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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徐祥民 《法学评论》2024,(3):156-169
《大明会典》是法。它既是法又具有历史文献汇编的某些特征的状态,是由中华法系刑事法律单独成典立法传统下非刑事法律规范不断生长但又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部门的“不成熟”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大明会典》的基本编纂模式是“汇纂”,其编纂体例可以概括为“先后具载,旧章亦存”;“本条开放,随时增益”;“事务相关,文书互见,有详有略”;“律、例、事例分阶合编”;“随时随事补纂、改正”等几个方面。我国环境法体系尚处在“不成熟”阶段,不具备以“创纂”模式编纂法典的条件。借鉴形成于法律发展和立法技术均“不成熟”时代的《大明会典》的编纂模式,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应以“汇纂”为基本编纂模式但不排除实施部分“创纂”,以研究设计大“纲”为编纂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互见”体例对既存法律文件在不同篇章中做或详或略的安排,以多阶法律文件合编体例全面“汇集”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成就。  相似文献   

2.
日本民法编纂及学说继受的历史回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法典编纂前史──旧民法典起草前的民事法制状况(一)立法状况──民事单行法立法先行明治政权诞生伊始便开始了法典编纂工作。1870年在太政官制度局内设立民法会议,当时在江藤新平的直接组织下试图以翻译法国民法典的方法在短期内编纂一部日本民法典。江藤新平曾经出任过左院[1]副议长、司法卿,后来因过激地主张“征韩(即征讨韩国)论”导致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于1873年被迫下野。江藤新平曾经有一句名言:“误译亦无妨,唯需速译”。 [2]另有介绍说,江藤还说过:“我们可以将法国民法典中写有法兰西的字样改成帝国或日本”。[3]在江…  相似文献   

3.
商鞅“改法为律”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鞅“改法为律”之说始于《唐律疏义》和《唐六典注》,可谓由来已久。《唐律疏义》云:“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注》云:“改法为律者,谓《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也”。《唐六典注》云:“商鞅传《法经》,改法为律以相秦,增相坐法,造三族之诛,加车裂镬烹之刑”。睡虎地秦简出土之后,学术界普遍认为,《简》文为商鞅“改法为律”之说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为“律”字在简文中出现88次,其中不少的法律条文为商鞅所作。于是,商鞅“改法为律”说遂成为不易之论。笔者以为,仅据以上史料,还很难说“改法为律”始于商鞅。故在此提出质疑,以求教于  相似文献   

4.
自明代丘濬之后,学者们在论及宋朝法律体系时,多认为自宋神宗便开始“以敕代律”,甚至说这种以敕代律的传统,终宋之世一直不改。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神宗以后,宋朝法律体系中的制裁性规范的然是敕律并存,并非“以敕代律”。在此,我们略陈管见,以就教于专家学者们。  相似文献   

5.
<正> 律学于唐代正式列入国子监,此已有定论。而律学博士创置于何时,似乎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通典》卷163称:“律学博士,晋置,属廷尉。卫觐(按“觐”字误,应作“觊”),奏请律学博士,转相传授。东晋以下因之”。新版《辞海·教育心理分册》“律学”条:“晋始置律学博士”;“博士”条:“西晋始置律学博士”。又:新版《辞源》第二册“律学博士”条:“始于晋”。台湾《中文大辞典》“律博士”条亦记为“晋置”。然  相似文献   

6.
<正>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始终将法治理念其穿在实际工作中;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公益事业在他同律所的发展中一直占据着较大的比重;作为一名律所主任,他将“同心文化”确立为律所发展的目标,组建起一支以青年律师为主体的“生力军”……他就是全国优秀律师、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云雷。  相似文献   

7.
<正>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树立“以党建促所建、以公益促品牌”的理念,实现了党组织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律所在2018年成为山东省省直单位的法律服务单位,先后获得“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称号。2019年4月,“杨希勇劳模创新工作室”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2021年10月,律所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相似文献   

8.
吕志兴 《法学研究》2011,(4):183-195
南朝法制继承了晋律令的内容和体例,但从刘宋时起即开始形成一些新规定。梁、陈二代都制定了律令法典;梁律令在法典编纂体例方面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对《晋令》篇目的删修,开后世令典30篇(卷)体例之先河;梁、陈在重要法律制度上亦有许多创新。南朝法制对北周、隋、唐有深刻影响,是隋唐法制的主要渊源之一,在编纂体例和重要制度创新、文明程度及对后世的影响上均不在北朝之下,学界流行的“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说与历史事实不符,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9.
明代在"常经"之法与"权宜"措置并用的情况下,法律出现多种形式,确实有"聿新一代之制作,大洗百年之陋习"的特点,不但较之前代法律多有创新和发展,而且使古来律式为之一变,既强化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也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关《大明律》编纂,以前多以《明史.刑法志》所讲吴元年、洪武六年、洪武二十二年,洪武三十年为编纂经过,而实际上还有洪武九年、洪武十八、九年律存在。考证律的编纂经过,探寻其发展变化,对《大明律》的形成就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而探讨《明律》制定与当时适用的情况,更是了解洪武一代法制情况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0.
《清史稿·刑法志》夸大了清代律与例之间的冲突 ,一味抬高了例的地位 ,认为例优于律 ,甚至“以例破律” ,“以例代律” ,而律则“多成虚文”。本文引证史料 ,对此观点提出质疑 ,论证了律为主导 ,“以例辅律”才是律例关系的主流。  相似文献   

