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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轻伤害案件在公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存在诸多问题。故此,应协调各项制度措施,规范轻伤害案件公诉阶段刑事和解程序:建立程序引导监督机制,实现轻伤害案件和解前置;探索调解方式的现代转型,保障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
论公安机关刑事和解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精神和原则“从侦查阶段开始,进入审判,甚至贯穿到执行”已被学术界和实务界广泛认知。全面总结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刑事和解的受案范围,规范刑事和解的程序,放大刑事和解的社会效益,构建轻...  相似文献   

3.
轻伤害案件一直是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的主要案件类型,轻伤害案件发案率高,2008—2011年江汉区检察院共受理3049起案件,轻伤害案件就占8.9%。在轻伤案件的办理中,存在案件事实认定难、嫌疑人无法到案、和解诉讼程序有缺陷、诉讼周期长等困境。解决此困境,应加强侦查引导、落实侦查监督权,谨慎选择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规范刑事和解的诉讼程序,加强当事人对轻伤害案件的诉讼参与,认真评估轻伤害案件的信访风险。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已经成为我国各地检察机关广为实践探索的刑事司法改革措施,但由于缺少法律依据,程序适用上的不协调问题比较严重。本文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呈捕以及审判阶段如何适用刑事和解的程序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探完了如何防止刑事和解中滥用检察权的途径,以促进相关立法的完善以及刑事司法改革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5.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轻伤害案件是轻微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应当适用从轻从宽的处理方式。但是在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不统一,与国家对处理轻伤害犯罪相关的立法初衷不相吻合。笔者对某基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近三个年度办理轻伤害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尝试探索基层司法机关处理轻伤害案件的最佳处理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角色定位关系到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运作。在检察机关能否担任刑事和解主持人的问题上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争议,检察机关的客观义务决定了其应成为刑事和解的主持者。检察机关的权能性质和刑事和解的客观需要决定了其是刑事和解的监督者。检察机关主持刑事和解应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公平公正"和"合理案件范围"等三大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7.
文明 《传承》2010,(3):126-127
"轻缓化"是当今社会处理未成年人公诉案件的主要趋势。但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轻缓化"的刑事政策在公诉环节却没有得到充分地落实。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区别于成年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应改革讯问方式,全面推行分案起诉制度,扩大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完善刑事和解及辩诉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8.
为了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中依法正确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2月9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廓清了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明晰了检察机关在处理上述案件时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全国各级检察院在批捕、公诉环节按照《意见》要求进行了积极的司法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文中尝试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粗浅的对策,以期更好地实现刑事和解(这里作者将"检察机关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作法暂称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所要达到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目标。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精神和原则"从侦查阶段开始,进入审判,甚至贯穿到执行"已被学术界和实务界广泛认知。全面总结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刑事和解的受案范围,规范刑事和解的程序,放大刑事和解的社会效益,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体系,不仅具有法律层面的探索意义,而且具有社会方面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苏州市公安局刑事和解课题组就全市公安部门侦查阶段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在调查走访、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公安刑事和解体系的初步框架。  相似文献   

10.
论轻伤害案件的处理机制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轻伤害案件因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多发性而必然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轻伤害案件的处理模式不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确立轻伤害案件的自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既符合刑事谦抑性原则,又避免了诉讼迟延,有利于及时对被告人实施教育改造,以较好地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且体现了刑事法律关系中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行政诉讼与刑事自诉相冲突的情况,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对此问题没有作具体规定,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借鉴域外经验处理行政诉讼与刑事自诉的关系时,应当遵循“审判前提问题”这一原则:如果某种诉讼应以另一种诉讼的结果为依据,就应该(或可以)中止该诉讼,等待另一种诉讼的裁判结果,并以此为据恢复诉讼并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12.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一个新类型的罪名,虽然刑法增设近5年的时间,但由于罪名相对陌生,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理解和适用,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仅以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为切入点进行展开分析,以明确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追诉标准,从而加深实践中司法人员的感性认识。  相似文献   

13.
暂缓起诉制度作为一种起诉裁量制度,是起诉便宜主义发展的结果。该制度的适用对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有着积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一些基层检察院正在试行该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因此,我们应在借鉴国外发达法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国语境下的暂缓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经历了重大的改革,其公诉权制约机制较为完善。对于检察官不起诉、缓起诉处分,立法设置了再议制、交付审判制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检察官滥用不起诉权;对于检察机关的起诉则在审前以起诉审查制进行制约,防止未达起诉法定门槛的案件进入审判。对于大陆来说,其公诉权制约机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大陆也应设立公诉权的司法权制约机制,对于检察机关的起诉和不起诉都应最终由法院来进行审查和制约,以保证公诉权合法行使。但对于台湾地区公诉权制约机制的不足之处,借鉴的同时需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15.
在对抗式司法理念的指导下,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强化其辩护权以及实现控辩双方平等武装成为刑事诉讼立法的焦点。伴随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程序公正在刑事诉讼法中地位的提高.程序性辩护逐渐进入立法者的视野。《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确认了程序性辩护制度,并构建了相应的配套机制.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应当从构建司法审查制度和优化程序性制裁机制两个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刑事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完备程度直接关系到被追诉者的辩护权能否得到充分保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能否得到体现。目前我国刑事指定辩护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有必要结合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暂缓起诉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自由裁量权的方式之一。我国检察机关也在试行暂缓起诉,这不仅符合建设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司法理念,也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要选择。我们需要在借鉴域外关于暂缓起诉的立法和司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暂缓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错案并不完全等同于平时所说的冤假错案,其主要包括因客观原因而产生的错案,以及因为主观上存在司法过错而产生的错案。对于前一种情况无法完全避免,但可以通过专业水平的提高及侦查技术等的进步来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则可以从多种层面予以遏制,进而完全避免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刑事错案,树立司法权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明犯罪事实,追究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通过多种途径克减刑事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
国际社会对未成年罪犯的非刑化、轻刑化、非监禁化处置已成为主流趋势。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司法保护的呼声逐渐高涨,日益影响着司法实践。量刑问题是刑法理论的缩图,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行使公诉职能和监督职能的新的举措和重要方式,对实现刑罚个别化,保护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量刑建议仍在积极探索和经验准备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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