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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在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已经获得全部实现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没有必要对公益诉讼案件(继续)进行实体审理。但是,在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情形下,检察机关丧失请求被告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的利益,并不当然意味着其同时丧失请求法院对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确认的利益。为了及时救济遭受损害或威胁的社会公共利益,引导被告尽早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根据被告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的时间,设计不完全相同的规则。  相似文献   

2.
诉的利益是指运用诉讼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权益救济的必要性,其消极功能在于限制原告滥诉、消除被告无端应诉和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其积极功能表现为促进实体法上未得到明确肯认的权利和利益的形成。诉的利益所具有的这种积极功能与现代服务行政条件下行政法的价值追求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进而也为行政公益诉讼的产生提供了依据。事实上,通过对起诉人是否具有诉的利益进行衡量和判断还可以有效防止行政公益诉讼中可能的滥诉。  相似文献   

3.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理论和实务界对于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机关是否享有调查核实权具有较大分歧。调查核实权是检察机关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功能,平衡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功能秩序",发挥维护行政公法秩序和救济公共利益最大制度绩效的重要手段,理应得到法律确认。为弥补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检察调查核实权法律依据之缺失,部分规范性文件尝试作出规定,但在适用中因违背功能适当原则而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检察调查核实权在实践中展开。为解决这一难题,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围绕功能适当原则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逻辑,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立法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确立检察调查核实权,并根据权力确立—运行—保障的程序机制,从权力结构、核实标准和强制性三个方面系统建构检察调查核实权体系。  相似文献   

4.
论经济公益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至今没有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 ,使得许多公共利益在受到侵害时 ,因没有人起诉及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得不到司法救济。借鉴外国的做法 ,我们可以把我国的经济公益诉讼划分为三类 :机关之诉、民众之诉和受害人之诉 ,并在一些矛盾比较尖锐的领域中引入经济公益诉讼机制 ,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而诉讼费用采用无偿主义或先收取原告适当费用 ,待判决被告败诉后再由被告承担的方式。  相似文献   

5.
行政公益诉讼 ,是指针对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 ,任何个人、组织或其他社会团体都有权提起的诉讼。从本世纪开始 ,世界各国通过不同方式对行政公益诉讼中的瓶颈问题———行政诉权理论进行改革 ,纷纷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我国也应该改革现行的行政诉权理论 ,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6.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有三大理论基础.一是分权制衡原理,目的是防止暴政与腐败、保护公民自由,表现为议会主权、职能分工、配合制约、程序尊让的具体要求.二是公益有限原理,目的是明确检察机关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范围,主要标准是外在客观实在利益与内在主观公共意志的统一、内容合理性与过程正当性的统一以及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的统一,检察政策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灵活调整.三是诉讼类型化原理,据此对检察行政公益诉讼进行细致的分类,以便发现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7.
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是其理论发展与制度建构的基石,行政公益诉讼本质上,是对公民共同交往行为中公共意志的救济与维护,因此,对公共利益的捍卫便成为行政公益诉讼建构与发展的出发点与归属,也即理论基础之所在.同时,厘定公共利益之根本地位对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的推进具有极大的导向价值.  相似文献   

8.
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规制"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行政行为是法治监督体系的丰富和监督行政法律制度的拓展。各级检察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新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积极主动"发现‘致使公益受侵害’违法行政行为"、"诉前督促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释放检察监督新活力。行政公益诉讼规制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行使促进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和效率提高推进依法行政守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9.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违法行为要件与公益损害要件应有机衔接,如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检察机关就依据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空间比较广阔,但基于遵循权力谦抑原则,只有在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导致公共利益受到较严重侵害或存在现实紧迫的重大危险,才存在启动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外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然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还仅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公共利益在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因此,应当在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国外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论证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我国构建这一制度进行理论设想.  相似文献   

11.
梳理与剖析两年试点期间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件可知,虽然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驳回诉讼请求、撤销、履行职责、履行给付义务、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变更等六种判决形式,但试点期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判决形式整体上呈现类型狭窄的特征,最经常适用的两种判决形式中,确认违法判决过于形式主义,履行职责判决过于笼统。完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形式,需要矫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定位的偏向以及行政诉讼构造上的扭曲与错裂,具体路径包括:系统规定与适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形式、尊重诉前程序的独立价值而慎用确认违法判决形式、具体化履行职责判决形式、重视具体适用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形式。  相似文献   

12.
The litigations of marine natural resources or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s involve two different types of litigations, and the procuratorate should be involved in the litigationsas different litigation subjects. The compensatory litigation of marine natural resource damageis the private interest litigation which relieves the private interest damage of state owned natural resources. According to Th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Procura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Cases, the procuratorate should be the supervising subject. However, the compensatory litigation of 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 is th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which relieves public interests, and on the basis of 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 The Civil Procedure Law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Procura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Cases, the procuratorate should be the supplementary subject. Due to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marine litigations, the procuratoratefiles lawsuits against the marine natural resources or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s, which shall apply both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Compensation for Damages of Marine Natural Resource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Procura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Cases.  相似文献   

13.
作为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日益受到重视,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制度优势。同时,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在实践中面临着授权范围不明、受案范围有限,公共利益受侵害的判断标准不明,案件线索少、调查取证困难,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对象确定难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的实践效果和未来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优化路径是,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明确公共利益受侵害的判断标准和起诉对象,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和调查手段,加强内外机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相似文献   

14.
环境公共利益主体和内容的不明确,加剧了实践中对环境公共利益受损不能实施有效救济的困境,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对环境公共利益受损实施救济的必要条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最核心问题是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应确立限定性二元原告主体资格机制。环保NGO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最适格原告。应从法律制度设置和运作模式上保障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优资格。  相似文献   

15.
目前,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活动领域的违法事件也日益增多,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成为必然趋势。综合国外行政公益诉讼经验和我国现实基础,检察机关作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当公益诉讼的客体是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法行为时,所提起的公益诉讼类型则为行政公益诉讼.在当代中国,行政主体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所具有的职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其他权力形式所无法取代的.然而现实情况是,行政主体不仅没有切实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反而成为了公共利益的最大侵害者,行政公益诉讼的设立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法最近一次的修订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制度拓展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民事诉讼立法保护的合法权益从私权扩充到了社会公共利益领域,法定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特别是人民检察院被赋予了民事公诉权,有可能成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惟其如此,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就不应被当做一种权利,而是具有权力的属性,其中包含了义务,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表现为一种职责.民事公益诉讼诉权的行使也因此必须遵循一些特别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可分为环境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两类,环境诉讼可仿照刑事司法中的模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同时在诉讼程序完整性的构建和监督体系完善的方面予以重视,以保证环境公益诉讼的有效性。环境侵权诉讼可由环保部门、团体和个人来行使诉权,依有关法律规定行使。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规定过窄,阻碍了消费公益诉讼发挥应有价值。基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扩张的理论,消费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呈现广泛性的特点。公民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可以弥补“官方组织”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不足,充分发挥律师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应在借鉴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基础上,确认公民具有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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