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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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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中最具特色的基本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物权法定主义获得了保障交易的便捷、安全等优点。但新型物权不断在实践中形成,物权法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必然会抑制新型权利的发展。如何在物权法定模式下实现当事人的私法自治,对新出现的物权种类在法律上及时承认,从而适应社会的发展,是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物权法定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出发来探讨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2.
私法自治原则在不同的民事领域中有不同的体现。在物权法中,私法自治原则体现为自治的先导与强制的校正关系。因此,物权客体制度是物权法贯彻私法自治理念的首要关注点。我国的物权客体制度存在着自治理念的缺失,因此,物权立法应遵循物的自然属性与法律属性的正确关系;采用“物”的概念,避免强制的校正功能在物权客体制度中发生嬗变;拓宽物的范围,使物权客体具有开放性。  相似文献   

3.
论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出台的《担保法》解释基于物权法定主义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无效。物权法虽以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作基石却亦有意思自治之空间 ,物权法定主义仅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 ,于此之外 ,应为当事人自治之领域 ,担保期间的约定就属当事人自治之范畴。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能够提高担保的信用 ,更好的发挥担保制度的立法功能 ,同时也能使当事人充分实现意思自治 ,体现民法的私法本质。故此 ,立法应当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期间的效力。  相似文献   

4.
从表面观之,物权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互不包容,互相排斥。学者对物权法定原则之批判大多以二者之乃对立关系而据理力争。本文通过对物权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的关系的辩证分析,得出二者乃对立统一关系之结论。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最基本原则,在整个物权法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传统的物权法定抑制了新的物权类型出现,使物权法失去了本身的灵活性。用弱化物权法定的方法克服物权法定的局限性是物权法发展的趋向。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的物权法定原则,对完善我国物权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物权法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国际私法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也应体现这一特征,在物权法任意性的范围内适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中国国际私法物权的法律适用应体现这一趋势。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定主义是近代民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物权法体系正是在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下构筑的。自原则确立以来,发挥了保障物权绝对地位、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作用。但严格坚持物权法定主义,会导致物权法僵化,使之难以适应实践发展需要。要兼顾物权法定的强行性和物权法体系的开放性,就要对物权法定主义的"法"做从宽解释,宜采最高院司法解释,对实践中存在一些非法定物权予以承认,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定主义是近代民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物权法体系正是在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下构筑的。自原则确立以来,发挥了保障物权绝对地位、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作用。但严格坚持物权法定主义,会导致物权法僵化,使之难以适应实践发展需要。要兼顾物权法定的强行性和物权法体系的开放性,就要对物权法定主义的“法”做从宽解释,宜采最高院司法解释,对实践中存在一些非法定物权予以承认,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的脊柱,在各国物权体系的构筑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严格执行物权法定主义势必产生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脱节的风险。台湾"民法"第757条2009年的修订顺势将习惯(法)纳入物权法定之"法"的行列,借以弥补物权法定之不足。该条修订符合台湾地区的现实需要,对我国大陆物权法的理论和实践有三点借鉴意义。一是我国物权法研究应该抛弃"准物权"这一法学概念及其理论;二是我国物权法定之"法"的范围应当不包括习惯法;三是我国采取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四位一体"规范物权的思路应该得到褒扬和坚守。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是我国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定纷止争,物尽其用。为了发挥物权法的这一作用,我国《物权法》采用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但是物权法定主义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当通过一定途径加以缓和或者柔化,以顺应世界上物权缓和的发展趋势,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物权法文本中,存在着诸多与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相冲突的缺口和裂缝,从而为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的可能性留下了空间。中国语境中的物权法定原则具有很强的政治原则面貌,政治决策的灵活性和多变性增加了物权法定原则缓和的可能性。而通过对物权法定原则的维护交易安全功能的解读,可以限缩其适用范围。《物权法》第117条关于用益物权的抽象规定对于缓和物权法定原则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论物权法定原则的解释及其根据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6  
物权法定 ,是罗马法以来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采用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仅指法律对物权创设 (种类和内容 )之当事人意志自由的剥夺 ,但并不及于物权的设立变动方式、效力及其公示方法和行使物权的方法等。反对封建身份等级、醇化财产权利 ,维护一国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便于物权公示以维护交易安全 ,是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根据。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定与意思自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法典在国人的企盼和立法机关、学者的长期酝酿下 ,将要“呼之欲出” ,这是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其中尤以物权法编因关系社会生活之稳定 ,争议较大而倍受关注。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结构原因 ,其产生和存在有其深刻的根源和现实需要。意思自治是民法的灵魂和基本理念 ,物权法定原则和意思自治在物权法领域相互交织渗透 ,在冲突中共存 ,在互动中发展。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定与缓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各国民法著述中,物权法定原则均被认为是物权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具有“确保物权法之特性,建立物权法体系”的功能。享有物权法“黄金原则”地位的物权法定原则在我国却由于其严格的制度刚性,有脱离社会现实,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之嫌,成为学者们争论和关涟的焦点。我国几易其稿的物权法草案,对物权法定原则的界定也似乎在力图摆脱大陆法系的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思维路径的束缚。我国《物权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但关于它的争论并没有平息。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定原则的设立有历史的、经济的及基于物权自身性质的特殊性等原因,但如严守物权法定原则而导致阻碍社会发展之结果,则我们应如何面对物权法定?  相似文献   

16.
优先权制度未能进入《物权法草案》有多方面原因:对优先权私法性的质疑,优先权与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特定原则的冲突,优先权与现有担保物权制度、诉讼法清偿顺序制度的整合等等。造成此种困境的根源在于对一般优先权的认识以及优先权在法定担保物权体系中的定位。建议摒除国外优先权制度中一般优先权之规定;建构以抵押权、质权为代表的意定担保物权与优先权(指特别优先权)为代表的法定担保物权的二元化体系。  相似文献   

17.
由于所有权制度是物权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家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因此,<物权法草案>的有关内容存在着明显的公法、私法界限不清,公法、私法内容不分的情况.作为私法的物权法,在制定中应当坚持主体平等和私权自治原则,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宗旨,摆脱我国长期以来行政权不正当干涉私权利的弊端,赋予各种主体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同样的权利,并给予同等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8.
实体物之物权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定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物之物权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物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络基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已经对物权法制产生了许多重要影响,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它动摇了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使意思自治能够全面在物权法领域得以贯彻。然而关于网络对物权法乃至民法的影响,基本上没有引起学者的注意。因此,在我国目前正在准备起草制定物权法和民法典时,深入研究互联网络对物权法和民法的影响,不仅对丰富和发展物权法和民法理论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对物权法和民法典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规定的事项虽然比较繁杂,规范的内容也比较抽象,但是逻辑性、体系性较强。为了准确理解物权法的主要概念、重要原则和基本规则及一些基础性原理,本文主要介绍了四方面内容:即"物"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概念的基本内涵:直接支配性、排他性;物权的三个重要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区分原则;物权的保护方式: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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