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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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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卢军 《法制与社会》2011,(12):13-14
本文从研究清末修律出发,分析了清末修律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并全面阐述清末修律对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积极影响。清末法制改革的成果影响了整个20世纪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它对中国法治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当然,清末修律也有着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本文在最后分析了清末修律的历史缺陷,即它在立法理念上并没有真正完成法治主义的思想转变,立法内容上明显的不彻底性。  相似文献   

2.
张建飞  张海峰 《法学杂志》2007,28(3):157-160
清末修律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开端,"切实平允,中外通行"的指导思想,不可不谓谨慎中允,但在指导修律实践中却使立法者遇到了法律自身的自然演化与激进的变法改革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这种冲突,修律者必须面对,但又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导致了清末虽然修订了大量较先进的法律制度,却没有在社会生活中发生实际的作用.清末修律,在这个意义上,失败了.  相似文献   

3.
诉讼实施权理论的基础性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学术谱系中,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自清末修律到今天民事诉讼法即将展开的第三次大规模修改,一直占据着多样化的学术渊源的主流,并且形成了中国民事诉讼理论的学术传统和制度根基。作为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学术范畴,诉讼实施权是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的前提条件,也是将诸多民事诉讼制度,如诉讼担当、诉讼信托、诉讼代理、诉讼代表以及多数人诉讼制度予以正当化的理论基石。遗憾的是,国内学者尚未来得及对诉讼实施权理论进行专门研究,目前  相似文献   

4.
张嘉军 《现代法学》2005,27(2):72-77
在我国证据制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发生了两次重大转变。一次发生在清末修律之时,一次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而两次转变都是在直接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的前提下发生的。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是在第二次转变中借鉴前苏联有关证据制度的基础上建构的。从历史的角度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种类的演进轨迹进行考察与分析,对当下我国证据制度的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与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5.
张桂梅 《政法论丛》2009,(1):110-112,F0003
诉讼法律思想是清末修律时期新法律思潮中的一股,当时的中国法学家开始对诉讼程序正义、独立编纂诉讼法典、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分列编纂有了初步认识。他们的思想在当时虽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开拓性,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时代局限性。对清末诉讼法律思想的研究,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既要大胆吸收外国先进的东西,又要对我们的传统进行合理的改造。  相似文献   

6.
历史就是客观存在的史实,清末大规模的变法修律活动,是清末统治者很不情愿但又只能选择的。符舍当时国情的社会变革活动。变法修律本身顺应了历史的发展进程,但由于清朝统治者极力维护过时的封建集权体制,逆时代的大潮,变法修律的光彩随着政权的覆亡而湮灭了。透过历史的发展长河,从清末变法的内容和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看到清米修律作为中国法律发展史中重要的一段历程,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7.
清末修律对中国的近代化产生了重要影响:政治方面,清末修律确立了君主立宪制,肯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建立了中国近代国家机构体系;经济方面,清末修律提高了商人的法律地位,建立了中国近代企业组织形式和近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了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建立与发展。  相似文献   

8.
崔兰琴 《法学研究》2008,(5):149-160
义绝制度是中国古代的强制离婚制度。义绝指夫妻之间出现了法定的伤害行为而导致的恩断义绝、必须离婚,否则处以刑罚。义绝的观念自汉时即已形成,在唐时正式进入法典,历经千余年的发展变化,至清末修律时正式废除。义绝制度是中国古代家族社会中礼与法融合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变迁,义绝制度经历了从重视家族事务逐渐向重视个人事务演变的过程,这反映了古代婚姻法制内在的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9.
沈家本在清末修律中主持修律工作,开启了中国法律近代化之门。其中,沈家本对清朝刑律的修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促成中国刑法近代化方面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可以说沈家本主导了清末刑罚力度上的轻缓化。  相似文献   

10.
何勤华 《法律科学》2004,22(2):85-92
中国近代民事诉讼法学 ,萌芽于 19世纪下半叶 ,诞生于 2 0世纪初叶的清末修律 ,成长于 2 0世纪30年代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时期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完成。回顾总结这一段历程① ,不仅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了解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历史起源 ,也可以进一步深化我们对中国民事诉讼法律传统的理解 ,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于新时期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创建活动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程玟玟 《法学家》2001,(5):78-85
一、前言 商标权的性质本来就带有浓厚的财产性,但在历史上世界各国的立法例,都并非先由于其财产性而加以保护,反而是以保护社会公益的目的,如:借对商标的监督管理,以保障产品的质量、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的公平竞争等公益的角度率先立法,如126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一项面包师强制标志法。根据该法: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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