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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巴林左旗检察院着力查办各类民行检察案件和隐藏在民行审判及执行程序中的徇私徇情枉法裁判案件。2001年以来,共办结各类民行检察抗诉案件80件。民行检察监督的成就就引起了同级法院的高度重视,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降低抗诉率和再审改判率,2003年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新的严厉错案追究制度,2004年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与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协商又制定了对检察机关需调卷的案件,先自行审查,  相似文献   

2.
叶飞 《法制与社会》2011,(32):198-199
司法实践中,不动产登记案件既涉及行政案件又与民事案件紧密关联,是民行交叉案件的典型表现。本文从不动产登记案件现状出发,探究此类案件审理难点的根本原因,最后结合我国的实践探讨在我国运用二审合一模式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3.
蔡晔 《法制与经济》2009,(22):78-79
查办审判、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是增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开展的突破口。正确认识查办审判、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辩证关系,对于开展这项业务意义重大,本文从民行部门侦查权的法律属性以及权力配置与行使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通过更深刻的认识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查办审判、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是增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开展的突破口。正确认识查办审判、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辩证关系,对于开展这项业务意义重大,本文从民行部门侦查权的法律属性以及权力配置与行使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通过更深刻的认识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高检院调整侦查分工,赋予民行检察部门依法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责和任务后,开封市院民行检察部门几乎没有遇到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法官职务犯罪案件,也没有上级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交办线索,根据审查民行申诉案件的经验,他们注意从三个方面提高民行部门发现职  相似文献   

6.
《政法学刊》2016,(5):57-68
我国专利诉讼的民行二元分立架构造成纠纷解决"周期长"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司法保护的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司法解释二所采取的"先行裁驳、另行起诉"制度设计仅是在现行民行二元框架下的权宜之计,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民行二元分立所导致的专利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问题则需要在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两大程序的整合。我国专利诉讼体系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度集中统一的专利诉讼体系,其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包括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赋予审理侵权案件的法院对专利有效性的适度的相对审查权。  相似文献   

7.
石天宝 《法制与社会》2010,(6):137-137,139
2004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赋予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但审判人员反侦查能力强、具备敏锐的警觉性,发现线索并寻求突破就更加不易,客观上存在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查处犯罪难的普遍问题。加之民行检察部门人员配置不齐,侦查资源匮乏,检察机关内设职能交叉,侦查资源没有得到良好的配制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民行检察部门行使侦查权困难重重。但民行部门侦查权在维护司法正义、提高制度运作效率、强化民行监督职能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我们应该整合现有资源,针对"线索发现及处理"这一民行侦查中的薄弱环节,建立高效、通畅的流程化管理,以期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民行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中的准司法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外国反垄断实施机制的主流模式,它是一个国家的反垄断主管机关通过类似法庭审理和裁决的方式处理涉嫌垄断案件的活动。反垄断准司法制度在制度发轫的理论逻辑、制度产生的外在需求以及制度发展的内在禀赋三个方面体现了它是一种将行政和司法两大要素之特质完美融合的统一体。在对国外制度的比较研究中,笔者发现,委员会制的机关模式、类法庭式的审理方式和准司法化的裁决性质是反垄断准司法制度的在运行机制中的共通之处。对我国而言,把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为一个独立、权威、统一的反垄断准司法机关,并辅之以相关的制度要件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9.
民行公诉制度不仅是民行检察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也是民事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民行公诉制度可以完善民行检察的监督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损害,在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垄断损害等案件中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杨宇坚 《法制与社会》2011,(18):199-200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推进和公民法制意识的日益增强,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和问题以民事行政案件的形式在司法领域体现,民事行政审判和民事行政检察受到普遍的关注,如何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工作,提高民行检察监督能力成了当务之急,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入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朱宏文  王健 《法学评论》2012,(5):104-111
不少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具有"三权合一"的特点,同时享有行政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具有准司法权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般是委员会制的执法机关,有着专门化的审判组织和司法化的审理程序,其行政裁决具有一审判决效力,事实认定对法院有约束力。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虽然配置了准立法权,但实际上不享有准司法权,是一个"两权合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而缺失准司法权不利于公正调查处理案件。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统一行使反垄断行政执法权的主管机关以后,赋予其准司法权是非常好必要的,但还应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造。  相似文献   

12.
民行检察权能配置的基本问题是科学把握民行检察权能的性质和基本内容。民行检察权属于司法监督权,不属于权力分立和制衡的范畴,其基本内容是监督审判机关或审判人员全面落实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民行检察权能应当以实现和保障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为根据,科学配置民行检察基本权能和拓展权能。  相似文献   

13.
河南省民行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河南省民行检察工作近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长足的发展。在加强抗诉工作,查办审判人员违法犯罪方面有特色,在拓展民行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方面富有开创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困扰民行检察工作的诸多因素,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修改法律,完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4.
民事、行政交叉案件的处理一直是学界讨论热烈、争议较大的问题。作为民行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之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一直备受关注,本文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行性入手,对该制度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民行检察工作,将民行工作与刑检、自侦工作放在同等位置来谋划和推进.注重调查研究和机制创新,立足“三个转变,三个注重,三个并举”机制建设,努力破解制约民行检察工作案件发现难、查证难和处理难三大难题,推动民行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温远智 《法制与社会》2012,(29):215+219
抗诉是民行检察监督的主要方式,抗诉案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抗诉案件质量不容乐观,从而影响检察机关的监督效果,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抗诉案件质量.  相似文献   

17.
当前,民行部门受理的申诉中,存在着大量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近年来,南阳市检察机关两级民行部门,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通过对不同类型申诉案件所形成的原因进行研究,根据案件特征和申诉人的个性特点,总结出四种工作方法,创新两种工作模式,发挥“4 2”息诉机制的优势,探索出  相似文献   

18.
刘宏成 《法制与社会》2010,(6):198-200,204
检察一体化是保障检察机关统一有效地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安排和检察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我国检察制度中,检察一体也是我国检察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从在珠三角地区实行民行检察一体化机制的必要性;民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法理基础;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实行民行一体化机制的条件;在珠三角实行民行一体化机制的具体径路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9.
乔立鹤 《天津检察》2006,(4):49-50,46
200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规定了民行检察部门在办理民行抗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经检察长同意,可以进行初查和直接立案侦查。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随即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认真做好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对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侦查的案件范围、如何处理好抗诉与侦查的关系等方面做出指导性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1998年侦查权归口后首次明确了查办民行审判领域审判人员的职务犯罪是民行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笔者认为此举非常必要,意义重大,为此,拟对民行检察部门负责侦查案件的范围、罪名和立案标准等进行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   

20.
何行 《法制与社会》2011,(31):257-258
检察机关的民事息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部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与民行吼诉”相对应的一项工作内容。但是由于法律制度、意识的相对滞后等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致使现阶段民行息诉工作始终停留在一个应急、随意的层次上,致使近几年息诉案件的数量、质量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息诉案件息而不止,缠诉现象屡有发生。上述现象显然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环境相违背,因此有必要在对民行息诉工作现状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的息诉司法实践,深入实际地对息诉案件的法定条件及终了标准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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