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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与内地的民事交往不断扩大,民商事纠纷也日益增多,已越来越显示出我国涉港澳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不完善。作为区际法律冲突核心内容之一的管辖制度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更是经常困扰着有关的法院和当事人,解决与港澳之间的区际管辖冲突有时甚至要比解决国际之间的管辖冲突还要复杂和困难。◇现行涉港澳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涉港澳案件的性质不明确,处理涉港澳案件管辖问题的法律依据不充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澳门在回归后作为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04,(6):94-96
六是区际民事诉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区际民事诉讼程序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之后,有很多问题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无法处理的,特别是司法协助问题。只有规定相应的区际民事诉讼程序才能解决。 二、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事诉讼法是否应规定基本原则: 有的代表认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十几项基本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容易造成混乱,所以最好不  相似文献   

3.
一、目前现状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在民事诉讼中征收诉讼费用,是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一是通过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来制裁民事违法行为,减少国家财政开支;二是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减轻人民法院的审  相似文献   

4.
用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键在于形成常态化管理,“讨薪风暴”只是权宜之计。从7月1日开始,浙江温州市在市管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凡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须在招标文件中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列入承包商履约内容中,并按工程合同造价或中标价的2%(最高不超过30万元)缴纳担保金,建筑企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必须办妥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作为合同备案的附件。如果发生工资拖欠,政府管理部门可直接动用担保金给农民工发工资。从8月1日开始,浙江绍兴市也开始实行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凡进入该市的建筑企业,根据资质不同…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是人们为理性地解决民事纠纷而创设的一种程序 ,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的个性要求为当事人提供正当法律程序保障。申诉是一种非程序化的纠纷解决方式 ,申诉问题的严重存在 ,是人治社会公民缺乏正当法律程序保障的生动写照。申诉问题的理性解决 ,有赖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吕美丽 《法制与社会》2011,(23):117-119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工作主题。如何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更是法院当前工作的重点。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机制的不足、审前程序的缺陷、隐性超审限现象的普遍存在等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简化诉讼机制、多元化解决纠纷,完善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严格执行审限制度等措施,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以及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提高司法效率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北方法学》2021,(6):5-18
书证作为"证据之王",贯穿民事诉讼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程序始终。以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为典型的现代型诉讼中,当事人经济实力与诉讼能力的非对称性导致证据分布非均衡性,使得书证结构性偏在现象愈发严重,证明妨碍行为呈现普遍化特征。为制裁证明妨碍行为、实现"平等武装"、保障裁判的实体公正,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通过司法解释逐步构建起相对完整的书证提出命令程序基本框架。但现行书证提出命令程序存在着诸多理论困惑与制度空白,导致实践中书证提出命令存在适用率低、准许率低、救济缺失、尺度不一等诸多制度失灵问题和司法适用困境。应从理论上将以"规范说"为核心的证明责任论和事案解明义务论加以革新整合,对我国书证提出命令程序的实践路径加以优化完善,最终实现预期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8.
美国性骚扰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性骚扰纠纷解决机制由专门的单位内部纠纷解决机制、行政申诉程序制度和特殊的民事诉讼制度三个部分构成。单位内部性骚扰纠纷解决程序分为正式及非正式两种。行政申诉程序方面,设立了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规定了’专门的程序,如“申诉案件优先处理程序”。在民事诉讼方面,从性骚扰案件的受理到证明责任分配、品格证据的运用等方面采取了特殊规则。同时,对诉前利用单位内部关于性骚扰纠纷解决机制是否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有明确的规定。三类纠纷解决方式的共同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对性骚扰纠纷的妥当解决。  相似文献   

