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综观世界各国,可分成三种模式:一是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二是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三是折衷模式。第三种模式并不一概否认司法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而仅将此权赋予行政机关,也不完全把行政强制执行权赋予司法机关而排斥行政机关,而是采取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既可以自力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但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强制执行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杨海坤  刘军 《法学论坛》2000,15(3):13-22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权实现的重要保障.目前,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存在着执行主体是一元还是多元、执行外延是广义还是狭义的争论;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则基本达成共识,即具有行政性、强制性和执行性三大特征;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划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有三种模式选择,即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和二者的折衷.我国虽然采取折衷模式,但尚存在一些弊端,因此,有必要依法加以明确,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归还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设定一般应经过作出决定、送达决定和实施决定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3.
杨盼盼 《法制与社会》2010,(28):166-168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为“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即大部分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交由人民法院来实施,这在法律实践中造成了很多问题,如行政强制执行难、执行效率低下等等。由此非常有必要对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进行改革,而从世界的发展趋势来说,不用说以行政机关自力行使行政强制执行为传统的德国和日本,即使在英美等少数实行司法执行模式的国家,法院也并不具体负责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而是专司裁判,具体实施依然交由行政机关去完成。在最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部分条款中也体现着同样的趋势。本文认为未来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将会朝以下趋势发展:大体延续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具体实施权逐步交由行政机关实施。  相似文献   

4.
赵晓华 《河北法学》2005,23(4):68-7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法院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但由于已有法律对此划分得过于原则和宽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带来了一些问题。回顾研究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和实践,考察分析了国外行政强制执行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的"公正、效率、协调"的原则,并具体提出了在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分配强制执行权的主张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对我国现有的“以申请司法机关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分析,指出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弊端,主张建立“以行政机关执行为主,以司法机关执行为辅”的新型模式,并试图提供保障新型模式运行的一系列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运作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石佑启 《河北法学》2001,19(2):53-56
分析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现有模式的缺陷 ,并提出应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全部赋予行政机关 ,在行政系统内成立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 ,选择以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的执行为主、专门行政机关的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再设定科学合理的执行程序 ,规范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 ,保障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正常有序运作。  相似文献   

7.
以我国行政法规范和行政诉讼法为依据 ,可归结出现行行政法上的八种强制执行行为。这些执行行为所构成的执行制度显有繁杂、零乱、遗漏、矛盾之缺陷 ,而且出现了主体、行为、程序之间的不协调性 ,存有行政强制执行由司法机关实施 ,司法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实施之“错位”现象。行政强制执行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应当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程序实施 ;司法强制执行是对司法裁判的执行 ,应当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根据这一理想规则 ,应对各种执行行为进行改造和重新定位 ,并把其纳入行政程序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不同范围 ,从而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确定适用范围上的调整方案  相似文献   

8.
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但是,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实践来看,现行体制还存在大量问题,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以及影响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因素等问题的分析,提出改进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建议:保留司法执行的灵魂———法院审查,执行职能回归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9.
张放 《政法学刊》2005,22(1):80-82
行政强制执行通常有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两种模式。我国目前既没完全采取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制度,也没有完全采取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制度。这种体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建议建立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体制,完善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0.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国家运用其权力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同样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国行政管理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行政强制执行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因而各国纷纷对其实行立法规制,逐渐形成了以德奥为代表的行政机关自力强制和以美法为代表的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两种不同的模式。1953年5月1日起生效的《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奠定了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基础。一、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的主要内容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由四…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的缺陷及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问题是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在行政法领域,也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现有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存在缺点和不足,以对今后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戚枝淬 《行政与法》2006,(4):103-105
民事强制执行权是指民事执行机关代表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的,迫使债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以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权力。民事强制执行权包括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这两种权力反映出民事强制执行权兼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审执合一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对民事强制执行权应进行分权运作。  相似文献   

13.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即如何划分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是行政强制执行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笔者认为,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时期,对此不能照搬外国模式,既不能扩大行政机关现有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也不能削弱或取消人民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而宜定位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特别授权的则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格局。一、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在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形成的,有其自身的特点。“法律是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社会的价值和一般意识…  相似文献   

14.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与分配是建立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存在的弊端、影响因素。主张建立“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主,以人民法院执行为辅”的新型模式,并试图提供保障新模式运行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制度。  相似文献   

15.
冯俊海 《山东审判》2004,20(1):53-56
一、我国现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类似于英美司法主导 型模式,著名行政法学专家应松年教授将其概括为: 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 例外。其直接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 66条的规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具体行政 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 政机关强制执行需"依法"进行意味着行政机关强制执 行必须有法律的特别授权或规定,对于法律没有授权 或规定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我国的 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属于以法院为主导的模式。从散见 于各种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立法可以看 出,我国现行以法院为主导的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由三 个部分构成:  相似文献   

16.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法律归属问题一直都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伴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该问题又再次成为了行政学界争论的焦点.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看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分配机制基本上沿用了原来的模式,即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为例外.该配置方式固然有它合理的一面,本文将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性质、行政与司法角色定位、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和提高行政效率等多重视角来探讨与分析该分配模式存在的争议与不足,并进而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7.
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介评——兼及对中国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是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发源地,早在19世纪中叶就有了相关的立法规定。德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法》颁布于1953年4月27日,至今已近半个世纪。该法是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典型代表,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拟对该法的主要内容、特征略加评述。一、主要内容德国《行政强制执行法》①共计4章22条,对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问题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1.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该法第二章“对行为、容忍或不作为的强制”中第7条规定:“⑴行政行为由其作出的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机关也执行复议裁定。⑵执行可…  相似文献   

18.
行政强制执行手段的强制性使其天生具有侵害性特征,如何既保证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效行使,使其维护公共秩序与服务公共利益的作用得到完美发挥,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不会遭受它的肆意侵害,这一直是困扰行政法学者的难题。笔者联系我国的实际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权应该主要配置给行政机关的配置方式,以及进行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19.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实现行政目的、保证行政效率的有效手段,对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社会秩序的维护也具有重要作用。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设置和运用不规范、合理,会造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犯。目前,我国正着手制定行政强制法,此时研究行政强制理论、科学地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主体针对相对方的重要武器。也是行政法学的重要内容。我国酝酿统一的《行政强制执行法》已经多年。其中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是一个重点。以行政机关执行为主还是以法院执行为主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结合我国的执行实践以及国外经验,抛弃了采用单一划分标准划分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笔者提出了以相对方权益影响之大小为主要标准兼顾其他合理划分标准的综合标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