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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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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犯罪现象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单位数量不断增加而日益增多的.刑法虽然专门规定了单位犯罪,但是刑事诉讼法却没有紧跟其后,针对单位犯罪的特点设置专门的诉讼程序和强制措施,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单位犯罪的侦查难、诉讼难、执行难的现象非常普遍.为防治高发、频发的单位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发展,值此刑诉法修改之际,从立法角度研究我国单位犯罪强制措施,无疑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单位犯罪诉讼程序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单位犯罪立法现状无论修改前还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均是以自然人为适用对象进行立法,对追诉犯罪单位都未作出针对性的规定。如果说1979年的刑诉法是基于当时刑法尚无惩处单位犯罪的内容,而至1996年3月刑事补充性立法已对单位犯罪作了大量规定,刑诉法修改时仍未就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作出针对性的规定,则反映出刑诉法修改和刑法规定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立法之间衔接不够。修订后的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客观要件及刑罚原则,分则中除“侵犯财产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外,各章对单位犯罪都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3.
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适用顾晓敏龚望林修订后的刑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在分则中又对各种单位犯罪的罪状和处罚作了具体规定。这标志着长期困扰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的有关“单位”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和是称之为“单位犯罪”还是“法人犯罪...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了什么是单位犯罪以及单位犯罪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则根本没有有关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的规定,也没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因刑法没有对单位犯罪后刑罚的具体运用做出专门规定,所以单位犯罪在刑罚适用上只能参照自然人。又因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所以有些刑罚适用原则只能适用自然人犯罪,而不能适用单位犯罪。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对单位犯罪适用刑罚面临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6.
管彦杰  聂慧苹 《河北法学》2012,(8):146-147,148,149,150
刑法修正案﹙八﹚有关醉酒驾车的新增规定在完善醉酒驾车的刑法规制的同时,也因其本身的规定导致了刑法理论上的质问。质问包括罪状和法定刑两方面。罪状的质问包括:行为方式、罪过、行为场所的内容,以及新增醉酒驾车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竞合关系。在法定刑方面:新增醉酒驾车犯罪的"拘役和罚金"的法定刑太轻导致了新增规定在司法适用中被部分架空,与此同时,还导致了追溯时效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上的争议。为解释这些置疑,应当在明确新增规定与原有交通肇事罪之间的独立关系的基础上,认可新增规定主观上由过失实施,并对"道路上"进行扩大解释;在刑罚上,并且充分利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以实现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7.
单位犯罪诉讼程序有其特殊性,在任何单位犯罪中,均以犯罪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为被告人;在犯罪单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要注意被告范围的特殊性。诉讼代表人属于被告一方的当事人,但又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同于证人、辩护人和委托代理人。单位犯罪案件实行个人被告随单位被告由同一法院一共管辖。在起诉制度方面,对单位被告和个人被告实行一并起诉或一并不起诉的原则。对单位犯罪案件的强制措施,应根据强制措施的不同对象和客体分别设置和选择使用。  相似文献   

