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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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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荣光 《桂海论丛》2018,(6):120-127
我国现阶段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构建与实践都存在着不足,通过对域外典型国家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特点进行比较分析,吸收借鉴域外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实例。根据我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在国家和地方两层面的立法实践,分析立法中的现状和不足,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介绍与分析,指出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在主体、标准、方式等方面需要改进的问题。总结我国现有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不足,以此为基础借鉴域外补偿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明确补偿主体、落实补偿标准、健全补偿方式等方面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安排主要体现为政策文件与规章,制度目标侧重于生态利益的保障,缺乏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约束。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与中央政府的目标差异,实施结果背离了生态补偿机制协调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根本目标。目前生态补偿的制度需求集中体现在对经济利益的合理弥补方面,现行补偿标准偏低且缺乏差异化考虑,补偿方式单一难以持续性保障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有效供给。因此,有必要制定《生态补偿法》实现生态补偿制度安排的顶层设计,通过立法从程序和权限两方面约束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限制甚至牺牲经济利益的行为,激励地方政府对生态补偿的投入,有效弥补私有产权主体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3.
海洋生态补偿是保护或改善海洋资源环境的一种手段和机制。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缺陷,海洋生态补偿实践操作存在不足。应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明晰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明确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建立海洋生态补偿责任保险及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4.
生态保护补偿作为促进环境正义与社会公平的一种利益协调手段,是由国家或者其他受益组织和个人,对给生态环境产生积极作用的主体进行补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具有结合自愿与强制、开启了跨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结构等特点。但是,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如末端补偿机制存在滞后性、资金补偿与其他补偿方式之间缺乏协同等。为此,可以从确立合理化补偿的标准、加强多元化补偿方式的整体性衔接等方面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  相似文献   

5.
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邵忍丽 《求索》2011,(3):162-163,251
西部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而现行的立法规范的不足却难以遏制生态危机的恶化。完善《环境保护法》,颁布区域性生态保护法及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我们应明确不同层次环境保护法应遵循的原则、指导思想、保护范围、补偿主体、补偿标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完整、科学系统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立法困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叶兰 《求索》2010,(10):171-172,25
农业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建设迫在眉睫。我国的农业生态补偿立法还很薄弱。本文从五个方面论述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立法的困境。一是农业生态补偿立法缺乏层级系统性;二是现行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内容缺乏完整性;三是现行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四是农业生态补偿制度法学理论研究不足;五是农业生态补偿立法中农民参与缺失。  相似文献   

7.
姜丽  王忠 《前沿》2007,(1):160-162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目的,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以强制的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综观现行立法现状和实践,我国行政征用制度还不完善,存在诸多缺陷:行政征用过程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浑浊不清,补偿标准过低,行政征用正当程序缺失和行政征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基于我国行政征用制度的上述弊端,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准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确立公正补偿的标准,完善行政征用程序,健全行政征用的司法终局裁决制度和加强对行政征用权行使过程的监督。  相似文献   

8.
刘志欣 《前沿》2010,(18):105-107
环境噪声补偿是指居民因环境噪声污染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获得一定的给付救济。与环境噪声赔偿不同,环境噪声补偿不以违法为要件。在性质上,环境噪声补偿可能表现为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由于环境噪声补偿对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应当通过立法加以确立。在制度设计时,环境噪声补偿制度应当从补偿条件、程序、范围、标准、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相似文献   

9.
张术环  杨舒涵 《前沿》2010,(19):159-162
生态补偿制度安排是生态补偿机制框架内容和实现路径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的生态补偿制度安排可以为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条件。健全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应包括:有关政府行为、践行标准、维护相关者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程序等制度。  相似文献   

10.
岳楹 《人大论坛》2006,(5):22-22
立法听证是立法主体在立法活动中,在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的立法时,由利害关系人发表意见,供立法主体听取意见的程序的法律制度,它集中体现了现代立法制度所追寻的公正性与民主性。  相似文献   

11.
当前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形势严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利益平衡,需对生态补偿问题进行探讨。本文阐明生态补偿的内涵,分析生态补偿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生态补偿的具体措施,以期为构建可行性的生态补偿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2.
海洋生态补偿能够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解决海洋环境恶化后出现的生态非正义问题。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面临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滩垃圾和海洋垃圾较多、入海排污水超标等系列问题,存在生态非正义现象。由于粤港澳三地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以及受区域性生态保护政策不协调等因素影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补偿存在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补偿资金投入不足和公众生态补偿意识淡薄等困境。粤港澳大湾区应进一步出台海洋生态补偿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海洋生态补偿主体、对象和标准,拓宽海洋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引进市场机制以及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建立起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实际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正义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补偿制度是我国近年来司法改革中关注的热点,但学界多从理论上对该制度进行资料整合式的研究,缺少对国外具体实践的近距离观察和分析。对被害人补偿制度比较先进的美国加以探究,将美国联邦及各州被害人补偿机构设置、资金来源、申请程序、资格要求等方面与我国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已有实践相比较,以期对我国正式立法构建被害人补偿制度路径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14.
曾艳军 《求索》2007,(2):99-100
根据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我国宪法确立了有关财产征收与征用的原则。征收与征用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其区别主要体现为对财产权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它们的适用条件、程序保障和补偿标准等方面也相应地存在差异。我国立法上应当针对财产征收与征用制度的区别,制定和完善专门适用于财产征用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义术 《新东方》2009,(3):24-26
2008年,在生态补偿问题上,最受关注的事件当数3月份的海南五指山会议。3月26日,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建设暨生态补偿政策国际研讨会在五指山市举行,会议讨论并修改了《海南省中部地区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建议书》和《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设计》,确立了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态补偿的范围与主客体,确定了生态补偿标准和途径,为生态补偿制度的落实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可操作性。与会专家认为,海南作为一个生态省,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和生态补偿政策上领先全国。  相似文献   

16.
生态保护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应有之义。省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流域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是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要创新,具有特殊合同的法律属性,对于生态保护和政府治理均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补偿对赌协议在实践中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法律依据不明确,在行政决策程序、预算法和合同法等层面的规则适用不完善等问题,亟须优化相应的制度设计为其扩大和推广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立法进程,为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成立“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强化政府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适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效果后评估等核心制度;推进补偿金的全范围、全流程预算监管和人大预算监督;针对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特殊性,完善相关的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17.
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是实现区域均衡发展、资源优化配置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从探讨贵州、云南、广西民族区域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入手,对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最终从生态补偿主体、补偿受偿主体、补偿形式、补偿标准以及法律保障多个层次着手,完善了适合贵州、云南民族地区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湘江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应从管理体制、政策手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要探索湘江流域管理的大部门体制,构建湘江流域统分结合管理体制,提高湘江流域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要建立健全湘江流域上级管制政策、区域协调政策和社会参与政策;要加强湘江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的价值取向,完善评估技术方法,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等。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立法中的缺陷集中表现在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错位、再审事由重实体、轻程序、再审时限和次数、再审方式和范围不明确。要转变立法指导思想、建立再审之诉制度 ,明确再审事由、时限和次数、方式和范围 ,以推动民事再审制度走向完善。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深入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而矿产开采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与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及众多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对当前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立法现状、不足之处进行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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