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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儒家和法家在相互独立发展时期拥有各自学派的法律思想理论并且在这一时期中国法律文化呈现是多元化共存的局面.而儒法合流时期,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塑造成形起着特别重大的影响,同时也使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开始走向自我完善.本文立足于分析儒家和法家在这两个时期的经典法律思想之间的关系来论证这些学说相互作用是导致儒法合流之下形成特有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2.
儒家的法律学说侧重讲求"宽猛相济","恩威并施"的综合治世艺术,董仲舒在孟,荀的基础上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学说,并对儒家思想改造以迎合统治者的需要,加强专制,使其成为了社会正统思想和法律思想。后世儒学随社会发展不断改进,一直统治中国千余年,其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在各方面均有体现。正视这种影响对了解我国法律思想发展脉络和当今法制发展则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因责令性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存在争议,亦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思路不尽相同,导致裁判结果不一,这也是此类案件频繁进入二审、再审的重要原因。本文认为,法院在认定时应以现行法律规范为基础进行体系化解释,关注责令性行政行为所产生的实质效果并结合具体因素进行分析,以更好地辨析其法律属性,从而有效发挥法院定分止争的功能。  相似文献   

4.
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是关乎社会诸多领域、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中国21世纪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路径。在统筹城乡发展的特定语境下,如何厘清司法定位,解决相关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实现定分止争的诉讼目的,对助推城乡统筹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城镇化、  相似文献   

5.
吴正茂 《中外法学》2011,(3):484-499
"法律儒家化"是瞿同祖先生作出经典论述的重要命题,学界对这一命题较少异议。本文在肯定法律儒家化的前提下,基于不同的法律观和历史观,对该命题提出了诸多不同理解。本文认为瞿先生的法律观虽然受到西方的影响,但仍较为偏狭,主要体现在将"礼"排除在法律概念之外,以及忽略了对体现君臣关系法律的考察。体现君臣关系的法律事实上受到法家一以贯之的重要影响。此外,瞿先生夸大了"礼"的差别性,导致他对儒家和中国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的把握出现偏差。本文认为,历史上的儒家思想处于不断的迁流演变之中,其内部也充满了冲突和丰富性,因此,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儒家化呈现出不同特征。法律儒家化是秦汉以至明清法律发展演变的一条重要线索,其前提并非如瞿先生所论的"纯本法家",唐代法律也并未真正"一准乎礼",唐代以后法律的精神也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  相似文献   

6.
商鞅是中国古代法家学派防治犯罪理论的主要奠基者。同儒家注重礼义道德的感化作用相反,商鞅否定礼义道德,一味强调“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突出强调刑罚的威慑作用,以达到一般预防犯罪的目的。本文对商鞅的人性“好利恶害”、“定分(确定事物的名分)止争”、“制民以法”、重刑止奸等防治犯罪的思想主张作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7.
刘英团 《江淮法治》2010,(15):37-37
赵作海案的出现,让许多人对司法产生疑虑和不信任,司法公信力正受到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如何树立对司法的信心,满足人们对法律公正、公平的渴望?管子曰:“法律政令者,吏民之规矩绳墨也”,也就是说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则,是是非曲直的尺度,是定纷止争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中华法系和中华法制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世界法制文明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性。特别是汉代以法律儒家化取代秦代法律法家化,开始了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至"唐律一准乎礼",标志着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奠定了中华法系礼法并用的治国模式和中国独特的儒家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9.
刑事司法实践中,诉判不一主要集中在量刑情节、单位犯罪、罪数、共同犯罪等司法认定问题。公诉与审判对于证据规则的差异性运用也是产生诉判不一的重要原因。分析诉判不一的原因有利于明确实务部门对某些问题长期存在分歧的根源,探寻定分止争的对策思路。  相似文献   

10.
王芳倩 《法制与社会》2011,(11):295-295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它的基础是先秦法家的思想,在秦汉时期有儒家思想的注入,从而实现了儒家、法家法律思想的融合,形成影响中国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法律。由于儒家思想的注入,使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形成了情、理、法的内在逻辑,而区别于西方的法、理、情。  相似文献   

