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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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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修改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修改与完善周国均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规定强制措施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公安司法实践表明,这五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新的形势要求立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些强制措施作必要的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2.
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大幅修正,在侧重实现诉讼保障功能的同时,愈加关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体系;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规定监视居住区别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严格限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增加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视方法;进一步明确逮捕的适用条件,规定逮捕、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和通知家属,扩大诉讼参与人对审查逮捕程序的参与和明确逮捕后对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应当准确理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修改要点,正确适用各项强制措施,切实发挥诉讼保障与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关于取保候审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涉及取保候审的条款只是提出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有关书籍文件对刑诉法这一法条的解释,也没有提出保人应负什么责任。刑事诉讼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这是对公检法三机关可以作出一定行为,即采用“取保候审”规定性条款,但没有指出保人不起保人作用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热事     
《检察纵横》2012,(4):56-57
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这是这七个字在2004年写入中国宪法后,又一次被写入一部重要的中国法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原来的225条增加到290条,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  相似文献   

5.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原有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很大程度的修改,但总体上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思想.在对刑事强制措施的修改方面,为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监管,增加了采取取保候审后适用禁止令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新规定的内容来看,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加的禁止令相呼应的.  相似文献   

6.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其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已有明确规定,但在能否重复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问题上,各办案机关对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的理解不尽一致,做法不尽统一,影响了取保候审的正确实施,因此有必要加以探讨研究。一、重复办理取保候审的起因本文所述重复办理取保候审,是指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已有一个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但尚未变更或解除的情况下,另~机关又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重复取保问题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后才出现的,究其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1、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刑诉法第五…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显然,刑诉法将取保候审、监督居住两种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完全等同地加以规定。然而,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是两种区别很在原强制措施,所以如何审视刑诉法第五十一条,在司法实践中合理地运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就此提出几点异议。  相似文献   

8.
关于拘传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拘传的立法完善刘玫刑事诉讼中的拘传不同于传唤,它们是两种各自独立的诉讼行为,传唤不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拘传则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仍保留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作为第五十条,但对拘传只作了笼统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明确了第二审程序的各项规定马东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第二审程序的规定修改、补充了六条,增加了三条,除对有关条文作了相应文字上的修改外,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重大修改:一、增加了关于被害人请求抗诉权的规定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逮捕、羁神以后,可以依法转为取保候审。虽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时也规定了公安机关是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但是对于应由哪个司法机关来行使捕后转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刑事诉讼法却未做明确规定。对此,笔者认为,除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的应由人民法院决定之外…  相似文献   

11.
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73条赋予了司法机关对于不当强制措施的撤销权。过去对此条文的理解并不存在疑问。然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94条继承了原有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又另行规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规定检察机关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从原来的撤销逮捕权,发展为捕后羁押必要性建议权和撤销逮捕权并立,这一制度的变化导致实践中对于这两个条文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存在不同认识;从而导致了实践中的困惑,对此值得深入研究。19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张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后于2003年9月12日移送审查起诉,因对其采取的是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该案承办人没有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审查终结。有人认为,该案的审查起诉期限超过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期限。也有人认为,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期限不受1个月或者1个半月的限制,因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也就是说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只要没有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就可以不受1个月或1个半月的限制,只要在取…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规定做了修改和补充,依据现行的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防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现行的刑诉法对取保候审的期限、取保方式、适用条件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此项强制措施的适用具体化。但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它的适用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现…  相似文献   

14.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本应对其适用的条件严格限定 ,确定明确、科学的标准。但目前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条件的规定却是混乱的 ,主要表现在由逮捕向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变通和由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向逮捕的变更之中。一、由应当逮捕变通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存在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如果患有严重疾病 ,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 ,不能在本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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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运用最多的一种强制措施.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以来的17年间,公安机关在运用这一强制措施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边实践、边总结,摸索出了包括保证金制度在内的不少经验,为现在修改完善取保候审措施提供了依据.同时,由于公安机关大量使用这一相对柔和、灵活的强制措施,对减少羁押人数,减少或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治安形势等方面,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公安机关,特别是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派出所、刑警队、预审部门)近几年在运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出现了偏差,表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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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9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二十多年来得到了不断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项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适用率始终偏低,笔者认为,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确立以取保候审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审前羁押原则。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受到刑事指控时都有权获得取保候审,但法律规定不予取保候审的情况除外。”这样,有利于限制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措施上的任意性,体现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就是通过限制司法权力来保障人权的现代司法理念。二、明确规定不予取保候审的例外情况。刑事诉讼法仅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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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在刑事诉讼法中,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规定的条件是相同的,而且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由于这两种强制措施的强制程度区别不大,实践中对监视居住期满的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审存在不同认识,加上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请问,对此应如何正确理解?湖北读者李立李立同志: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传讯、审判时及时到案,并防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妨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其中,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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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小薇 《法制与社会》2012,(36):120-121
201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内容主要涉及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简易程序,科学配置了检察公诉资源,有利于简易程序中检察功能的发挥,同时给检察院公诉部门带来了新的压力、新的挑战,为公诉工作便捷高效开展提供了机遇.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保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这一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与刑事犯罪斗争的现实需要,应该及时加以完善。   一、现行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缺陷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这五种强制措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全部是针对自然人人身自由的措施。这与原刑法的规定是相适应的。修改后的刑法在犯罪主体方面有了重大突破,那就是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没能体现实体法这一重大变化,致使在侦查、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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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强制性措施是否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一项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这里侦查中所指的“强制性措施”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是否同一概念,有无联系和区别?法学界的认识颇不一致。大体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性措施与强制措施在含义上和外延上没有什么差别。因为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赋予特定含义和内容的概念,除此之外不能再有别的强制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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