9.
<正> 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上,还涉及到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行政诉讼制度虽然在本质上不同于民事诉讼制度,但在许多具体的程序方面又有共同之处。因此外国行政诉讼法一般都规定,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事项适用民事诉讼法。对于这一立法技术,我们也不妨可以参照。在这里,就涉及到哪些具体程序需要明确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中,而哪些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这是民事诉讼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第二,关于选民名单案件是继续适用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还是把它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值得研究。我们认为,一旦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应当把这类案件归入行政诉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自确立以来,通过实践中的不断探索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但是,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也并非完美,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探讨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与其他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关于民事检察制度的规定相比较,解决检察权介入民事诉讼应具有的制度上和法理上的正当性,规范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角色定位和介入程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倪春乐  腾超 《政法学刊》2009,26(3):84-90
诉权本身具有宪法权利属性,刑事诉权也不例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是一种民事诉讼,它具有四面立体结构关系。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实然层面有诸多程序性缺陷,需要对其程序架构进行重新检讨,以确立应然的价值目标,在此基础上都确定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原则。同时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需要从关照被害人利益保护的角度对现行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即决判决制度的确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即决判决是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具有在审理前过滤无争议民事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程、节约当事人时间、费用以及国家司法资源的重要功能。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 ,建立即决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13.
在法定顺序主义下,主张已经固定,有完善系统的审前程序,实行证据同时提出主义和逾期失权制度则有其合理基础。在自由顺序主义中,无审前程序固定主张和争点,则只能实行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但证据随时提出主义无法集中审理和诉讼拖延的弊端决定着其让位于增设审前程序后的证据适时提出主义。不像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不能随意证据失权,只能实行相对温和的证据适时提出主义,但也需相应完善审前程序。  相似文献   

14.
对话与沟通:民事诉讼构造之法理分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唐力 《法学研究》2005,27(1):42-52
应当以对话、沟通为内容重构我国民事诉讼构造,对主体之间的权限作合理的分配,建立以当事人主导的并形成对法院具有约束力的构造关系。在分权而治的构造原理指导下,注重法官对诉讼引导和促进作用,同时强调当事人的合作,疏通和完善主体间的交叉对话,以建立有节有制、彼此容易沟通和理解的案件信息传递机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之重构与优化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审级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民事诉讼制度 ,其基本功能有二 :即纠正错误判决和统一法律见解。我国四级二审终审的民事审级制度的建构 ,由于欠缺审级制度功能论和相关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考虑 ,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和制度体系上的不和谐。因此 ,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 ,并遵循审级制度的基本原理 ,重构我国四级三审终审的民事审级制度 ,在重构的基础上优化具体程序的设计。  相似文献   

16.
合并与分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减轻诉累 ,提高诉讼效率 ,保证正确处理刑事案件 ,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利益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 ,民事实体和程序法律的不断完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实践价值受到质疑。同时由于我国在立法规范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导致附带民事诉讼缺乏独立性、救济范围过于狭窄 ,从而造成了对被害人的利益保护不足。因此 ,总结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借鉴各国立法经验 ,强化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救济程序的独立性 ,逐步实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分立 ,将成为重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17.
民事再审:基础置换与制度重建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张卫平 《中国法学》2003,1(1):102-115
本文指出 ,我国现行再审制度是建立在审判监督权和检察监督权基础之上的 ,建构在这种权力基础上的审判监督程序没有能够与民事诉讼的特性、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一般原理整合 ,从而导致了再审制度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原理的紧张和冲突 ,现行再审制度运营中的若干问题大多源于这种紧张和冲突。作者认为 ,应当将再审制度的基础置换为再审诉权 ,将再审制度建立在再审诉权的基础上 ,按照诉的原理建构再审之诉。这种置换与重构不仅符合民事诉讼特性 ,也符合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质疑与废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佑平  江涌 《法学论坛》2006,21(2):57-6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其产生之初,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是已经不适合当前的现实。现实中,该制度矛盾重重,包括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矛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矛盾,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内部的矛盾。同时,国外以刑、民分诉为主流和方向。因此,对该制度应该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19.
张卫平  任重 《法律科学》2014,(6):132-140
我国民事诉讼法为案外第三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设置了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撤销之诉和申请再审四种救济途径。由于四种途径在适用范围上存在模糊和矛盾,因此引发了权益保护方式或路径的选择困境。为了避免选择困境,实现救济资源的有效利用,应当对上述方法予以优化配置。执行异议应定位为程序性审查,终局性中止或撤销相关执行行为有赖于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基于再审制度的兜底性质,撤销之诉应当被优先适用。如果案外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通过相关程序主张权利,原则上在执行结束后排除撤销之诉和审判监督程序适用。从立法论视角出发,撤销之诉在我国的确立是针对虚假诉讼的应激举措,只有在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中确立既判力制度,才能根本保障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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