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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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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认为,对于一门学术型学科而言,一套方法的存在及由此而形成的方法论至关重要。在德国,法律一直以来都是一门学术型学科。作为被称之为"法学"(字面意思是法律"科学",更确切地说是有关法律的学问)的研究对象,法律以具有一套专门的法学方法论为其特征。在德国大学法学院中,法学方法论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讲授科目,且围绕这门课程有大量的法学文献。这些文献所讨论的是德国法律人如何(或者更准确地说:应该如何)开展法律工作。德语文献相关讨论中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在概念上区分"法律解释"与"法的续造"。方法论的讨论涉及制定法解释的各种相关要素、先决条件、不同层级,以及法的续造的合法性等问题。除此之外,还应意识到,对于德国法方法论的讨论是在不同的政治发展历程下展开的。基于此,本文从以下五个一般性话题展开对方法论的讨论:第一,德国、瑞士以及奥地利在方法论上的共性;第二,方法论讨论的规范特征;第三,不同法律领域中所出现的方法论上的差异;第四,法教义学与法学方法论的关系;第五,德国所讨论问题的历史背景。  相似文献   

2.
Ⅰ科技法学是以研究科学技术法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既是法学的一个部门,又是科学学的一个分支。 科技法学是不是法学的边缘学科?有论者认为:“科技法学是一种部门法学,是法学的新兴学科,而不是“脚踏两只船”的边缘学科。”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法学的边缘学科是指法学与自然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之间的学科,就此定义来衡量科技法学,很显然它属于法学的边缘学科。这是因为,科技法的法律规范是以技术规范为基础而为法律所确认  相似文献   

3.
何永军 《法学杂志》2012,33(1):58-63
质量法学是研究广义的质量法律制度、质量法律现象以及与质量法律相关诸问题及其规律的一门新兴学科。质量法学不但具有自身独特的研究对象,而且还具有自身独立的研究问题,故从学科划分的标准来看其完全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中国目前创建质量法学的主客观条件已基本成就,创建质量法学正逢其时。质量法学必将是一门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学科,我们应加强其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从法律的性质看裁判的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从法律的规范性看裁判(一)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法律的属性。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具有规范性。法学一般不直接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而是直接研究“法律”。因研究对象具有规范性,法学也就具有了规范性。你看法学者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合法”,与经济学家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有效率”,是全然不同的。这就是法律和法学的规范性所使然。(二)规范性与法律思维:每一个法律规则,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等要素。例如人们熟知的消法第四十…  相似文献   

5.
法律逻辑学的现实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立源 《河北法学》2000,(5):154-154
“法律逻辑学”,在我国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虽然历经20年的发展,但和其他学科比较起来,仍然应该说是一门“年轻”的学科。理论上说,“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质的边缘学科,是司法科学(法学、侦察学等等)与普通逻辑学相结合的产...  相似文献   

6.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不能说已臻完善 ,但至少已经很成熟 ,好几百年积累凝结的成果 ,从理论上说创新就创新 ,确非易事 ,法学理论创新的困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另一方面 ,我们虽然批判将法学庸俗为“对策学”的实用主义态度和观念 ,法学应该具有更广阔长远的宏旨 ,但通过探究一般规律回应客观的社会的要求是每一门学科的不奁使命 ,法学也不例外。在我国 ,理论创新的困境和理论应对实践的乏力实际上同时存在。而摆脱危机的唯一途径 ,就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因为作为实践性极强的学科 ,法学理论和立法及司法结合 ,永远是一个日进日新…  相似文献   

7.
法学是一门悠久而古老的独立学科。解放后,法学在我国又有了新的发展。法学包括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外法学和某些边缘学科。《法学基础理论》属于理论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它同部门法学及其他法律学科之间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部门法学是研究各自学科领域内的法律发展规律及其特征。理论法学研究的则是法律发展的基本原理、共同规律及其本质特征,它的结论和原理,对于部门法学的各个学科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法学基础理论》是我国法学的基础学科,对自学法学者来说,也是法学入门的必修课。现在就怎样学习这门课程,如何学好这门课程,谈点个人的学习体会,供自学的同志们参考。一、《法学基础理论》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专门研究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群体中的一门独立的科学,它同任何一门独立的科学一样,部是由若干分支学科组合为特定的学科体系,法学就是由许多法学分支学科组成自己的体系,《法学基础理论》就是其中的一个分科。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的提出比较法学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每一个有志于比较法学学习或研究的人都可能提出的问题。但比较法学究竟为一种方法还是一门学科,①对该问题的不同回答可能导致对比较法学的目的不同认识。若将其视为前者,目的问题可能就比较容易回答,甚至这一问题本身并不重要。如有学者指出,“关于比较法学概念、目的和方法的讨论只是一个学究性的探讨,而没有实际的操作价值。比较法更多的是体现为对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而其本身并不是一门法律学科;正因为如此,比较法学的准确意义是‘法律比较’而非‘比较法学’”。②然而将其视为后者,这一问题就…  相似文献   

