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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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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视野下的警察权力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权力的行使应在民法框架内,则会避免侵权。要划清警察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界限,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警察的权力设立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二者应有其应有的平衡。警察光靠学习公法不够,要接受系统的民法学习,公民的所有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在民法中作了详尽的规定,因为警察权力的终极目标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要牢牢树立权利本位思想,要以公民权利为起点、为核心、为主导,尊重和保障人权。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警察权力和公民权利具有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2.
回应发展变化的社会现实,推动警务行为现代化的发展,首先面临的应是观念上的革新,即由义务本位范式向权利本位范式转变。权利本位研究范式在现代警务中的价值着重体现在重构警察权力与公民关系、树立以“相对人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扩大相对人的参与,批判和否定义务本位范式,把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建立在民主、科学、理性的基础上,克服行政执法的官本位,树立民本住和服务观念,进而有助于实现公民与警察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3.
陈建新 《桂海论丛》2005,21(2):35-37
规范权力运行,既需要权力制约,又需要权利制衡.必须着力于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衡权力"的模式,通过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合力进取,使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统一于社会整体利益,从而实现公共权力逐渐向公民权利的转化或回归.具体途径为建立健全公民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机制,以及先行完善党内权力制约和权利制衡机制.  相似文献   

4.
魏继华 《人大建设》2007,(11):44-45
现代法治国家以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为核心。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一部与公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公法,在规制警察的公权力、保护公民的私权利方面有不少积极的探索。试述如下:  相似文献   

5.
公民权利本位: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走向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公民权利本位是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体现,是实现主权在民的平台,是防止权力异化的有效机制.现代民主要以刚性的公民权利存在为前提.即要以公民权利为本位重构法律制度,实现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以规范权力运作为主线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公民权利的制度保障;以正视利益群体的存在为基点提高公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公民权利的组织保障.现代民主还必须使公民拥有威慑、制约公共权力的"积极的权利",包括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选择权、批评权、监督权、罢免权、知情权.  相似文献   

6.
权力和权利之间的矛盾成为制约我国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内在障碍。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权利观)的核心在于,权利决定权力,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权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向公民权利的回归是权力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必然逻辑,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二元性对立在社会总发展过程中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寻求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健全互动,一方面,必须促进公民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打破权利和利益勾结的格局,建立合理的权力制衡机制,依靠法律制约政府权力。  相似文献   

7.
肖恩敏 《中国发展》2008,8(2):48-51
行政执法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政府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处于势力不对等的状况之下,没有权力制约的行政执法常常会侵害公民权利。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政府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建立责任政府的基础,也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一种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是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对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公民权的保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文在分析行政执法责任制中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基础上,就如何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公民权利保障提出了相应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为我们深入研究我国警察权的现代转向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更加明晰的思路。在警察权的现代转向过程中,应该紧扣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遵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基本原则,合理配置警察权力,保证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配置格局的结构性均衡;厘清警察权力行为与非警察权力行为之间的界限,杜绝警察权失范及其运行的紊乱现象,保证警察权力理性地实施;建立和完善警察执法保障体系,确保警察权得以准确、及时、有效地执行。同时,必须准确把握警察的基本职能,充分认识秩序的必要性、强制的有限性和人权保障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9.
国外权力监督经验对我国反腐败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美、英、日、德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权力监督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体现在 :以法律规范权力 ,以权力制约权力 ,以公民权利监督权力 ,以及以制度约束权力。国外加强权力监督的成功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反腐败的法律体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构建公民参与监督的制度平台均有重大启示。  相似文献   

10.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既相互区别 ,又紧密联系 ,其区别表现在 :内容、法律要求、行使主体及相互关系、强制性、行为属性及指向对象、行使目的 ,主体享有权利或权力的完整性等方面的不同 ,其相互联系表现在它们之间互为因果、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等四方面 ,它们构成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  相似文献   