8.
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对刑法进行了修订,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在刑法总则第二章第四节规定了单位犯罪。这不仅结束了长期以来有关刑法应否确立单位犯罪的争论,而且使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有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对于贯彻刑法三项基本原则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刑法的修订晚于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正,使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单位犯罪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本文仅就单位犯罪诉讼程序中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谈谈我们的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总则在从正面规定对何种犯罪人可以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的同时,还从反面规定了对什么人不能适用死刑,即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由于它是从犯罪对象的角度排除死刑的适用,所以笔者称之为死刑适用的对象标准;又因为它是排除或阻却死刑对犯罪适用的条件,因此又有人称之为死刑适用的消极条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保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这一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与刑事犯罪斗争的现实需要,应该及时加以完善。   一、现行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缺陷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这五种强制措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全部是针对自然人人身自由的措施。这与原刑法的规定是相适应的。修改后的刑法在犯罪主体方面有了重大突破,那就是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没能体现实体法这一重大变化,致使在侦查、起诉、…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与单位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而实现了单位犯罪的立法化。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的这一规定,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八)有关醉酒驾车的新增规定在完善醉酒驾车的刑法规制的同时,也因其本身的规定导致了刑法理论上的质问.质问包括罪状和法定刑两方面.罪状的质问包括:行为方式、罪过、行为场所的内容,以及新增醉酒驾车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竞合关系.在法定刑方面:新增醉酒驾车犯罪的“拘役和罚金”的法定刑太轻导致了新增规定在司法适用中被部分架空,与此同时,还导致了追溯时效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上的争议.为解释这些置疑,应当在明确新增规定与原有交通肇事罪之间的独立关系的基础上,认可新增规定主观上由过失实施,并对“道路上”进行扩大解释;在刑罚上,并且充分利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以实现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13.
单位犯罪,是修订刑法对原刑法的重要修改之一。在修订刑法中,除了在总则中对单位犯罪作出了专门规定之外,分则10章中有5章规定了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罪名达到120余个,将近整个犯罪罪名的30/。认真地研究和探讨单位犯罪,对于贯彻执行好新刑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单位犯罪的概念修订刑法总则第三章第四节专门规定了单位犯罪。其中第3o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过去习惯称为法人犯罪。这次之所以改为单位犯罪,是由于“法人”在民法理论和司法…  相似文献   

14.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区域,并对其行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实施这种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逮捕,只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可以防止他们继续危害社会,对保证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本文拟就具体适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一、关于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和条件笔者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适用对象,即第sl条规定的两种人犯:1.犯罪嫌…  相似文献   

15.
为了准确适用刑法 ,有力地打击单位犯罪 ,我们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 ,不应当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合法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集团等新出现的“单位” ,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 ;刑法还规定了一部分单位犯罪的特殊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16.
1997年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可以作为犯罪的主体。但刑法中的相应制度却并没有进行同步的改变,对犯罪单位能否适用自首制度没有予以明确地规定。文章对自首制度能否适用于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以及相关处罚原则等问题略抒管见。  相似文献   

17.
刑法实施后,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办理中如何适用刑诉法成为一个新问题,刑诉法的规定是针对自然人的,这些规定能否适用于单位犯罪,又将如何适用于单位犯罪,需要进一步探讨。一、在单位犯罪中,如何确定被告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双主体,即包括单位自身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亦分为双罚制和单罚制。在双罚制的情形下,法律既追究单位自身的责任也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显而易见,单位自身是被告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也是被告人。后者的具体人数依具体案情确定,…  相似文献   

18.
修订后的刑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在分则中又对各种单位犯罪的罪状和处罚作了具体规定。这标志着关于“单位”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和是称之为“单位犯罪”还是“法人犯罪”,以及对单位犯罪如何进行处罚等诸问题的争论,在刑事立法上有了定论。然而,由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先于修订后的刑法颁布施行,且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关即将修订的刑法中是否会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尚未明朗化,因此,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没有对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作出专门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对单位犯罪进行刑事诉讼只能参照我国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9.
由于刑诉法的修改早于刑法的修订,刑诉法没有对单位犯罪的追诉程序作出规定;之后的司法解释虽然对此做了一些规定,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仍存在很多问题。设立诉讼代表人的初衷是由其代表犯罪单位参与诉讼,以维护犯罪单位的合法权益,可见指派诉讼代表人应当首先作为一项诉讼权利,而不是诉讼义务,因此,应当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保障这一诉讼权利。既然是一项权利,犯罪单位当然就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没有必要强制要求犯罪单位一定要指派诉讼代表人,或者一定要指派什么样的诉讼代表人,其不到庭既不应该也没有必要采用拘传措施。  相似文献   

20.
票据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华 《法学研究》2000,(6):76-92
票据犯罪主体因罪而异 ,有的票据犯罪一般个人主体、一般单位主体不能实施 ,只有特殊个人主体、特殊单位主体才能实施。有的票据犯罪主体必须具有票据当事人身份 ,非票据当事人不能成为该项犯罪主体。票据犯罪罪过形式是故意和过失 ,模糊罪过和混合罪过的观点并不适用刑法所要求的票据犯罪。银行结算凭证虽然不是票据 ,但是应该归属票据犯罪对象范畴。我国刑法应当承认票据无形伪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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