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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客体是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作者从诉讼时效的概念入手, 从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开始, 对请求权进行分析、论证, 最后确定我国诉讼时效的客体包括债权请求权和部分人格权请求权及身份权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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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仅规定诉讼时效,而没有规定取得时效.随着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维护交易安全,保证财产秩序等方面,越来越突显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取得时效制度的建构成为专家们讨论的热点之一.本文拟从时效制度入手,分别论述诉讼时效制度与取得时效制度,并以取得时效制度为重点,以期构筑起我国民法典体系中的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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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96条第3项排斥抚养费、赡养费和扶养费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是基于三个理论误区:其一,对《墨西哥民法典》关于扶养费时效规定的不全面认知;其二,对《德国民法典》关于扶养费时效规定的不全面认知;其三,时效制度不适用于家庭法的错论。上述规定由于与现实的司法操作存在一定隔阂,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定问题。从域外立法现状来看,大陆法系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都规定扶养费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这种安排具有督促权利人及时行权和避免义务人不受权利失效制度保护的积极意义。我国应全面认知墨西哥立法例,且应根据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在适当时机调整《民法典》第196条第3项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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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荣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21-23
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后,可能会由于权利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导致其 无法行使请求权,对此法律通过时效中断制度来变相延长时效期间,以使权利人 有机会行使请求权,从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从我国诉讼时效中断制 度的规定入手,阐述了诉讼时效中断制度的法定事由和效果,对我国现行立法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结合 我国国情,为我国将来制定民法典、完善诉讼时效中断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初步 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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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琼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7(1):31-33
诉讼时效,在大陆法系国家又称为消灭时效。作为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时效问题直接关系到民事权利能否得到司法上的保护。由于现行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因而诉讼时效制度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从这个角度而言,对传统的诉讼时效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作出梳理分析,对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进行再认识,对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司法保护及时效利益抛弃等问题进行理性探讨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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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制度存在于民事实体法律中,但却和民事程序法密不可分。起诉是原告依诉讼法行使诉权,请求法院给予保护,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并不意味着起诉必然和诉讼时效发生联系。诉讼时效有其适用范围,并非任何权利都是诉讼时效的客体。本文通过比较、归纳中外立法和学者的论述,尝试实体法与程序法研究相结合,结合诉的种类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进行分析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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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力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0):106-108
诉讼时效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使该制度得以不断充实和完善。但其中的某些问题仍存在争议,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以我国现行的诉讼时效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从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入手,围绕诉讼时效相关理论问题,立足于我国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制,分析我国诉讼时效存在的问题,可进行相关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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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旭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43-44
时效制度的法定性要求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等障碍性事由应当一概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预先放弃时效利益,也不能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在实践中,对于是否允许当事人约定改变诉讼时效期间以及是否允许当事人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两个问题存在着争议。不应允许当事人随意通过协议改变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利益也不可预先抛弃。对于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诉讼时效利益允许义务人自由处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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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除了留下各种各样的物质痕迹外,还会留下潜在的心理痕迹,通过对现场物证痕迹的勘查.动态分析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心理过程,有助于侦查人员明确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弥补现场物质痕迹的不足.同时能够对案件中的物质痕迹起到实质的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相互引中的作用,进而促使侦查人员加深理解案情,客观地把握整个犯罪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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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9(1):31-33,44
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实体规定较为僵硬,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责任人如何申请责任限制以及基金案的管辖等规定更是缺乏可操作性。结合海事审判实践,研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及其行使方式、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等问题,对于鼓励海上贸易,保护受损方的利益以及完善我国现行立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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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星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62-65
强制缔约是对传统合同自由的限制,其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它与格式合同、命令合同均存在着差异。该制度的产生对承诺制度形成了一定的冲击。我国强制缔约义务的规定具有极大局限性,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它体现了消费者保护的思想,我国民事立法不仅要确立各种具体的强制缔约形态,而且要建立起关于强制缔约的一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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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华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6):33-35
近年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急剧上升,而其中又尤以开发商迟延办理权属证书引发纠纷的比例居多。此类纠纷的爆发具有群体性特征,开发商与购房者间的利益冲突尖锐.审理判决稍有疏失或法律适用未能完全说服当事人便可能引发社会秩序不稳的后果。因此。厘清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开发商迟延办理商品房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及其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与法学原理.为审判实践提供统一的适用标准与理论支撑无疑兼具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从该类纠纷所涉的基本法律概念与原理入手,通过综合比较学界的不同论点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效力层级,力求清晰的体现审判实务中迟延办证违约责任追究及其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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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5):28-31
基于法定证据类型在贩毒案件中的特点以及打击贩毒犯罪形势的严峻性,推定,作为证明责任的特殊配置方式有其适用的必要性,是秩序与效率法价值的一种制度体现。在认真分析贩毒案件中推定的几种类型的同时,深入研究法价值的多元性与动态均衡性的特点以及推定在认定案件事实上的地位,从而得出要认真对待推定、有限度适用推定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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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制度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新怀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2):66-68
劳动仲裁时效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不及时行使权利超过仲裁时效的 ,失去仲裁胜诉权 ,但不必然失去胜诉权。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应视为时效中止 ;如果在时效进行当中出现了当事人行使权利的事实 ,就必须停止时效的进行并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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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卫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80-86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在实践中长期探索形成的检察监督形式,旨在促使法院对其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启动再审程序。由于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效快捷、节约资源等特点,新民事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其进行了明确,将检察建议作为与抗诉并列的监督手段。然而,由于再审检察建议在检察监督中的适用范围、运行机理以及与抗诉程序相协调的技术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其实践效果受到诸多限制。通过对全国以及部分地方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的考察,有助于发现其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分析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为今后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完善和实践操作提供有益建议,确保再审检察建议的良性运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