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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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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实践探索经历了以原告身份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督促责任主体提起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三个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是长期司法实践探索的进化版,也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独特选择.这项制度在当下具有本土成长条件和现实需求.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新阶段的探索已经建构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在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监督对象的认定标准、起诉条件与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与判决类型、诉讼程序等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但仍需完善行政公益诉讼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违法行为要件与公益损害要件应有机衔接,如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检察机关就依据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空间比较广阔,但基于遵循权力谦抑原则,只有在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导致公共利益受到较严重侵害或存在现实紧迫的重大危险,才存在启动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交叉的疑难课题,涉及被诉主体类型、被诉违法行为类型和诉讼拟救济利益类型三个核心要素。通过对已有检察公益诉讼案例的分析和理论比较可知,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类型应限于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对环境、生态、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可以是单一被告,也可是共同被告,但一般多属于普通共同诉讼。被告的涉诉行为可能是环保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也可能是违法行使职权。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应以救济环境公共利益为主,环境公共利益应区别于基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而产生的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的开展,公益诉讼也日益成为各地未检检察官共同的话题,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普遍认可。文章将通过理论探索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进行探讨,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从“字面”的法律法规,到社会治理具体措施发挥的效用立体地呈现出来,使公益诉讼特殊的诉讼机制与未成年人保护国家责任相契合,为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形成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相似文献   

5.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理论和实务界对于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机关是否享有调查核实权具有较大分歧。调查核实权是检察机关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功能,平衡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功能秩序",发挥维护行政公法秩序和救济公共利益最大制度绩效的重要手段,理应得到法律确认。为弥补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法律依据之缺失,部分规范性文件尝试作出规定,但在适用中因违背功能适当原则而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检察调查核实权在实践中展开。为解决这一难题,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围绕功能适当原则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逻辑,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立法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确立检察调查核实权,并根据权力确立—运行—保障的程序机制,从权力结构、核实标准和强制性三个方面系统建构检察调查核实权体系。  相似文献   

6.
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是我国的两种公益诉讼形态,反映了不同的理念和诉求。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有反恐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其反恐职责是我国在反恐问题上的有益尝试。其扩大了公益诉讼等外受案的范围,在理论上有可行性,在反恐实践中也有成功的案例。考虑到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和反恐的特殊性,行政公益诉讼是目前比较合适的解决方案。反恐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还需要从检察建议的格式、效力,涉恐线索的发现,行政公益诉讼被告范围的适当扩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的公益诉讼法律体系中,还存在法定受案范围较窄、缺乏明确证明标准、缺乏调查核实程序、有力诉讼手段较少、内部监督制约不明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增加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供给。同时出于尊重公益诉讼的特殊性、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保持规范发展的灵活性等方面的考量,有必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单独立法。当下公益诉讼检察已经具备了案件规模、立法探索、理论研讨、立法呼声等方面的立法基础优势,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单独立法具有可行性。检察公益诉讼单独立法应坚持体现原则性、突出特殊性、保持开放性、注重体系性的综合性立法进路。  相似文献   

8.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外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然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还仅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公共利益在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因此,应当在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国外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论证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我国构建这一制度进行理论设想.  相似文献   

9.
从世界范围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我国独创的制度。这是由“一府两院”都是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机关,均具有保护公益的职责,以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所决定的。传统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完整、充分、自由地行使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诉权行使则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不可以随意处分。检察机关是诉讼当事人,也是诉讼监督者,但是应当区分出庭检察官作为诉讼当事人享有的监督权利与人民检察院进行诉讼监督的不同时间节点。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在诉讼请求、是否设置第三人制度、举证责任分配、撤诉条件、类案效应等方面存在不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一般民事诉讼在诉讼请求、实体处分方面存在不同。检察公益诉讼与刑事公诉在诉讼职权、两造关系、二审程序等方面存在不同。与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相比,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是有限诉权,需要履行公告程序。政府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优先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二者在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是相同的。  相似文献   

10.
作为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日益受到重视,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制度优势。同时,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在实践中面临着授权范围不明、受案范围有限,公共利益受侵害的判断标准不明,案件线索少、调查取证困难,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对象确定难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的实践效果和未来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优化路径是,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明确公共利益受侵害的判断标准和起诉对象,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和调查手段,加强内外机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相似文献   

