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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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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凯杰 《法学研究》2020,(3):123-142
作为正在制定过程中的新兴环境立法,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等自然保护地立法与环境法体系中的其他法律存在发生规范冲突和赘余的可能,有必要明确其价值定位以及相应的规范表达。在生态文明入宪、入环境基本法的背景下,环境基本法的保护优先原则和综合治理原则内含对优先保护生态整体性的价值期待,需要自然保护地立法予以表达。相较于污染防治法与资源保护法,自然保护地立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调整目标,且具有调整对象的系统性和调整方式的调适性,契合优先保护生态整体性的需要。为落实这一价值期待,自然保护地立法需构建以分区定保护级别制度、总行为控制制度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并采用“自然保护地基本法+各类自然保护地特别法”的总分结构。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国际立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也是我国的总体发展战略。然而,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需要,应当尽快建立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中心和基本原则的环境保护法律体制,导入认识自然、重视自然、利用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思想,改变现行法律“经济优先”的立法倾向,增设“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然保护区是近代人类为保护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面对环境问题日益加重的一大创举,是自然保护中的最高形式,也是开展自然保护工作的重要基地。截止到2003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999个,占国土面积的14.4%,已经达到国际平均水平。然而,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立法却显得滞后。一部《自然保护区条例》,四个《管理办法》及一些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国家层次的立法;地方立法中的规定也近似于国家立法的缩影。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其缺陷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因此,加强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已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当务之急。本文从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的现状和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几点对策。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存在着条文数量过多、强制程度较高、对权利自由的限制过度以及规范词使用不当等诸多问题.其原因在于民法根植之市民社会赢弱、立法理念偏颇及立法技术落后等.只有充分认识个体之于社会、市场之于政府、私法之于公法的优位性,才能切实更新立法理念,科学确定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人像和立法方法.只有科学配置民法强制性规范,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才能使我国编纂的民法典真正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适用性.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外资立法与TRIMs协议之间存在不少冲突。为了履行我国的入世承诺,应当在我国外资立法中确立国民待遇原则,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增加外资立法的透明度,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完善外资立法的相关法律规范,对我国外资立法体系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事立法采取了将所有犯罪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的模式,没有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导致刑法典中出现大量的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与相对空白刑法规范,并且形成了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宪法原则;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空白刑法规范不符合明确性原则;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不符合比例原则。只有改变现行刑事立法模式,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在刑法典中仅规定自然犯,才能使刑事立法模式与宪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著作权犯罪立法规范与司法适用的实证考察发现,我国以往灭火式被动回应的刑法规制存在着过度扩张解释违反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滞后的立法无法实现著作权的全面保护等弊端。数字时代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理念应进行从被动回应到主动预防的范式转换,保护范围应从关注核心到覆盖边缘。完善路径是在司法层面上,区分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规制;在立法层面上,应对商业性提供规避手段的“预备行为”进行犯罪化,增设“向他人提供非法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设备、服务罪”。  相似文献   

8.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对我国社会生活有着重大影响的法律。虽然该法在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立法成本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成本也相对降低。但对该法的立法进行深层剖析以及与相关法律规范的比较分析后发现,该法仍在立法理念、规制权力以及与相关法律衔接、协调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缺憾,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中国反恐法制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反恐法制还存在立法格局不科学、反恐原则缺失、基础概念不明确、刑法反恐重心偏移、反恐程序立法空白、人权保护不力和执法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我国应构建"以宪法为依据,以反恐怖法为主导,诸法配合"的反恐立法新格局,确立法治和人权、标本兼治、国际合作与中国特色相结合等反恐基本原则,厘清恐怖主义基础概念,在刑法中增设恐怖行为罪、明确规定特殊的反恐程序、加强反恐中的人权保护并不断完善反恐执法体系,推动反恐领域国际法制与中国法制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国际私法弱者保护原则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原则,其作用和价值日趋重大.现代国际私法在弱者利益保护方面充分表现出人文关怀和实质公平价值取向.人文关怀是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而人文精神是国际私法的永恒主题,国际私法的构建应贯穿人文精神.现代国际私法对弱者的人文关怀不但表现在有利原则,强制性规范和公共秩序保留等原则和制度层面,而且还反映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规范之中.本文结合弱者保护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起源、体现,以及各国在对其认识、定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试图将国际私法中的弱者保护原则进行剖析,并从中得出一些完善国际私法弱者保护方面立法的启示.  相似文献   

