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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57 毫秒
1.
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范围的理解和适用,见仁见智。以罪刑法定为指导对本罪主体进行法条解析:本罪之应然主体以“身份说”为主,兼采“职权说”,皆以负有查禁犯罪的职责为前提。查禁犯罪活动是从调查、发现犯罪人或犯罪事实开始,到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这一过程的活动。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各级党委机关中的政法委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之主体。  相似文献   

2.
嫖宿幼女罪,因其侵害法益及犯罪构成的独特性,而被《刑法》赋予重点定向打击嫖宿幼女行为的特殊使命。它与强奸罪并行不悖,分段规制,共同构成了我国惩处性侵女性的相对严密的刑事法网。嫖宿幼女罪只是针对普通嫖宿幼女行为而言,对于具有严重情节的嫖宿幼女行为,仍应回归强奸罪;嫖宿幼女罪独特的行为构造,使得在该罪场合,其刑事责任可以被分担给一个以上的不同刑事责任承担主体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3.
我国台湾地区妇女团体性自主意识的觉醒推动了性侵害犯罪于1999年的大规模修正.性价值观的变化使得重视个体权利的性自主权此一具体法益观取代社会性伦理秩序此一抽象法益观;法益观的变革导致性交、猥亵两种基本性侵犯罪类型概念界限的位移,也使得性交猥亵犯罪的行为主体及行为对象得以扩大化,实现了对两性的平等对待和保护;而“违反其意愿之方法”对“致使不能抗拒”用语的取代,使性侵犯罪是对性自主权的侵害的不法本质在犯罪构成上得以具体体现出来.由于理解上的差异,司法人员对于性侵犯罪各罪犯罪构成及罪界关系均产生较大分歧.立法技术以及观念上的不同,使得两岸在性自主犯罪的规制以及司法适用上存在一些差异.性自主权法益观下,大陆刑法应在扩大性侵犯罪行为对象、相对明确扩张性交(奸)概念范围、使单纯利用他人不能或不知反抗之状态而为性交或猥亵、与幼年性交之行为罪名独立化,并有条件承认婚内强迫性交的犯罪化,嫖宿幼女实质仅侵害了幼女性自主权,该罪应予以取消而实现其向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回归.  相似文献   

4.
新强奸罪的犯罪客体与既遂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奸淫幼女罪罪名的取消 ,使得重新认识新的强奸罪犯罪客体与既遂标准成为必要 ,因为在这两个问题上 ,原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完全不一致。新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应当统一表述为“女性性的不容侵犯权利” ,其既遂与否应采用统一的“插入说”标准。  相似文献   

5.
对人们性自主权进行有效保护应当是当代立法维护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的必然选择,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刑法》只确立了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而忽略了男性性自主权保护的问题,体现在具体规定上,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强奸罪的被害人只能是女性而不可能是男性。实际上,就域外刑法有关强奸罪的规定来看,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没有作上述狭隘的界定。为此,需要修改现行《刑法》,将男性性自主权也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6.
在关于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罪名中,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之间关系复杂。理论界有关于嫖宿幼女罪存废论的争论,审判实践中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型强奸罪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操作困难。本文试图在现行立法模式下,通过论证两罪间的法条竞合的关系,进而提出对于一般嫖宿行为以嫖宿幼女罪定罪量刑,对发生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情形时则以强奸罪定罪量刑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7.
与世界主要国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相比,嫖宿幼女罪的刑罚不轻。嫖宿幼女罪没有否定幼女性“自愿”的无效性,没有把幼女称为卖淫女,不存在道德歧视和二次伤害问题。嫖宿幼女罪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幼女性权利的格外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的根据不成立。  相似文献   

8.
妨害公务罪的危害本质在于干扰和破坏公务行为,执法人员是否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身份不能完全阻断本罪的适用,而应结合执法人员的职权、职责、执法名义等予以综合考虑,将非编人员纳入本罪的保护范围具有法理依据及现实基础。在把握公务执行保障与公务行为合法性的平衡中合理对待执法瑕疵,有利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空间愈发具有现实物理空间的诸多属性,传统罪名体系在网络空间适用时开始呈现出不适应性。近期网络空间性侵儿童案件频发,如何发挥刑法的功能有效规制这类犯罪,学界存在不同认识,司法实务界存在困惑。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厘清猥亵儿童罪的保护法益。同时,基于法教义学的检视,需要从立法、司法层面系统地提出对策,这主要有:对网络空间中的性侵儿童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适度扩张本罪的行为类型;明确本罪中"聚众实施"和"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认定规则,以破除其在司法适用中的难题,也避免本罪适用范围过于限缩。  相似文献   

10.
体系解释是刑法解释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我国刑法条文对聚众淫乱罪的表述比较简单,导致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还有一些尚待明确的问题。体系解释下聚众淫乱罪之客观行为应当兼具侵害法益的“涉他性”和“情节严重”两个要素。这一解释结论既是基于刑法体系协调性的考虑,也是刑法处罚合理性的实质要求。通过体系解释,有助于消除该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的疑问,准确界定聚众淫乱罪的客观行为,从而合理确定聚众淫乱罪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1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4.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6.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7.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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