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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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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会论坛》1996,(1):47-48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种类。如按用工制度分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合同,临时工、季节工的劳动合同和轮换工的劳动合;按合同主体的人数分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按合同的性质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续延合同和师徒合同;按合同的期限分为定期劳动台同和不定期劳动合同;按合同的适用范围分为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集体企业的劳动合同、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乡镇企业的劳动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等等。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有一个互相选择  相似文献   

2.
《劳动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从云南省富源县当前的劳动关系现状来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县属城镇集体企业98%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非国有企业也有70%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经  相似文献   

3.
《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事实劳动关系处于自然状态之  相似文献   

4.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合法依据。但受我国现实劳动制度的影响,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大量存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存在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的情形,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特别是在工伤赔偿认定、追索经济补偿金、劳动保险待遇等诸方面,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相关义务,使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明确劳动关系确立的有关要件及事…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毕竟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劳动合同是人身性合同.凸显劳动合同的人身性特征,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人身保护,对于我国现实劳动关系的改善和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其在法律上的实益表现在:宏观上,有利于解释国家为什么要对劳动合同予以立法规制;中观上,有利于认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人身保护的不足并予以补救;微观上,有利于强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人身保护义务.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在我国法律中,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规定也非常简单,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判案,以致于在司法实践、劳动行政执法中对这三类合同的认识产生偏差。本文试图对这三类合同进行辨析,以期对这三类合同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一、概念。(一)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一规定,被我国的劳动法理论界和司法机关认为是劳动合同的定义…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对与劳动合同订立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负有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包括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对本人基本情况资料的填写。对与劳动关系建立有关的重要情况,即使用人单位未询问,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应主动披露。对与劳动关系建立无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的披露,应当真实,不得欺诈。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质疑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平衡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涉及到合同效力、当事人的合同期待以及利益得失等问题 ,受到当事人和劳动立法、执法机关的高度关切。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采取区别对待原则 ,赋予劳动者完全自由的单方解除权 ,严格限制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 ,这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理论意义 ,但存在授权不平等、监督困难 ,达不到预期的实施效果。单方解除权的平衡性是合同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的解除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重大。本文试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关系的性质特征,借鉴国外劳动立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和劳动力市场状况,对我国《劳动法》第31条的法律性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违约责任问题、用人单位的利益保护及预告期长短进行一些粗浅分析。  相似文献   

10.
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重要内容,其行使直接导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更,但基于竞业禁止等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使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其体现更多的是合同的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制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的必然要求。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而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同时也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直接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指出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现象在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内尤为突出。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一方…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者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权,不仅否定了劳动合同的本质要求,加重了法律之间的冲突,而且会严重困扰司法机关的争议处理行为;有关服务期合同的规范因其适用范围的限制和"服务期"合理性审查标准的缺失对劳雇双方的权利保护将产生不利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规范内容却给予了用人单位对该协议的单方控制权。  相似文献   

13.
劳动者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是一项重要的劳动者劳动权.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者的工作由国家一包到底,劳动者根本没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权利.劳动法对该权的规定是整个劳动法中最具有创造性和革命性的内容,它体现了自由择业的权利,是劳动者摆脱对雇主的依附关系,获得独立地位的保证,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再次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有必要针对保护缺陷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探讨如何设置一些既能保障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同时亦能维护用人单位相关利益的具体措施,寻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赢.  相似文献   

14.
略论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以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谈起,运用一般合同法的理论区分了合同解除与违约行为的不同,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权利的行使而非违约,劳动合同中以违约责任来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应视为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最后并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提出一点浅陋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刘芳 《工会论坛》2005,11(6):12-12,16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事实劳动关系尚无明确的规定。它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在判断究竟是事实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时,不应当仅仅从形式上出发,更重要的是关注二者在本质上的差异。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性质,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用人单位的组织成员,即使他们之间订立的合同是以劳务合同为名义,也应当将其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但是如何切实规范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仍然需要从理念到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线人协议是明确线人与侦查机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由于我国对线人的管理与使用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很多.线人与侦查机关实际上可能形成三种合同关系:悬赏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线人协议的内容确定上,线人的刑事责任豁免能否写入协议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对线人与侦查机关违约行为及其救济,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与一般的协议应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8.
劳动合同本质为给付交换之债,适用民法契约附随义务理论,但因其人身性、不完全性决定了民法契约附随义务理论不能直接适用于劳动合同附随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和倾斜保护原则共同构成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法理基础,作用于劳动合同立法和司法阶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对对方承担通知、协助、保密等各种附随义务,但在内容以及程度上,用人单位承担的附随义务都要大于劳动者,且法定化趋势更强。我国劳动合同立法应当适应这一趋势,将更多的劳动合同附随义务以及违反这些义务的法律效果予以明确规定,以期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9.
周悦丽 《工会论坛》2004,10(5):94-95
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以依法提前消灭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实践中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存在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因此应该通过明确界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相应的附随义务 ,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的职能以及充分开拓和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通过这些措施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一经解除,又附随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后附随义务包括办妥退工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其他义务.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后附随义务包括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竞业禁止;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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