11.
盛雷鸣 《中国律师》2011,(10):52-54
(二)预防争议的思维 法律的作用在于定分止争,而律师的特殊作用在于能够运用法律工具防止纷争,这一点在非诉业务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所谓非诉业务,从广义上来讲,泛指除诉讼业务之外的其他法律业务,实践中主要是指尚未形成纠纷,但含有纠纷因素,为防止纠纷而事先采取的预防性法律措施。  相似文献   

12.
"情"、"理"、"法"的有机统一直接影响着司法活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善的法,情和理应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应是情和理的升华。"情""、理"、"法"之间不是孰先孰后、孰主孰次、孰轻孰重的关系,讲情理只是一种司法态度、一种司法技术,目的在于对法律的弥补。司法活动应坚持入于情、适于法、出于理",情"要做到懂情、知情和重情",法"要做到明法、敬法和善法,"理"要做到析理、评理和在理,只有如此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相似文献   

13.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承担着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职责。然而,由于司法公信力受损,司法权威下降,司法不公已成为社会舆论热点。这种司法信任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国家对社会的有效管控。近些年,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突出,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司法公信力受损,造成司法权威下降,进而形成了有矛盾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即使经过了法律程序对判决不服还要上访甚至闹访的严重局面。应当看到,司法公信力受损,影响到法院和法官的形象,使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影响到群众对法律的信仰,使社会规则和秩序遭  相似文献   

14.
《汉书·刑法志》《晋书·刑法志》《魏书·刑罚志》《隋书·刑法志》既勾勒出秦汉直至隋代这一历史阶段法律发展的宏观景象,又记载了当时法律实践的诸多细节.秦尊法家、汉承秦制后,已经建立起形式法律观.西汉中期以降,儒家法律思想的主导地位逐渐确立,实质法律观逐渐形成.自汉末至晋隋时期,法律儒家化不断加深,由此建立起系统的儒家式君...  相似文献   

15.
喻中 《法学论坛》2016,(5):23-31
在自然科学领域,早已形成了理学与工学并立的知识格局.在法学领域,按照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的分野,则可以形成法律理学与法律工学的并立.法律理学侧重于法学基本原理的探究,可以称为理论法学或法律理论.法律工学主要在于实践与运用,它追求的目标是马克思所说的“改变世界”.法律工学就是法律工程学,也可以理解为实践法学.先秦法家学说主张以法治国,并强调通过以法治国实现国家富强,具有法律工程学的性质.至于法家第三期,则可以视为法律工程学的典型样态.阐明法家学说作为法律工程学的性质,有助于厘清法家学说与法学的关系,亦有助于法学知识体系中法律理学与法律工学二元格局的形成.  相似文献   

16.
<正>传统法律的儒家化,发端于西汉,经历数百年,到封建王朝鼎盛时期制定的唐律,据称"一本于礼",显然是儒家化的最终成果。不过,有些学者论及西汉以后的法制,称之为"外儒内法"或"形儒实法",对于法律儒家化而言,这显然又是一个悖论,既然法家之实得以保留,那么所谓的法律儒家化也只能说是徒有虚名而已。这种悖论,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法律儒家化的历史。  相似文献   

17.
先秦诸子中法家和儒家是塑造中华法律思想史的两个最强大的力量,儒家主张"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而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更注重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法家先驱管仲在<管子>就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其字面意思是说,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象人们举手抬足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  相似文献   

18.
众所周知,经过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和法家全盛的秦朝,在汉代儒家思想占据了主流的思想地位,并继而成为以后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法律作为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汉代也因此而出现了儒家化的趋势.本文认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必然选择,文中将从儒家化的历史选择过程来说明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9.
李晓昱 《中国审判》2010,(4):101-103
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滞后性决定了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一般总是落后于社会实践,需要通过司法实践予以弥补。很多个案的判决除了对本案有定分止争的作用外,还由于其对不同利益的选择倾向对今后同类行为起导向作用,表达了一种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20.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时期,中国逐步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促使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活跃起来,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和法律思想方面。这一时期,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派别,如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等。各个学派都以自己独特的思想见解影响着当时的社会和以后的历史,而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儒家。儒家法律思想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造,逐步演变成为封建社会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长期影响着封建社会与法律相关的各种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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