11.
私有历史文化建筑是具有文物价值的文化财产,在被指定、登录为文化遗产或文物前后分别为事实上的文物和法定的文物,因为前者缺乏保护的正当性,后者则面临私有所有权和公共利益的博弈,而均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要加强对私有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从法政策学角度需要完善我国的文化遗产指定、登录和保护程序,设计出行之有效的私权保护和权利救济模式,优化良好的管理架构和资金拓展渠道,平衡私权所有人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构建私有文化建筑文化、产业和权利政策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2.
杨树明  郭东 《现代法学》2005,27(1):91-97
文物作为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统一体,极易通过多种途径流失。在流失文物的返还问题上一向存有“文化国际主义”与“文化国家主义”两种对立理论,本文从对这两种理论的评介出发,认为文化国家主义才是国际社会应有的正确理论态度。同时通过对两种理论在现有国际公约中的各自体现的讨论,最终揭示出国家主义所处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了摆脱这一困境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陈茜  高升 《政法学刊》2009,26(1):81-85
在文物返还国际争议诉讼中外国文物立法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由于受“外国公法不予承认和执行”传统思维的影响,一国的文物国家所有权立法或出口管制法一般很难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和执行。但外国公法原则和强行法理论的现代发展、典型的司法判决、文物保护国际公约的签订、文物市场国的实践都对文物立法的承认与执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可喜的变化表明,没有理由从表面上排除与文物保护相关的外国法规则,尤其当这些规则与保护文物的国内及国际立法与政策保持一致时更应如此。  相似文献   

14.
李玉雪 《法律科学》2009,(3):106-118
最近,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与文物和文物保护有关的法律问题的思考。文物所具有的突出价值及其面临的危机使许多国家都通过制定法律对文物实施特别保护。随着文物危机的国际性因素的增多,国际文物保护法得以兴起和发展。在国内文物保护法和国际文物保护法的共同推动下,兴起了世界范围内的文物保护运动,在此过程中,国内文物保护法和国际文物保护法相互影响,形成了在协调中相互发展、在冲突中寻求妥协的发展进路。  相似文献   

15.
文物的私法问题研究——以文物保护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玉雪 《现代法学》2007,29(6):136-146
文物作为一种稀缺的文化资源,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应对文物危机需要采取公法调控方式和私法调控方式,其中私法调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文物保护视角下,文物私法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在遵守普通私法规范的基础上去契合"保护文物"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因而文物保护在私法调整上呈现出一些自身特点,表现为对文物的私法规制主要通过对文物所有权的法律构造作出特殊的安排来实现。  相似文献   

16.
刘先辉 《时代法学》2013,11(4):36-42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民族自我认同和身份的象征,是该国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律的角度厘清它的内涵与外延具有重要意义。应当从法律角度解释文化遗产的概念,梳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历程,阐述该法律部门体系化的构建,并以“生态人类中心主义”价值理念为指导,在立法上完成向非物质、整体、动态文化遗产保护的转变。  相似文献   

17.
刘瑾 《行政与法》2013,(3):59-63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中,公法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私法的引入则可以弥补这些缺陷。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间的特性和关系决定了知识产权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但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主体和客体保护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对此,本文结合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模式构建的设想。  相似文献   

18.
易玲 《政法论丛》2022,(1):30-41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由此迎来自我更新的契机.我国对于文化遗产的相关法律保护目前以公法为主,私法保护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效,但其法律制度尚不完善.而数字环境下文化遗产及其元素的利用较强地依赖...  相似文献   

19.
Based on major landmark events and the rule of law development, the administrative rule-of-law construction in China, over 40 years since the initiation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stages: the “recovery” stage; the “rapid development by focusing on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stage; the “implementing the basic policy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and focusing on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stage; and the “simultaneous advancement and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in building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stage. Over the past 40 years, China’s administrative rule-of-law construction has achieved fruitful results in terms of theoretical shap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concept popularization. The future construc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should promptly respond to the theoretical needs put forward by state governance, administrative changes, emerg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it should continue to improve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e should strengthen legislation in key areas,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d promote the effect of law enforcement and system implementation. We should also focus on improving the awareness and qualities of the rule of law at all levels of leading cadres and form a good rule of law atmosphere in the entire societ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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