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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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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浅探赵金龙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①由此可见,损害赔偿既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又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文仅就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展开论述。在违约责任中...  相似文献   

2.
范永 《山东审判》2001,(6):64-66
适用《合同法》案件中,大多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为了更好地掌握和适用合同法,提高处理案件的能力,现对原《经济合同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做比较如下: 一、适用的责任原则不同 《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相似文献   

3.
关景欣 《中国律师》2000,(11):65-66
一、违约责任制度的性质与形态违约责任,学理上也称为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后果。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是当事人自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强制力后盾,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措施,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责任是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因而,只有在债务合法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其履行债务和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二节规定了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概念。 所谓违反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来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合同中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责任就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包括因违反合同造成他方当事人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根据双方约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5.
劳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一般要承担劳动法和劳动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强制性法定义务,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则一般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因而劳动立法在设定劳动违约责任时,对劳动者应以过错责任,对用人单位应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确定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约,不仅应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补偿责任,而且应承担劳动行政责任。劳动者违约,则应根据劳动者违约时的主观过错状态以及用人单位由此所受实际经济损失等情形,确定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确认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违反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2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违约的,他们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显然,这里贯彻的是过错原则。《经济合同法》不仅在认定违约责任方面,而且在承担违约责任上也坚持了过错原则。如《经济合同法》第17条关于产品价格问题,立法上规定了在国家价格调整时,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以惩罚违约者、  相似文献   

7.
用人单位在明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名为劳动合同实为劳务协议,不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不能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的规定解除该合同。如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且该违约责任的承担无须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前提。  相似文献   

8.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在大陆法系中被包括在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之中,或被视为债的效力的范畴。而在英美法系中通常被称为违约补救。本文选择了违约责任制度中在理论和实践上有重大意义的问题,主要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通过对两大法系相关规定的比较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9.
在很多的经济案件中,原告一方向被告方主张权利时,往往请求被告方偿付银行利息,而不向对方请求偿付违约金。法院或支持或否定,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让人觉得找不到法律上的统一标准。笔者认为,澄清上述问题,首先应区别银行利息与违约金不同的法律特征。第一,法律规定不同。《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由此确定了经济合同责任承担方式的基本体系。纵观经济合同中的…  相似文献   

10.
违反经济合同的经济责任,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支付违约金外,如果已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进行赔偿.这一原则,在建国以来颁布的各有关合同的  相似文献   

11.
本文分析了体现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特征,论述了劳动合同和合同法意义上合同之间的区别,得出《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不能完全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结论。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特征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适用条件之间的内在联系,探讨了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在责任承担方式和适用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12.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一方因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先合同义务 ,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虽都以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为要件 ,都是基于与合同相关的行为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都以损害赔偿为救济方法之一 ,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根本区别 ,下面本文对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作分析比较。(一 )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行为发生于合…  相似文献   

13.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包括全部违约、预期违约、延迟履行、不适当履行四种。违约责任包括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14.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在确认了预约合同性质的逻辑基础上,规定了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约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但该解释并未就其是否适用一般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表明态度。实践中对预约违约责任方式是否包括实际履行这一问题争议最大,目前尚未达成共识。基于对预约区别于本约的特殊性研究,结合民法中实际履行的相关理论,论证实际履行作为预约违约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一、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的概念及其意义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对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做了专章规定。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是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以及直接责任者个人,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基于法律规定而必须承受的法律制裁。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个人责任。  相似文献   

16.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即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在履行期后还是在履行期前都应如此。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后违约,即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通常意义的违约救济;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期前拒绝履行或不能履行,法律也同样应给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这就是起源于英美法、独具特色的预期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17.
论不履约的免责事由龚乐凡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就必须依诚实信用原则依约履行,如若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就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当发生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意外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时,根据各国民法、合同法理论...  相似文献   

18.
《法学》1986,(10)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否则就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虽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却可以依法不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因此,正确理解经济合同法中的免责条件,对于正确推行违约责任制度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疑有重要意义。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一条等,对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初步建立了具  相似文献   

19.
王林清 《法治研究》2012,(12):48-54
无论是对于法学理论还是司法实务的视角而言,违约责任都是合同法的核心问题,而对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一方当事人而言是否需要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又取决于合同法所采纳之"归责原则"。对于我国《合同法》所采纳之归责原则向来有不同之看法,而且在合同起草的过程中争论也非常激烈,当前学说上通说认为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系无过失责任或者说是严格责任。有鉴于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也决定着交易中所产生之风险的负担问题,对于当事人双方利益至巨。本文详细考察了合同法上各种有名合同的具体归责原则,从而最终得出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文章认为在契约自由原则或者说私法自治原则下,违约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在何种情形下承担违约责任、承担何种形式之违约责任、交易中的风险如何分配等问题均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在当事人约定不明时法官则应当通过解释当事人之合同探求当事人之真实意思而加以确定,在确实无法探明当事人之意思时法律则应当依据不同之合同而模拟当事人通常所有之意思而加以规范,而不是整齐划一地加以规范,否则必将抑制交易之多样性。  相似文献   

20.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牲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合同违约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原因,还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都应由当事人来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违约一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二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向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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