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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否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编辑同志:在一起伤害自诉案件中,经查证和法医学鉴定,三名被告人中只有一人致自诉人轻伤,其他人只致自诉人轻微伤。该案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我们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采用刑事附带民事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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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0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对自诉人王仕学诉被告人何开信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何开信无罪;二、被告人何开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起历经五次审理,八次开庭的案子,在《法律与生活》半月刊的关注下,终于有了明显转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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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献 《检察风云》2006,(2):38-39
2005年12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见义勇为者张德军被控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4年8月14日,该案死者胡远辉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自诉人罗军在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11组,趁一李姓妇女不  相似文献   

4.
【要点提示】盗窃行为被发现,盗窃行为人放弃所窃财物欲逃跑,财物所有人追赶、阻止、抓获、扭送盗窃行为人,既是一种自力救济行为,亦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本案被告人为阻止自诉人逃跑,将其推倒致轻伤,无伤害故意,不构成犯罪。自诉人放弃所窃财物欲逃跑,未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被告人推搡自诉人致其轻伤的行为,不属正当防卫,应对造成伤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死亡的,法院应否继续审理?编辑同志:我们受理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因患糖尿病被被告人遗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死亡。对此案如何审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此案虽有告诉,因自诉人死亡,无法完成全部诉讼活动,应该裁定终止审理。另一种意...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一起故意伤害案(自诉)时,将被告人直捕4个月,后判定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分。被告人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以“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民事赔偿责任不明”,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由于某种原因,案件发回重审后,自诉人向原审法院申请撤回刑事部分诉讼请求。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自诉人撤回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请问:法院准许自诉人撤诉合法吗?如合法,被告人被直捕4个月的责任由谁负?河北省承围县人民检察院杨水利杨永利同志:首先回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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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再审中刑事自诉人死亡,法院应如何处理?编辑同志:我们对再审中出现原审自诉人死亡,该案应如何处理有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应由原审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继续审理。另一种意见认为,为了不放纵犯罪,应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继续审理。请问哪种意见正确?浙江省鄞县人民法院韩天光韩天光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7条的规定,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人民法院应当将再审决定通知原审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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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986,(8)
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这是自诉案件在审判程序上的特点之一。那么,在二审中,这一特点应如何体现?二审法院能否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自诉人在二审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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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991,(7)
张建根同志在《法学》1990年第10期的《自诉人死亡后是否应当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一文中提出了一种意见,即自诉案件立案后,自诉人死亡了,应移交检察院转为公诉继续审理,并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作者不敢苟同,认为自诉案件立案后,自诉人死亡了,不应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理由为:一、自诉案件是法律规定的自诉人不告不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在立案后,如自诉人死亡了(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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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为自证清白申请鉴定,因鉴定意见有利于被告人而作无罪处理,其交纳的鉴定费是否由国家承担,实质涉及被告人应否自证无罪问题。虽然鉴定费的赔偿请求不在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范围之内,但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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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编辑部: 最近,我院对全地区各县一九八一年度办结的刑事案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几个县部分自诉案件审结后,制作并发给了当事人“××县人民法院刑事调解书”。对此有不同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有的同志认为,经法院调解,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后,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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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自诉案件数罪并罚后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应否受理?编辑同志:我院受理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起诉被告人故意毁坏财物和故意伤害两个罪名。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损毁自诉人财产价值约7000元,后又殴打自诉人致轻伤,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所犯两罪均成立。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而此案若实行数罪并罚,则可能对被告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请问此案应如何处理?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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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于法律渊源、诉讼理论的不同,世界各国大体上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模式,即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由刑事审判组织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另一种则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所采用的刑、民分审的立法模式,即不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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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检察院将自诉案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又不愿将案件退回,应如何处理?Q 编辑同志:我院受理了一起检察院以被告人构成盗窃罪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合议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而应定性为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占罪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为此我院建议检察院将案件退回,由被害人提出自诉。但检察院认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将被告人的行为定性为侵占罪是法院的事情,检察院不会将案件退回。对此案该如何处理,合议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如检察院坚决不退回案件,就直接宣判被告人无罪;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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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特殊的民事诉讼,它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也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同时造成刑事、民事两种法律责任。从刑事责任看,对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看,犯罪行为造成了物质损害,被告人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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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自诉人宋某系中国籍公民(女,79岁),被告人系日本籍公民(男,67岁)。1994年3月下旬,自诉人在日本的子女委托日本中介机构为自诉人介绍婚姻,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了“签证协议书”。该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帮助自诉人进入日本,否则中介机构应全额退费。中介机构遂与被告人达成口头协议,由被告人与自诉人结婚,被告人由此可得到一笔费用。1994年4月4日,自诉人与被告人在天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4月6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结婚并同意发给结婚证,自诉人领取了结婚证,后单方到天津市公证机关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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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部分)和民事诉讼法(民事赔偿部分)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或者被告人的行为虽不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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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在一审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刘XX、金XX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宣告刘\金无罪。一审宣判后即当庭释放。因存在上诉期及检察院抗诉的情况,对刘、金是否应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1应对夕]J、金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因为法院已经作9出了无罪判决,不论该判决是否生效,均不能对无【罪的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第二种意见认为,如判l决未生效,应当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为一审宣告【无罪判决后,在IO天上诉期间,判决尚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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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序 《天津检察》2007,(3):31-32
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不仅赋予了自诉人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还赋予了他终止刑事诉讼的权利,即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的“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有的自诉案件,由于自诉人取证能力不足,致使案件证据不充分,而转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处理的,就使公民的私权利与国家的公权力有所融合。在这种诉讼方式中,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并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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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所谓自行和解,是指自诉人和被告人之间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案件所达成的一种协议,这是刑事自诉案件的一大特点。正确运用自行和解,不但避免讼累,而且有利于增强人民内部之间的团结,有利于工作和生产。自诉人和被告人怎样才能进行自行和解呢? 第一,自行和解的对象只能是刑事自诉案件。即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它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共八类。大部分涉及的是个人的人格、名誉、婚姻家庭、左邻右舍之间的纠纷等,通过自行和解即可息讼解纷,因而法律赋予这类案件的当事人以自行和解的权利。而公诉案件严禁被害人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不允许检察机关和被告一方就被告人的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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