并不构成对法律修辞的否弃理由。  相似文献   

14.
沈寨 《北方法学》2012,6(1):32-37
近几年,在西方法学研究的影响下,中国法律修辞(学)研究也日益繁盛起来。但与西方法律修辞(学)以批判逻辑理性为前提的兴起缘由不同,中国法律修辞(学)面对的现实是理性精神的缺失和恣意限制的缺乏。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修辞(学)研究如何能够做到既批判理性又维护理性,容许主观又限制主观,以避免其对法治形成消解。鉴于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与修辞传统的影响,再结合西方经验,我们只有对法律修辞研究作出客观化的努力,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一百多年来的中国法理学者揣着法治现代化梦想,引介了大量西方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进而衍生了有别于西方的“中国法理学”知识体系;通过接纳融合民主、自由、正义、公正、平等、法治等要素,出现了“中国法理学”的价值体系;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修辞等方法,搭建了“中国法理学”的方法论体系。中国法理学理论为法治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在知识体系的建构中缺乏专业精神;对法律价值体系的接受没有实现中西融贯;在方法论体系中缺乏整体思维与体系思维的区隔以及对逻辑的重视。中国需要建构以实现法治为目标的,能够分析、解释、解决中国社会矛盾的法治话语、法治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6.
王彬 《北方法学》2013,7(1):123-130
修辞学的当代复兴使法律修辞学从说服的技艺发展为实现裁判合理性的方法论,法律修辞学以关系本体论的法概念论作为理论前提,以论题学为思维方式,在知识属性上体现了分析学与诠释学在法律论证理论上的融合。法律修辞学是作为规范性的法律方法论,适应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并使司法中的价值判断活动规范化,但法律修辞学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必须警惕修辞在司法过程中的负面作用。  相似文献   

17.
This article begins explaining the Aristotelian reduction of rhetoric to persuasion, which came to determine Western tradition until modern times. To understand Aristotle’s methodology the author then wants to discuss the concept of enthymeme, the “rhetorical syllogism,” in Aristotle’s own words. In order to try a realistic critique on the Aristotelian rhetoric, more adequate to a rhetoric of modern law, the author will suggest three epistemological points of departure, three theses, and the three levels of rhetoric that support them.  相似文献   

18.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作为边缘法学的法律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在事实上得以确立,法言法语渐被纳入学科研究对象。此外,作为现代语言学的分支,语体学已相对成熟,但法学语体问题却少有人问津。这也许与修辞学泰斗王德春教授主张语体种类之一的科学语体"不再细分"有关,也与自古以来"文术多门,各适所好"、"明者弗授,学者弗师"有关。然而,法学语体具有科学语体与政论语体甚至公文语体交叉的特点,可以视为语言分化的结果。法学语体研究滞后对我国法学研究与报刊编辑出版中的语言质量已造成消极影响。法学语体逐渐形成一些典型的语言手段及表达方式,如:词汇上庄重、严谨、文雅;句式完整,但具扩展性;语篇上具连贯性、充分性。我们应当恰当使用带语体色彩的词汇体现法学气派,并且合理使用长句、复合句反映法学风格。灵活运用的多种修辞表达方式充分体现了学术语境的科学理性与思维美感。法学语篇不妨在行文上流光溢彩,活泼多姿。与此同时,要防止不当话语修辞对交际和传播带来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9.
人们关于社会正义的认识是多元的,这要求居间作出的司法判决应当经得起理性论证的检验,以防范法官选择正义立场时的任意。经得起理性检验的判决又必须借助修辞方法的使用,才能使其为判决不利方接受。在社会正义的司法实现过程中,修辞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作用,但它必须在法律论证框架下使用,才符合其秉承善意而加以应用的本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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