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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在"产品灭失"类案件中,直接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和《证据规定》关于"产品缺陷"的举证规则都不能完成原、被告双方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谁主张,谁举证"加大了原告的举证负担,而《证据规定》则忽视了对因果关系证明的分配,且导致被告基本上必将承担责任的不合理后果。通过"事实自证"规则的引入,以让事实说话为进路,架起"谁主张,谁举证"和"责任倒置"规则之间的桥梁,则能解决这一难题,合理分配"产品灭失"类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确定举证责任规则,应当考虑各方诉讼利益与提供证据的可能性.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原告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等负举证责任;原告对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曾经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自己具有法定资质或者享有法定权利等主张负举证责任.原被告双方对各自主张的其他待证事实负举证责任.第三人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法院依法组织当事人提供、交换、补充证据,特定情况下可自行收集证据,但不得收集证据来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相似文献   

3.
试论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理有公正、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与现实性、效率.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包括①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③申请行为的存在和申请行为的合法性;④行政赔偿诉讼中的损害事实.笼统地规定"原告对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的做法欠妥.  相似文献   

4.
一、证明责任问题上的不同观点 证明责任起源于罗马法。有的亦称举证责任。罗马法对民事审判中的举证责任,总的原则是谁提出诉讼主张,谁就要提出证据。具体规则有两个:其一,每方当事人对其所主张的事实,有提出证据证明的义务,否认一方没有举证责任;其二,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都提不出足够的证据时,负证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法》仅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而未规定原告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它是对被告就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基本原则的补充。不能将原告的举证责任与被告的举证责任等同。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仅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在司法实践中 ,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应当严格限于法律所规定的事项 ,而不能作任意的扩大 ,否则 ,将构成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整体的破坏。  相似文献   

6.
证明责任,亦称“举证责任”或“证责”,是关于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由谁负责提出的问题.证明责任问题起源于罗马法.古罗马法中的“谁提出主张,谁就有责任证明”,是最早关于证明责任的原则规定.以后对此问题的规定,不仅因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即使是在刑事诉讼中,弹劾式诉讼与纠问式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也不一样.在古代弹劾式诉讼中,诉讼由控诉人提起,其最大特点是“不告不理”,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人承担.罗马法即有曰:“证明责任由积极主张的人负担,不是由消极否定的人负担.”在封建专制纠问式诉讼中,犯罪不必仅由被害人提起,国家司法官吏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主动追究犯罪.在这种诉讼形式下,原告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人更负有不可推卸的举证责任.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由于诉讼制度的形成和历史条件不同,在确定举证责任的规则问题上又有各自的一些特点.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原则上由控告被告人有罪的原告人一方(如警察机关、检察机关或公民)承担,被告人一般不负举证责任.但在被告人反驳控诉的某些情况和法律推定有  相似文献   

7.
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应就他所主张的权利或防御方法所依赖的事实提出证明。民事诉讼通常有三个角色,即原告、被告和负责宣告请求有无根据的法官,举证责任旨在解决三人中谁应寻找并提出证据的问题。举  相似文献   

8.
一举证责任的含义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加之举证责任内容本身又颇具复杂性,因此对于举证责任的含义,理论界仍存在着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2款的规定,举证责任仅指当事人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未包含不负担举证责任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的内容。同时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己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包括反驳对方的主张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这是当事人追求胜诉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相似文献   

10.
传统观点上,认为证明责任就是举证责任,或称证明义务。诉讼史上最初提出举证责任,是在古代弹劾式诉讼中。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向法院举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举证,必然受到不利于己的裁判。法官是消极的裁判者,仅就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及提出的证据进行审判。如罗马法就明确地提出了“谁主张,谁证明”的举证原则。由于当时国家未设立执行控诉职能的专门机关,诉讼由原告人提起,因而举证责任主要由控诉人承担。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也负有举证责任,如被控盗窃者辩称物品系在市场购得,就须提供买得该物的证据;被请求履行债务的被告,主张债务已消灭者,应证明已清偿或使债务消失的事实。  相似文献   

11.
举证责任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内容 ,在我国 ,行政诉讼脱胎于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主要特征体现在原、被告的举证责任分配上  相似文献   

12.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和对特别案件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补充原则以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原则。我国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它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行政主体公开有关信息遭拒绝或部分拒绝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较之传统的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原告的主体资格、审查方式、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有特殊的规则。  相似文献   

14.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检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权限的规定是适当的。我国审判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当被设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非法证据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以避免被告人任意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只承担提供证据责任,提供的证据使法官对证据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即可。而控诉方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承担说服责任,证明标准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当控诉方未能证明其证据为合法所得或证明未达到证明标准时,法官应当推定该证据系非法手段所得,并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该证据予以排除。从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应当赋予被告方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独立地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全面有效实施,还需要相关制度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及《反洗钱法》都规定了洗钱犯罪的主观方面须为“明知”,而如何证明洗钱犯罪嫌疑人的“明知”则是洗钱犯罪诉讼证明中的重要环节。但是,仅有嫌疑人的自认尚不足以完全证明其“明知”的存在,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予以补强。这可以通过利用间接证据或推定来获得。此外,利用举证责任倒置而确立嫌疑人的有限举证责任,并以此来证明洗钱罪的主观方面,也不失为一个值得考虑的做法。  相似文献   

16.
"幽灵抗辩"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为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而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的辩解,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从证据上对其抗辩进行排除是一大难题。在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侦查机关要搜集证明被告人主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难度很大。我国应借鉴英美法中的"积极抗辩"制度,思考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举证责任,从而通过举证来排除被告人的辩解。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证明主体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问题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证明主体问题是刑事诉讼证明的首要环节,因此刑事证明主体问题的明晰对于我国刑事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刑事证明主体理论由于一直受到片面认识论的指导,使得证明问题与查明问题互相混淆,进而导致刑事证明主体的认定范围也过于宽泛,文章从证明责任和证明对象角度对刑事证明主体的范围进行重新的审视,以最终确认我国刑事证明主体的实际外延。  相似文献   

18.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就公诉案件而言,如果片面地将该条文理解为人民检察院承担所有案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将陷入认识误区。应该从举证责任性质以及待证事实分类两个方面去重新解读新刑诉法第四十九条的规范内容,并借助于适当配套机制去缓解实践中因举证责任分配所带来的证明困境。  相似文献   

19.
证明责任不同于举证负担。无罪推定原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以及刑事诉讼结构的特点决定了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不适用性。但被告人在一定情形下有举证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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