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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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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法人类型来源于我国单位体制中的单位类型,并非基于公法人与私法人相区分的法律原理。因此,这种私法人的类型化混淆了公法人、公法组织与私法人,缺陷甚多。根据公法人理论,应该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几类社会团体法人定位为公法人或公法组织。而未来民法典中的私法人则应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大类型,前者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后者则包括由私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  相似文献   

2.
法人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再探讨——以公法人概念为重点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葛云松 《中国法学》2007,36(3):77-99
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是大陆法系对法人的基本分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应当重新塑造行政主体理论,特别应当采用公法人概念。在法人一般理论上,则应当修正法人的一般定义,并且在将来的民法典中以更加合理的方式规定公法人问题。国家机关不应当具有法人和行政主体地位,国家才是法人和行政主体。  相似文献   

3.
论服务行政条件下的行政私法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私法行为是行政机关于服务行政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行为方式,它属于国库行政的一种特殊形式。就行政私法行为的性质而言,它既不绝对地是一种公法行为,也不绝对地是一种私法行为,而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兼具公法、私法双重属性的行为。对行政私法行为的法律调整,应该坚持公法优先、兼顾私法的准则。  相似文献   

4.
闫尔宝 《山东审判》2006,22(5):79-83
作为私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能否适用于公法尤其是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不无争议,有些问题至今仍待澄清。经由各国学理与判例的互动影响,部分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开始对该原则适用于行政法领域进行肯定。就总体趋势而言,诚信原则正逐步成为规范行政法律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更加符合其“君临法域”的帝王条款的地位。概括起来,诚信原则为行政法所肯认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学理的推动诚信原则起源于私法,并借助现代国家立法的作用成为私法的基本原则,取得帝王条款的地位,诚信原则是否为私法所独有,其可否成为规范公法关…  相似文献   

5.
随着公法和私法的融合、福利国家的兴起,给付行政已成为当代行政的重要内容。给付行政的崛起,需要行政主体大量使用新型的行政私法行为。对于行政私法行为这类兼具行政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行为,单凭公法或者私法一方的力量难以进行良好的制约,而应当综合运用公法、私法予以法律约束,努力打造行政私法行为的"公私合作约束模式",即它们在实体上受公私合作理念影响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制约,在程序上遵循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相谐调的"行政私法程序",在权利救济上实行由性质主导的私法、公法二元化救济。  相似文献   

6.
论给付行政中行政私法行为的法律约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法和私法的融合、福利国家的兴起,给付行政已成为当代行政的重要内容。给付行政的崛起,需要行政主体大量使用新型的行政私法行为。对于行政私法行为这类兼具行政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行为,单凭公法或者私法一方的力量难以进行良好的制约,而应当综合运用公法、私法予以法律约束,努力打造行政私法行为的公私合作约束模式,即它们在实体上受公私合作理念影响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制约,在程序上遵循行政程序和民事程序相谐调的行政私法程序,在权利救济上实行由性质主导的私法、公法二元化救济。  相似文献   

7.
论民办高校失信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学强 《行政与法》2005,(9):99-101
由于教育体制的变革,法律制度的粗疏,社团法人的局限,民办高校的弱势地位等制度性原因导致信用在民办高校发展中的功能丧失。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产权制度明晰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信用制度体系化,政府行为法治化等制度性措施来规制的失信行为,以保证民办高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把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是西方学者对法律的分类之一,主要存在于民法法系,即大陆法国家。这种划分最早渊源于古罗马。按照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的说法: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由此始,公法和私法这种法律分类虽有“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的混同趋势,仍然为民法法系国家所倡导,是其法律的基本分类。 19世纪,民法法系各国先后建立了双重法院系统——普通法院系统和行政法院系统,进一步确立了公法和私法的分离。   一、 二元论   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一直对将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持否定态度,其基…  相似文献   

9.
因碳交易市场借助总量控制和市场交易来实现减排目标,且碳排放权制度兼具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主导和自由协商的私法自治,故对于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学术界存在“公法属性”与“私法属性”之争。囿于“公私对立”的思维定式,现有学说对碳排放权法律属性的识别并未提供恰当的解释路径,因此有必要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定位进行反思。在“公私协作”视野下以德国双阶理论为基础,将碳排放权运行中的配额流转阶段确立为前阶公法属性和后阶私法属性的法律构造:其中以配额确定和分配为核心内容的第一阶段属于行政处理阶段;以配额交易为核心内容的第二阶段视为民事合同阶段,从而将碳排放权界定为“行政处理+民事合同”模式。由此,碳排放权制度应在赋予行政机关必要职权的同时也对其予以适当限制,实现赋权和控权的最佳平衡;通过构建多主体共治模式,完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依据阶段划分和法律属性辨识来选择适用相应的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10.
行政合同法律适用的原理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公法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执行公务,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属于公法行为,应由公法调整。同时,行政合同是发生于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契约,是民事合同制度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均有私法理念的贯彻。由此便产生了行政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是用行政法(公法)调整行政合同行为,还是用民事法(私法)调整行政合同行为成了困难的选择。英美法系国家以适用一般契约法为原则,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态度则刚好相反。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此问题也争议颇多。我国并没有行政合同的明确概念,更没有建立行政合同制度,但在…  相似文献   

