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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39 毫秒
1.
《民主与法制》2008,(16):64-64
本案涉及死亡时间推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相似文献   

2.
“继承法”是初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第八课所要讲的四个基本法之一。它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重要法律准则。从教材看,这一课仅概念就包括:继承法、财产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遗嘱、遗嘱继承、遗赠等11个。除此之外,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学习的重点,还有继承时间、继承方式、继承顺序等都是本课所要阐述的内容。这么多的知识点,如果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照教材的顺序,先讲继承法概念,然后讲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讲继承方  相似文献   

3.
周志轶 《理论月刊》2007,(1):110-112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曾有法院判决可以继承财产,但不能继承股东身份。《公司法》第76条却采用“继承股东资格”字样,其本意是既保护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保护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然而,股东资格不是《继承法》上财产,不可继承。面对继承法律冲突,与其诉请法官司法救济,不如上书请求全国人大修订立法。  相似文献   

4.
郭凤仙 《前沿》2006,(5):114-116
保险的实现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完成的,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常会出现纠纷,而纷争也大多是由于合同语言的歧义或含糊引起的,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我国的保险和保险法律制度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1995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部法律也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保险立法的成功经验,在合同解释上规定了疑义利益解释规则,但仅此一条,没再规定其它的方法,而且《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解释方法也是非常原则的,使得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或者操作过于简单和粗略。那么,如何确立良好的解释规则并正确运用,使合同的实现更显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最大诚信,这是进行解释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5.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重要民商事法律,也是国家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定保险法,对于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保险活动,保护被保险人和保险当事人的合  相似文献   

6.
浅议《保险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 0 2年 10月 2 8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保险法已于 2 0 0 3年 1月 1日起正式施行。保险业界盼望已久的保险法修改最终得以如期完成。一、现行保险法修改背景1995年 10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原保险法 ) ,对于规范保险行为 ,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整个保险市场秩序 ,加强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7年来 ,我国保险事业的内部、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特别…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为了组织实施保险统计工作,加强保险统计监督管理,保障保险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8.
共同遗嘱作为遗嘱继承的一种传统类型,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但我国现行《继承法》对其却未加以规定。在《继承法》修改之际,应立足于我国的继承实践和民众的继承习惯,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共同遗嘱的法律地位,并从共同遗嘱的主体与客体、种类与方式、变更与撤销等方面进行科学建构,最大限度发挥其积极作用,以尊重我国民间的继承传统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9.
保监发〔2014〕78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什么是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范围大致可以划分为4类: 1、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能够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有:①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②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④公民的合法收入;⑤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⑥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有:①公民著作权  相似文献   

11.
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已经2018年1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副主席陈文辉2018年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  相似文献   

12.
我国《继承法》自1985年颁布以来已历近30年,由于立法之初的局限性,导致在遗嘱继承制度设计上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我国继承法律关系,应从遗嘱的主体、遗嘱内容和遗嘱执行人等几个方面对现行遗嘱继承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归扣制度旨在保障共同继承遗产分割的公平。这一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被广泛确立,我国继承传统习惯和现实生活对此也持肯定态度,但我国《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则未予规定,导致部分遗产纠纷缺乏适用的法律依据。随着现代家庭财产种类的多元化和结构的复杂化,在我国《继承法》修改之际,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尊重我国民间继承习惯的基础上,在《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归扣制度,实现利益分配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4.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收购合并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定值保险具有减少理赔环节、确定赔偿金、避免超额保险之优点,适用于财产保险。在定制保险中仍有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空间。由于《保险法》对定值保险之规定并不完善,保险人应持谨慎之态度,认真核保、定期核保,以避免发生纠纷。在定值保险签订之时,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与损失补偿原则应发挥作用,成为预防保险纠纷的前置措施。应对现行《保险法》进行修改,明确超额定值之含义,划分超额定值之界限;区分善意与恶意,确定不同的效力评价机制及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6.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条修改为:“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原则。”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  相似文献   

17.
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已经2018年1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副主席陈文辉2018年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估人的行为,保护保险公估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等法律、  相似文献   

18.
201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意思自治原则加以重点规定,一方面大量扩张意思自治原则适用范围,另一方面又通过“直接适用的法”、弱者利益保护等原则对其加以限制,充分体现其二维性.这种二维性的价值根源正是当代国际私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需求所致.然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继承法》中相关条文的协调问题、“直接适用的法”总括性规定问题以及具体把握意思自治原则适用范围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增加了意思自治原则二维性实现的困难.  相似文献   

19.
王雪丹 《前沿》2010,(4):118-120
新《保险法》第43条关于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本文通过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赔付相比较,并具体分析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几种情况,主张不应该将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免责条款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否则将与人寿险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精神相违背,也对防范道德风险并无实益。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我国家庭规模小型化,人口、家庭成员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施行至今的《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的规定已无法适应当前社会的实际需要。与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相比,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过于狭窄,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不尽合理。应将孙子女、外孙子女纳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将丧偶的儿媳和女婿规定为适当分得遗产人,增补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三顺序继承人,灵活规定继承顺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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