10.
法理学初议     
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体系中,有一门以法律现象中的普遍规律为研究对象,以反映这些规律的基本法学原理和基本法学范畴为理论构成的法学分支学科。这门学科曾经被叫做“国家与法的理论”。这个名称正如大家所知道的,是从苏联五十年代法学中借用过来的术语。不用说,这样的名称既不确切,使用起来也不太方便。现在,当政治学和法学分别发展成为独立的两门相邻学科以后,“国家与法的理论”这样一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是一个过去长期为人误解而被遗忘了的法津部门,行政法学相对于其它部门法学也是最落后的法学学科。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要实现社会主义国家高效能的科学管理,离开行政法不行。我们的目标是要建设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法,为此必须在加强行政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两方面下功夫。一、行政法的发展过程是其民主性、科学性不断加强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说过:“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它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91页)行政法并不例外,它根植  相似文献   

12.
法律社会学的科学背景和科学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一门学科的产生和建立,必有其独特的背景。由当时科学研究发展因素构成的背景,我们称之为科学背景。所谓科学研究发展因素,主要是指当时某门或某几门学科的深化或分化以及学科间的交叉渗透、综合杂交。法律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有其特定的科学背景,这就是社会学和法学两大人文基础学科的发展深化和交叉渗透。①一门学科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学科名称的确定性,所以在此需要先讨论名称问题。人们常常把社会法学又称为法律社会学严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单就SociologyofLaw的译法来说,自然以“法律社会学”或“法社会学”…  相似文献   

13.
行为法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应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法律行为及其规律的一门新兴学科。根据这个新学科诞生三年多来的探索性实践,我们在其学科性质、对象、范围、特点和功能作用等方面已经初步取得了一批可喜的成果。现在,笔者就行为法学的基本原理,简要作些粗浅的探讨。(一)法行为动机原理行为法学,是研究人的法律行为、法律心理及其规律的一门崭新学科。根据心理学所揭示的规  相似文献   

14.
比较法学古已有之,但只是到了近代才受到人们重视。比较法学简称“比较法”或“比较法研究”,是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包括对本国法律与外国法或不同的外国法律之间的比较研究。它是法学的一门重要学科,也是我们认识世界各国的政治法律制度的一种重要方法和途径。比较法到底是一门科学还是一种研究方法,曾经是世界各国比较法学家争论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各种看法主要可以归结为三大派别:第一派以苏联科学院通讯院士齐希克瓦节和英国剑桥大学教授戈特里奇为代表,认为比较法不是一门学科,而只是一种研究科学的方法。第二派则认为比较法是一门  相似文献   

15.
基于科学研究的第四种范式——数据科学,可提出继法教义学、实证法学、计算法学研究之后的第四种法学知识新形态——数据法学。数据法学是法学研究创新发展的新方向,也是一门独立的法学新学科。数据法学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方法和内容。数据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是法律数据。法律数据是指以任何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形式完好的、具有意义的、能给予相关参考点一个值的法律信息的记录。数据法学特定的研究方法是法律大数据方法,而非法律解释方法和实证法学方法。数据法学的本体论内容是数据权益,涵盖个人数据权益、企业数据权益和数据安全利益。数据法学的认识论内容是关于相关关系的研究,涵盖法律数据产品的创造和法学知识的发现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6.
《加入WTO后,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文:程春明《法制日报》2002年10月17日第11版中国加入世贸后使得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进入法律全球化领域。中国法学教育应该是高等法学和法律职业教育的结合,同时培养世界法律人才。其制度设计应是竞争性和开放性的。我国的法学教育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实行的是粗放规模经营;培养的人才绝大部分都只是所谓“通识型”人才;法学教学与法律职业教育基本脱钩;在西方发达国家被认作是“情英教育”的法学教育在我国却被当作是“大众教育”;中央集权的管理模式限制了各院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法学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课程设置上不能与社会需求和市场对法律人才新的要求接轨。加入WTO后,我国法学教育定位的趋势是: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也因此发生变化,从培养准法律人到培养完全合格法律人;从培养国家法律人到培养世界法律人。高等法学教育制度层面发展的趋势是:高等法学院校必须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开放性的大学。高等法学教育内容新的趋势是:从单一法系形式和内容统一转变到吸收多法系的教育形式和内容的融合模式上来。  相似文献   

17.
回顾过去 ,欧盟法律研究在中国是一块无人开垦的法学研究的“荒地” ;审视现在 ,欧盟法律研究在中国正在形成一种方兴未艾的发展趋势 ;展望未来 ,欧盟法律研究在中国将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势必形成为一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法律学科。  相似文献   

18.
信息化的法制建设是社会发展必然要求。信息化法学建立同样是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体现.对于信息化法学体系的探索和架构,有助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进步。从信息化对民法、刑法、行政法和程序法等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入手,建立信息化法学体系,是对信息化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规律探索的尝试。  相似文献   

19.
缘何不是法律方法——原本法学的探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法学界对在汉语中到底是使用“法学方法”还是“法律方法”存在着争议。之所以会产生这种争议是因为人们对德国法学中“法学方法论”一词中的“法学”的蕴涵不太清楚。德语的“法学方法论”中的“法学”有特定的内涵和意义,而不是中国法学界所普遍理解的法学。前者是由西方法律文明的创造者——古罗马人所创立的一门独立的科学或实践智慧,是西方两千多年法律文明中绵延不绝的伟大传统。这种传统意义的法学称为原本法学。相对于原本法学来说,现在所谓的其他法学学科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史学、甚至法哲学,都是一种交叉或边缘学科。在这种意义下,在汉语中还是使用“法学方法”一词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20.
军事法学是军事科学和法律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也是军事科学和法律科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无论是与军事科学相比,还是与法学相比,它都属于一门起步较晚的年轻学科.在军事法学界,对于军事法学有着它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这一点,在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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