11.
清承明制,律外制例,以例辅律,律例并行,使例成为有清一代重要的法律形式。①特别是乾隆五年《大清律例》编成后,后世再未对律文进行实质性的变更,定期修律只是对附律之例进行增删改动。“律一成而不易,例因时以制宜,谳狱之道尽于斯二者而已。”②从生成方式上看,清初之例多承袭明律例,③康雍朝以后,例多源于圣谕及臣工条奏,“或一事设一例,或一省一地方专一例。”④例所具有的针对性强、适用灵活的特性,使例在整个清代的法制,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实际支配断案的作用。 雍正五年(1727年)四月,清世宗就江南徽州府…  相似文献   

12.
曹魏立法成果,以制定《新律》为要.史家通说以为,《新律》篇目共十八篇;《新律》立法者之一刘劭所著《魏律序略》中,所载篇目则为二十二篇,两相抵牾.于是十八篇究竟有何篇目、如何排序?遂生疑窦.历代考证诸说纷纭、莫衷一是.法典篇目与次序演变,绝非单纯的数字变化,而是反映了汉魏至晋唐立法重点与立法技术的演变规律,实为法史学界研究之重点与难点.结合文献典籍与出土史料的记载,辅以传世律典篇次之编纂规律,对《魏律序略》进行“倒叙式”解读,于《新律》篇目、篇次研究得出了新观点.  相似文献   

13.
《天津律师》2006,(4):2-3
6月30日,市律协党工委召开迎“七&#183;一”表彰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工委书记矫捷,市律协会长,副书记王天举,委员李云虹,李宁以及市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及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4.
<正> 自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倡《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一说以来,历代评价《唐律》者莫不宗是。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亦把“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作为《唐律》的主要特点之一,称赞旧论“是恰当的评价”。笔者亦略抒己见,以进一步探究揭示《唐律》的这一本质特征。一、编纂以礼为原则《唐律》开宗明义,标明它以礼作为编纂原则。《议》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  相似文献   

15.
燕子 《中国律师》2002,(6):35-37
央视有两档节目收视率极高、反响声极佳:“心连心”慰问团深入老少边穷地区,让生活穷苦的百姓感受到了春天的希望;“同一首歌”演出组远赴海峡两岸、港澳地区,让离乡多年的游子沐浴到秋日的温馨。受央视节目的启发,起意于“心连心”、脱胎于“同一首歌”的“法学与法治”巡回讲坛于2002年4月20—21日在广东开讲。此次讲坛的举办得到了全国律协、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协、广州市律协、佛山市司法局、佛山市律协等律师管理部门的支持,并得到了全国律协领导和地方司法厅、局和地方律协领导的关心。佛山市律协、广东省律协一向…  相似文献   

16.
《大明律》采纳六部体系编纂模式的直接动因是明初刑律的普及需求。其三级结构中的篇、门从统、分两个视角勾勒出“主体针对性”,实现了官民之分、官官之分,从而使不同篇、门能够有针对地指向不同潜在犯罪群体。三级结构中第二级的二十九门体现出分的特征,突出了第三级具体法条与主体特征的关联性,第一级六篇则体现出统的需求。《大明律》普法目的源于朱元璋“明刑弼教”的立法思想,使传播刑律成为法典编纂的需求,也使其所面向的传播群体由司法官转向守法群体。普法需求与刑律编纂的正当性诉求共同塑造了新的法典编纂模式。  相似文献   

17.
《中国律师》2010,(9):16-18
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是山西省司法厅直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建所伊始,律所就确定了“从思想上建所”的原则,坚持“业精为佳,身正为镜”的执业理念.以正确的职业定位、精湛的法律知识、专业的法律服务、严格的职业道德,来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陈涛  高在敏 《法律科学》2004,22(3):107-116
法典编纂是一种纯粹技术上的、使法律规范集中化、系统化和条理化的方法;在以成文法作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或法系中,法典编纂的发展水准就标示着法律技术安排的发展水准。虽然通说主张中国法典编纂始于战国初,而其实早在夏商周三代时期就已经有了最初的法典编纂;自那时直到现代,中国法典编纂经历了刑书时代、律统时代和近现代三个发展阶段。而在每一个发展阶段,法典编纂的组织与程序、体例与技术都显示出发展进步的特点。  相似文献   

19.
犤本刊讯犦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与律典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研制的《“律典通”中国法律应用系统》在北京通过国家级专家鉴定。《“律典通”中国法律应用系统》包含了建国至今国家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国家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双边协定、司法解释、合同文本、司法文书,1992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各类案例,以及1995年至今全国报刊公开发表的法学论文目录。该项目在系统功能设计和检索方法上有显著突破,其以条文为结果的检索方式是国内首创,在法律类系统软件中亦首次实现了智能检索。…  相似文献   

20.
<正>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7月,一路走来,理公人秉承“做值得信赖的律所,做坚守匠心的律师”这一价值理念,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走对路、走好路、走新路”问题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了精彩诠释。如今的理公所迈着坚定的步伐,重党建领航、重专业发展、重人才培养、重责任履行,走在一条稳健成长与创新发展之路上,为当地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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