11.
诉前程序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具有重要的独立性、前置性地位,其前置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尊重,贯彻谦抑性原则,节约司法资源以及让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当前,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正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行政环境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中遇到不少问题。如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辖交叉,诉前程序选择问题、检察建议内容宽泛问题、行政机关回复检察建议中出现的问题等。因此,立足法律规定、阐述问题为诉前程序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发挥功能价值提供参考方案。  相似文献   

12.
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如何判断是检察公益诉讼中公认的核心问题。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须同时覆盖到行政处理决定的作出阶段和实现阶段。以行为要件、职权要件、结果要件作为判断标准是经由指导性案例、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所表明的实务立场。与采用行为标准相比,采用谋求公益受损状态“有效消除”的结果标准,更有利于确保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效能。行政公益诉讼审理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标准应严于诉前程序阶段。审理阶段被告依法履行职责而使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时,撤回起诉方案成为优先于变更诉讼请求方案的选项,背后的原因可从法院、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角度进行反思性分析。为增强公益诉讼检察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撤回起诉方案应从时间要件、程序要件、实体要件三个方面予以从严控制。  相似文献   

13.
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规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法治监督体系的丰富和监督行政法律制度的拓展。各级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新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积极主动"发现‘致使公益受侵害’违法行政行为"、"诉前督促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释放检察监督新活力。行政公益诉讼规制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行使促进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和效率提高推进依法行政守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4.
正在构建中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反映了国家转变发展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努力.我国早在十余年前就已经有了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探讨和司法实践,现正开展的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试验,展现了未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路径.目前的制度试验具备了形式合法性和实质正当性,对其现实可行性的判断并不能依靠类似制度在其他国家的经验,而要考虑我国实际变化中的政治经济状况及其是否能够成为更为有效的政治控制手段.  相似文献   

15.
与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相比,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公益诉讼的试点及推广之初并没有受到同等重视,在文本规定上也呈现出先天不足的短板。但随着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逐渐增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了检察公益诉讼的重中之重,各地法检机关就如何实践该类诉讼展开了一系列的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面临刑事管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欠缺、诉前公告程序的设置有悖于办案实践、损害赔偿的数额超越法定范围三重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刑事管辖受制于文本、实践及考评机制,诉前公告程序包含充分法理支撑之误认,损害赔偿肩负"损益相抵"与预防犯罪双重使命。为此,应当从完善刑事管辖制度、诉前公告程序法理支撑之否认及废除、构筑体系化与规则化的赔偿范围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权,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重要保障。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并不是普通的原告,而是以法律监督机关的身份,与法院共同处理公益被侵害的问题。在此前提下,调查权就是一项基于法律监督而产生的公权力,具有公权力的一般特征。目前,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权制度还存在、缺乏法律授权、刚性不足的问题,加之检察机关自身的问题,使得调查能力未能及时跟上。构建独具一格、符合公益诉讼制度特征的调查权体系,需要强化调查权的刚性、完善保障机制,赋予检察机关相应的调查措施,构建特殊的证据规则和保全规则,完善立法授权,整合内部力量,促进公益诉讼专业化发展。  相似文献   

17.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及内部办案规范对此都没有明确且具体的规定,尤其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方式,各地检察机关都处于探索阶段,方式多样,监督效果参差不齐。目前主要的监督方式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行政抗诉、督促起诉、移送审查。为更好开展这项工作,可以借鉴刑事立案监督说明理由制度。而且行政公益诉讼正式写入行政诉讼法后,行政公益诉讼也将成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8.
当公益诉讼的客体是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法行为时,所提起的公益诉讼类型则为行政公益诉讼.在当代中国,行政主体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所具有的职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其他权力形式所无法取代的.然而现实情况是,行政主体不仅没有切实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反而成为了公共利益的最大侵害者,行政公益诉讼的设立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19.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而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在理论与实践上均有欠缺。因此,应借鉴西方国家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结合我国的现状,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重点应解决原告资格、受案范围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行政公益诉讼意在解决行政相对人如何进行保护公共利益的活动,那么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关键.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不仅是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完善,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一部分.行政公益诉讼在主体资格、举证责任分配、听证程序以及内外保障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因此,应当以一种正确的价值观来构建该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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