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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张某因资金紧张向胡某借了5万元现金,胡某多次向张某催要,但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1月,张某新买了一辆4万多元的经济型小轿车,胡某想找几个人把他的轿车扣押,以此来督促他还款。问:胡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汽车吗?答:胡某不能扣押张某的汽车。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小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也有除外情况,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  相似文献   

2.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徐林宝 《中国公证》2009,(12):34-37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相似文献   

3.
李鑫 《中国公证》2007,(9):38-40
我国法律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规定是《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相似文献   

4.
李某(女)与张某原系夫妻,前不久,经法院判决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将夫妻共同财产10元定期有奖储蓄券判决归李某所有。半月后银行摇奖,判归李荣所有的100元定期储蓄奖券中奖1万元,张某得知后,认为奖券是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1万元奖金  相似文献   

5.
1994年3月20日,原告张某以某县A镇建筑队的名义与某市某公司签定了工程建筑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在工程建筑承包合同上签字盖章生效后,承包方向发包方预交合同履约金5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原额返还给承包方。承包方全部施工人员必须在1994年4月4日至5日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如逾期三日施工人员不进人工地,贻误开工日期,承包方所预交的合同履约金作为违约经济补偿金全部归发包方所有。张某即将5万元合同履约金交给发包方,并于1994年3月21日书写了如下内容的一封信:“3月20日已签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现随…  相似文献   

6.
(一) 张某与吴某(女)原是一对夫妻,1992年7月双方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两万元银行贴花储蓄归吴某所有,其他财产则归张某所有。1993年2月,吴某分得的贴花储蓄中有一号码中了特等奖,获得8888元的奖金,张某得知此事,要求与吴某分享这笔奖金,但遭吴拒绝,张某遂于1993年3月诉诸人民法院。对此,法院内部有人认为,吴某所有的银行贴花储蓄中有一号码中奖,很明显地,其奖金是贴花储蓄的孳息,按照我国民法之规定,孳息之所有权随着原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据此可确认,  相似文献   

7.
一、约定财产制的确立及其主要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以契约方式将其财产的归属予以确定的制度。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前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由是,夫妻约定财产  相似文献   

8.
罗荣与胡某结婚后生有儿子罗海,罗海3岁时,其父母罗某与胡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罗海归胡某抚养,罗某一次性付给胡某小孩抚养费5800元。判决生效后,罗某即已将款项付清。不久罗海因病死亡,胡某花去费用1200元,故罗某所付的抚养费尚余4600元。为此罗某要求胡某退还这4600元民养费,胡某拒绝退还,双方因此成论。对罗某能否收回这4600元抚养费,争议较大,主要有二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这4600元应由罗某与胡某共同继承,合理分配。其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就是所有人对其财产占有、使…  相似文献   

9.
案情:重庆南方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4日与聘请模特进行图片拍摄,双方约定所拍摄的图片作为南方公司的著作财产归其所有,并有权使用于法律允许的任何范围;南方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模特拍摄劳务及肖像权使用费200元。  相似文献   

10.
高亚飞 《中国律师》2010,(11):58-59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问题和纠纷不断产生,情况复杂多样。为了满足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家庭情况对夫妻财产处置的不同要求,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第19条中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至此,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在许多方面存在不足,如在基本原则的规定、约定的变更或撤销程序、约定的内容范围、约定自由度、约定的公示程序等方面存在缺失。  相似文献   

11.
蓝艳 《法律与生活》2011,(24):41-41
问:我与丈夫实行财产AA制,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答: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在婚内约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在离婚时一方提起经济补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张某曾向王某借款。法院于1993年3月4日调解张某归还王某人民币2.5万元,限于3个月内付清。张某为逃避债务于1993年4月8日与其妻李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张某应得的份额赠予李某,所欠债务均由张某承担。张某因无力偿还,遂在履行期满后外出不归。王某为主张债权以张某与李某曾是夫妻关系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的财产以偿还债务。在查处过程中,对此案有以下几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应根据民诉法第108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李某不是王某诉张某借款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与王某无债权债务关系。无…  相似文献   

13.
左明强 《山东审判》2004,20(4):70-72
王某于2000年7月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决定建造 一栋二层楼房,但因资金不足,遂找邻居张某借款,经 过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约定张某借给王某5万元 用于建房,一年后如王某不能归还本金及利息,则房屋 归双方共有,每人得一半房屋。2001年3月该房屋建 成,同年4月王某在登记产权时,将产权登记为自己单 独所有。同年7月王某因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张某遂提 出要按协议分割房屋,并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王某表示  相似文献   

14.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包括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相似文献   

15.
王某、张某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同性朋友关系。2011年6月20日,王某出资购买北京市东城区某小区房屋1套,房价款为170万元,2011年7月27日,王某领取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购房后,王某、张某共同在此居住。2011年12月2日,王某作为售房人,与张某作为购房人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共有协议》,成交价格为232050元,张某出资10万元(在本次买卖过程中并未实际出资),王某将上述房产的50%产权过户给张某,并于同日办理了产权手续(相关税费均由王某支付),双方领取了各自享有的50%《房屋所有权证》。2012年5月,王某、张某因生活琐事产生分歧,张某搬离了诉争房屋。后张某起诉要求对诉争房屋予以分割。  相似文献   

16.
《法庭内外》2011,(7):60-60
法官:张某曾向我借款10万元用于经商,因未能按期返还本息,我于2010年8月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本息后,由于张某没有较具价值的财产,以至于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执行。近日,我发现张某有约5万元住房公积金,去咨询可否强制执行。但住房公积盒管理中心答复拒绝提取。请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17.
《法庭内外》2006,(8):59-59
我和胡某半年前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胡某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份人身险,在保险单受益人一栏,写下了我的名字。1个月前,胡某死于一场交通事故,根据保险合同将获得8万元的赔偿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这笔赔偿佥应归受益人,也就是归我享有。然而,此时胡某的父母出面干涉,称我已与胡某离婚,不再是保险受益人,该笔赔偿金应作为遗产由他们继承。 请问:离婚了,我还是前夫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吗?  相似文献   

18.
4月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法院公开宣判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与前妻李金(Kim)执行异议一案。2013年2月3日,李金诉李阳离婚案一审宣判。朝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三个女儿由李金抚养,李阳按每人每年10万元标准给付抚养费;10套房产、5家公司股权、23个商标归李阳所有,房屋贷款由李阳偿还;李阳给付李金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相似文献   

19.
【基本案情】陈某某与周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5年登记结婚。2019年8月29日,陈某某与周某某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双方购买的房屋归周某某单独所有,房屋所欠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由陈某某偿还,双方购买的汽车归周某某单独所有。同日,双方在公证处就该协议书进行公证,公证员询问后双方签字公证。  相似文献   

20.
我与丈夫陶某因为性格不合.难以继续共同生活,2个月前,双方经过协商对女儿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中规定,我们的共有住房归陶某所有,陶某补偿我房屋价款15万元。最近.我经过冷静思考,觉得自己在财产分割方面吃亏了,因此想反悔当时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主要是想找陶某要回那套住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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