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在解除条件成就时,都不会当然导致合同自动解除的法律后果,而是需要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该解除权,合同才能产生解除的法律后果。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那么当事人应当在解除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该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情形。相对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3.
判决转让他人股权合同不因欠缺处分权而无效,判决要旨将之升华为普适性的结论,司法解释予以固定,至少存在六个方面的缺点。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并存时,虽然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尚未成就,但在法定解除的条件具备时不妨行使法定解除权。在股权出让人已将股权移转给受让人的情况下,受让人拒绝付清余款,其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目的不能实现,这不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在《承诺函》明确表示出具者向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却未言明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场合,不宜认定为成立了免责的债务承担。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在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糾纷时,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探矿权转让合同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首先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形态,即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及合同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未生效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具约束力。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的成立未生效的合同中的大量约定条款,在合同成立未生效期间,始终对合同各方当事人处于约束状态,在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约行使解除权时,适用合同解除制度,以实现公平效率价值。对于探矿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在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情况下,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兼顾商业风险负担和利益平衡等因素,根据事实证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双方损失负担。 相似文献
5.
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当然有理由考虑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及其变化发展,并因此对法律行为做出安排。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附解除条件,根据履行中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同是否应继续存续。本文所指的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仅指,契约附有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契约当然失其效力,无待于当事人解除权之行使。在实践中,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常被一概而论。笔者认为,二者截然不同。附解除条件合同中的"条件"的性质与作用与约定解除权合同中的解除事由完全不同。条件所涵盖的范围更广,其作用无法由约定解除权合同中的解除事由所取代。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一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其后果类似于合同无效,应当属于能够引起合同关系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因此,对合同解除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实际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法,各国因立法不同而有差异。关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及其方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可以、合同解除权以此方式行使时解除效力从何时起算等问题尚存一定的分歧。此外,由于我国立法也未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构成法律漏洞,影响司法实践。为此,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约定解除权的类型及其行使程序、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解除权的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是否都具有溯及力、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如何确定等等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分析、研究,明确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要件、程序,准确把握其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7.
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法律规定一方在享有约定解除权的情形下,当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享有解除权一方在解除权成就后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则无明确规定。此时,解除权是否消灭?实践中应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8.
本文探讨了对于无解除权人的合同解除行为,而相对人并未在约定或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是否适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笔者对合同解除相对方提出异议的方式进行了探讨,建议合同相对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以书面回函、继续履行合同等方式表示异议时,应认定其与向法院起诉具有同等效力,以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10.
11.
约定解除作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方式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在约定解除的方式中,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且相对人没有催告的情形下,其解除权人的解除权于何时消灭,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根据解除权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以及具体案件中解除权人享有解除权的合理期限来认定其解除权是否消灭。 相似文献
12.
13.
关于合同解除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同解除制度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合同解除既能引起合同关系的溯及、消灭,也是违约的一种救济方式。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权发生的原因。在我国的有关合同法的立法中应统一和明确法定解除权发生的原因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5):18-42
合同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时,守约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合同的解除在解除通知送达违约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解除通知送达时间的拖延只能导致合同解除时间相应后延,而不能改变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解除异议期间,在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5.
本文首先通过定期租赁房屋的案例,提出了合同约定任意解除权的问题。随后在对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含义和性质进行论述的基础上,考察了《合同法》对约定任意解除权的态度,并进一步对约定任意解除权条款的效力进行了分析,最终提出了除法律直接规定的任意解除权主体外,其他任何主体均不得通过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任意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6.
光船租赁合同是船舶租用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特征是不配有船员,只提供船舶及其本身的证件。也就是说当出租人完成交付船舶的义务后,该船舶完全处于承租人的控制下。因此承租人所承担的责任要多些,但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当出现《海商法》第146条第1款所述的情形,承租人享有解除权。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考虑,这是一种对法律关系主体利益平衡的结果。本文主要从如何界定船舶已经实际交付;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如何行使;光船租赁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这三个方面阐述了相关见解,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乃众望所归.然而世事并不总能如愿,风云变幻的商场注定存在许多因素导致合同关系的终止,其中合同的解除便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合同解除有多种方式,包括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两大形态,后者又可细分为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判解除.①其中,协议解除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虽然大陆法系民法理论通说亦认为,合同解除是以解除权存在为必要的,而协议解除为双方合意的行为,因此不属于合同解除之范畴.②然而我国合同法将协议解除加之于广义的解除权之列,本文将着眼于合同单方解除权所下辖的三种解除权:即约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和裁判解除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8.
浅论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情形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方法、形式、限制、程序、效力等各个方面论述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有关法律问题 ,指出了新合同法在行使方法、行使限制规定上的一些不全面的地方 ,并提出了改进的办法。 相似文献
19.
【裁判要旨】合同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其行使期限在法律性质上应是一种除斥期间。对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无论当事人是否已进行催告,均应认定为已过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合理期限,权利人无权再主张解除合同。同时,应严格限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1年。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7):26-35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两个合同虽然涉及同一批货物,但因两个合同的订立目的及约定内容各不相同,故应分别依照合同约定确定货物价值,不能以一个合同关于货物价值的约定否定另一个合同的相关约定。
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在当事人恶意违约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