11.
对社会管理创新和警务改革方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方向是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对政府权力规范的核心是厘清政府权力的边界,明晰"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界限。近年我国各地公安机关所进行的警务改革尝试没有在实质上体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精神,多是一种技术策略的改革,着眼点是警务效率,而没有以释放社会活力为目的,缺少对警察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保障的内容。警务改革应以对公安机关权力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为目标,警察权行使的最终目的是保障社会秩序与公民自由。为此,我国警务改革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并分阶段进行:近期改革应把顶层设计与末端治理结合起来。在顶层改革方面重点是围绕修订《人民警察法》,从上而下进一步规范、制约、保障警察权的运行。通过基层公安机关末端治理改革,从下而上着眼于改革和完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远期改革重点是建立权力制衡的现代警察体制。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中存在着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冲突,这种冲突在刑事强制措施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公民权利既需要国家权力的保护,又难免遭受不正当权力的侵害,因此需要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在刑事强制措施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冲突多体现在违法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上。文章从刑事强制措施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出发,试图寻找解决冲突的方法,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3.
警察站在人权保护的第一线,警察的职责是为社会群体服务,保护任何人不受非法行为的伤害。在现代社会中,与人权联系最密切、最广泛、最直接的权力之一就是警察权,因此,国家规范警察行为,以保证警察有效地保护人权并防止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警察法律制度是人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权保护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有关警察行为的规定,往往也是关于人权的国际文书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国际文书主要有《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  相似文献   

14.
警察法学不仅仅是研究警察法律制度或以警察法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作为公安学的二级学科,警察法学更应该关注运用法学的方法、原理研究警察权力的运行机理,是警察法律制度设定与运行辩证统一的二级交叉学科。正因为警察法学的研究是规范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动态平衡的前提,是警察权力行使规范化的理论基础,是警察权力行使与责任承担统一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从法哲学方法论视角对警察法学学科进行梳理,进一步科学化警察法学二级学科体系。  相似文献   

15.
论警察权运行的制度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确认识警察权并设立规制其运行的法律制度对于保障警察职能的实现,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警察权力的不法侵害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制警察权力的法律制度体系包括警察权力的设定制度、运行程序制度、法律监督制度、法律救济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警察权力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治权力。警察权力的核心是刑事侦查权和社会治安管理权。以人权保障为本位的"警察公民主义"价值观已经渐渐取代以保护国家利益为本位的"警察国家主义",现代法治社会中警察权力的设立旨在保护公民的权利。在刑事侦查中,警察权力的行使应当在民法的框架内,否则很容易侵犯公民的民事权利。民法是众法之基,欲治公法必先治私法。人民警察需要学习民法,准确把握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牢固树立权利本位思想。  相似文献   

17.
陆昱 《前沿》2009,(10):41-44
迄今为止,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制制约权力、以社会制约 权力和以道德制约权力这四种权力制约模式并没有解决权力的滥用问题,其本质原因在于没有认识到国家(政府)权力的"权利"只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是基于公民权利的部分出让(让渡)并以订立契约的形式进而形成的。国家(政府)权力的"权利"之目的和归宿仅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并促进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因此,公民权利的"权力"对于国家(政府)权力的"权利"具有无可置疑的优先性,只有以制度的方式承认、维护、彰显和落实公民权利的"权力",才能最终解决如何有效制约国家(政府)权力这一理论和实践难题。  相似文献   

18.
县委书记权力来源与渠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县委书记的权力有“一个来源,两个渠道”,即来源于公民权利,有公民和党员两个渠道,其权力边界是由公民权利、党章与法律所界定  相似文献   

19.
县委书记的权力有“一个来源,两个渠道”,即来源于公民权利,有公民和党员两个渠道,其权力边界是由公民权利、党章与法律所界定。  相似文献   

20.
治安调解制度本身的内在悖论使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和实施上存在诸多缺陷,其正当性也屡受学界质疑。从行为主义法学的视角及经验研究出发,可知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纠纷解决渠道的选择偏好也呈现多元性,公民需求正是治安调解正当性的基石。回应公民需求的治安调解应变更警察的治安调解权力为公民权利,以此为基础重塑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并建立警察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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