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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商品化权是一种"二次开发"权利,是基于动漫作品中的动漫形象而产生的。而我国现有法律没有任何明确的依据可以加以规制,因此建立一种有效的独立保护模式是有必要的。本文从动漫形象的商品化过程分析入手,介绍了目前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并做出了评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独立的商品化权保护模式的构建。此种保护模式便是整合国家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部署的保护动漫角色商品化权的新的独立模式。  相似文献   

2.
商品化权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现有法律在保护商品化权中存在缺陷。现阶段应采用人格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为基本保护,反不当竞争法为兜底保护的交叉保护模式,待时机成熟时,及时建立独立的商品化权制度,使商品化权能得到更加全面而系统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韩迎春  魏新丽 《前沿》2010,(12):107-109,133
随着个人信息侵权事件的频繁发生,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问题也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而对于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模式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通过对美国和德国两国的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的分析,提出对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应选择人格权保护模式,将其确定为一项具体人格权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权益保护模式,这与该法对于其他具体人格权的规定有所不同,由此衍生保护力度不足、体系衔接不畅、分类保护导致路径冲突等系列问题,并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停留于纸面。对此,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应当采取权利保护模式,这既是因为个人信息本身即可成为独立的权利客体,也是因为权利保护模式符合我国实际需要。因此,我国在修订《民法典》时,应当明确赋予自然人以个人信息权,并在已有的权利束之外增加诸如信息保有权、信息知情权、信息被遗忘权等其他具体权利;强化信息自决,让个人信息主体自己占有和控制个人信息;在救济方式上完善人格权请求权,并以侵权责任作为救济个人信息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5.
消费者知情权与经营者商业秘密权冲突以主体双方分别对相关信息享有权利为前提,是由于权利边界的模糊性和交叉性导致的主体间的权利矛盾关系。协调知情权与商业秘密权冲突的原则主要有利益衡量原则、最大利益保护原则、权利位阶原则、权利平等保护原则、权利限制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应从立法完善、诉讼外的手段和诉讼内的手段三方面协调知情权和商业秘密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6.
蒋继菲  王胜利 《前沿》2010,(22):118-120
在美国,公开权是用于对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的保护.随着近几十年来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我国也逐渐开始出现关乎具体人格权被商业性侵犯的现象.而且,我国现行人格权理论只注重对权利中精神利益的静态保护,从而忽视了这个以商业为主导的社会中种种以利用人格权为获利手段所引发的种种争端,无法起到规制市场秩序的作用.所以,对美国公开权的研究是我国人格权立法完善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相似文献   

7.
律师—委托人特免权的理论基础先后经历了荣誉说、功利主义理论和隐私权理论。在制度层面,我国法律规定的以辩护律师为权利主体的律师特免权与律师负有保护委托人隐私权的义务存在矛盾。当前辩护律师特免权制度造成了事实上限制委托人变更律师的权利以及律师辅助人员不受特免权保护等困境。将辩护律师特免权变革为以委托人为权利主体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可以有效化解律师—委托人特免权产生的制度困境。  相似文献   

8.
谈谈互联网时代廉政建设与网络监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若辉 《湖湘论坛》2009,22(4):20-23
中国的廉政建设正在打上互联网的烙印,网络监督正在成为推进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杠杆。网络监督对现实权力实现制约,呈现出以权力制权、以权利制权、以民主制权、以德性制权的特点。网络监督是现实廉政监督体系的有益补充,借助网络监督推动廉政建设是一个逐步探索和完善的过程。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卷宗阅览权的法律保障力度存在的明显不足,究其原因在于行政程序法制的不完善,特别是《行政程序法》的立法缺位。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学界对卷宗阅览权的研究并未予以重视。卷宗阅览权基础性研究框架之构建,重心在于其构成要件的具体分析。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三个方面的确定,为行政机关更好地保护卷宗阅览权、当事人更规范地行使卷宗阅览权提供了指引。  相似文献   

10.
住房权作为社会权被我国加入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确认,作为自由权则为宪法中的"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所保护。一般认为国家对住房权有尊重、保护、满足和促进的义务,但国家对住房权的积极保障乃是一种影响极为广泛的经济行为,必须受到宪法经济条款相关内容的制约。以协商比例标准为核心、以市场偏向标准为基础来平衡经济宪法的内在冲突是划定住房权国家义务界限的主要标准,其内在机理来源于以权利话语界定人们的利益和促进文明进展的假设。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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