11.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开发区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律地位不明确便是其中之一。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归类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派出机构”都明显不妥,而将其界定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更符合实践现状。应积极推进相关立法,明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并加强其在职责权限、机构设置、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适应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2.
第三人是行政诉讼制度中一个颇具争议且比较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对第三人的种类进行科学的划分,进而确定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摆在行政法学界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通过把行政诉讼第三人与原告、被告的权利义务进行比较,以行政诉讼第三人有无行使或参与行使行政权为标准,把行政诉讼第三人分为类似原告诉讼地位的第三人和类似被告诉讼地位的第三人。在此基础上详细探讨了类似被告诉讼地位的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法的挑战——对反垄断法的整体主义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是新时代、新观念的产物。它对当前处于主流地位的部门法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主要体现为四方面的转向:第一,从传统法注重对法律关系两头的人的保护转向对主体间关系的保护;第二,从保护个体利益转向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第三,从传统法对行为违法性判定的条件取向转向结果取向;第四,从传统法的责任导向转向规制导向,即从重在禁于已然之后转向重在禁于未然之前。  相似文献   

14.
社团式公益法人董事会是公益法人执行机构。财团式公益法人董事会在公益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相对比较复杂,既可能是执行机构,也可能是决策机构。两类公益法人董事会法律地位上的差别,决定了社团式公益法人和财团式公益法人董事会职权配置内容差别,更导致了公益法人董事会与其经营管理机构之间关系的不同。公益法人董事会职权配置既是对营利法人董事会职权配置借鉴的结果,又体现了对其自身特点的兼顾。  相似文献   

15.
民法本质追求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和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16.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应有的基本品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思维作为一种职业性思维,具有以法律语言为思维语言、以“崇尚法律”为思维定势、以“恪守公正”为价值取向、以理性主义为指导的经验思维、群体性思维等特有属性,因而成为法律人的职业特征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联结纽带,作为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核心内容,成为延续法律生命、实现法律价值所必需的具体途径。为培养和维护法律思维这一法律人应有的基本品质,应当特别注意大学法学教育的改革、司法考试的定位、社会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张铁薇 《法学家》2012,(1):121-132,178,179
侵权法具有积极的伦理功能,致力于完善人性使人具有更多的美德。对侵权法危机进行伦理诊断,意在为侵权法搭建一条人性回归之途。我国侵权法在思考人的伦理问题时只注重人的平等性和抽象化而忽视了人的多层次与多维度,在类型化的过程中隐去了人的不同身份和角色差异,从而忽略人基于身份和角色而产生的伦理责任。损害赔偿的物化趋势亦在人的生存性与尊严性之间制造了一种紧张与撕扯关系,过错的客观化则使得支撑行为背后的主观动机和目的不再具有侵权法上的意义,进而导致侵权法疏于关注人的内心感受,忘却了对责任心与正义感的救济。侵权法必须以道德为基础划定人们之间自由的边界,实现其制度建构与解释适用的伦理回归。  相似文献   

18.
仲裁员法律责任之检讨(下)——兼评“枉法仲裁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六、枉法仲裁罪之批判赞成者认为,虽然仲裁人员不是司法人员,但其实际上行使了国家授权的一部分司法权力。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不良风气,司法机关也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因此在司法活动中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的现象,这种司法不公的现象同样也出现在仲裁活动中。社会上一些人为了让仲裁结果有利于自己,到处托关系,请客送礼,向仲裁人员行贿等现象日益增多。这不  相似文献   

19.
姜栋 《法学家》2022,(1):128-142
体育赛事转播权作为一种体育行业约定俗成的惯用语,在我国并未构成法律权利。体育赛事转播“三点三层”的商业模式和法律构架能够证明,体育赛事转播建筑于赛事组织者对于体育赛事所享有的某种未经法律认可的基础性权利。学理分析表明,“商品化权”和“无形财产权”的学说并不能正确解释此种基础权利,而“物权”和“民事权益”的解释方法也难以精确的定位该权利属性。因此,赛事组织者对体育赛事所拥有的绝对权难以在现有法律体系内得到妥善解释。在比较欧美体育强国有关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定性的基础上,本文指出,赛事权利应由体育法进行规范,赋予体育协会赛事权利人的合法地位,从而借助民法和体育法间的一般法和特别法关系完整保障赛事权利,这也是解决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体育法律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20.
认真对待利益——利益的行政法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权利概念的严格性日渐丧失的情况下 ,利益在西方国家的行政法中勃兴 ,其法律地位逐渐被承认 ,并对行政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推动了现代行政法的产生。受传统文化和现实情况多种因素的影响 ,利益在我国行政法中被漠视 ,或者没有以其应有的面貌出现。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又一贯缺乏权利意识的中国 ,行政法必须考虑现实需求 ,认真对待权利的同时 ,认真对待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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