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现代民法上很难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我国民法也不应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而应参照瑞士民法的做法,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不承担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相似文献   

2.
在前苏联民法理论的影响下,我国民法上规定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为无效行为.该规定极其含糊,既不具体分析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又不区分行为人意思表示之真实与否,在实践中极易被曲解和误用,其实效性与立法初衷相悖.目前来看,是一项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规定.因此,本文详细探讨了民法上恶意串通的研究进展,从而为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第6章设有“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此处称“民事法律行为”,即德、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等比较民法上的“法律行为”. 事实上,民法总则是采用《民法通则》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还是按照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称为“法律行为”?这个问题从2015年9月14~ 16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民法总则草案(2015年8月28日民法室室内稿)》专家讨论会上就开始争论了,持续至今,争论尚未停息,且仍有继续下去的趋势,即使于民法总则通过后也复如此.有的学者认为《民法通则》发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是正确的,而较多学者认为是不适当的.而且,此争论也涉及民法学界之外其他法学专业的学者乃至实务界人士.他们认为,民法上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行政法上的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刑法上的行为是“刑事法律行为”、经济法上的行为是“经济法律行为”等.一言以蔽之,民法总则是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术语,还是启用“法律行为”的概念,实际涉及我国整个法学界乃至法律界.  相似文献   

4.
夏凤英 《法学论坛》2000,15(5):78-82
胁迫作为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在各国民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其构成要件有五个方面:一是有胁迫行为;二是有胁迫的故意;三是胁迫须非法;四是被胁迫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心理;五是被胁迫人基于恐惧而为意思表示.我国民法规定胁迫的对象可以是公民及其亲友或法人,笔者认为,对亲友的范围应作扩大解释,同时,胁迫不仅仅限于表意人之相对人,也存在着第三人胁迫的问题.胁迫的效力,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受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无效;其他情况则可撤销;受胁迫人不行使撤销权的则合同有效.其中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包括变更的情况是较为合理的.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即将除斥期间的起算规定为自合同成立之日开始.这样的话,受胁迫人因为受胁迫可能在该期间内不能行使权利.因此,规定为胁迫终止后开始计算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5.
从立法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奉行物权行为制度有利有弊,不采用物权行为理论同样如此.笔者尊从实用主义,不赞同我国民法确立物权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6.
物权行为理论为德国民法所独创,对各国的物权法理论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界围绕着我国民法是否应采纳物权行为理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学家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仍无定论。这篇文章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了辨析,认为我国民法应该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7.
民法上的客体有法律关系和权利两个语境,存在颠倒概念种属等逻辑矛盾.民法上的客体语境应限于权利,法律关系主、客体理论受前苏联的不当影响.客体概念源自哲学,强调主体的支配作用,客体理论由此烙上哲学印痕.客体概念应回归法学,为权利的形成机制.权利具有规范和事实的二元属性,应区分其客体与对象,使前者表征权利的规范性;后者表征权利的事实性.客体多元论导致了权利二象性的错位,权利客体应向一元论回归,统一为义务人的行为.《民法总则》不规定权利客体为其解释及理论发展留下了空间.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及其结构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冀韬 《法学论坛》2006,21(3):64-70
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自罗马法始至德国民法典确立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意思表示理论是法律行为制度衍生的理论基石,意思表示理论的细化是德国民法区分不同类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法律行为制度的结构效应有二:一是在民法整体结构上形成“人-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模式;二是法律行为制度在不同的领域应有不同的类型,如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等。  相似文献   

9.
关于票据代理的两项特别法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票据代理的两项特别法则钱玉林票据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因此,民法上关于代理的法则,也适用于票据行为。但票据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又对民法代理的有关规则作了变更或例外规定。一、票据代理的严格显名主义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方式,按民法理论,主要有三种...  相似文献   

10.
暴利行为表现为一种不正当价格行为,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对暴利行为均有所规制。本文主要从民法规制的角度,通过对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的暴利行为的渊源及规定说明,分析我国立法上存在的缺陷,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立法理论和技术,对其立法体例,构成要件,效力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1.
自助行为作为一种重要的私力救济方式,在日常生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领域广泛存在,但是我国民法中至今没有确立自助行为制度.本文主要从人权角度对自助行为和人权两者的发展、演进过程作了对比分析,论证了两者之间的契合关系,提出我国应当遵循自助行为发展规律,在合理规制的基础上尽早建立民法上的自助行为机制.  相似文献   

12.
日本刑法中"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民法规定不法原因给付者可能丧失给付物的返还请求权,但日本刑事判例在多数场合下认定横领不法原因给付财物的行为成立横领罪.学说上则有肯定说、否定说和两分说的对立.从违法一元论出发,民法上不能得到保护的在刑法上也不应保护,但不法原因给付者在民法上并非当然丧失返还请求权,受托者在刑法上仍有可能成立横领罪.刑法上应区分不法原因委托与给付,在不法原因委托的场合,才可能成立横领罪.我国民法没有不法原因给付的明文规定,但日本刑法学中的相关理论特别是两分说对我们仍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民法基本原则专论》一书实现了方法论与规范论的双重创新,在方法论上,从民法的人性假设、宽容品性,人文精神、权利本位等深层次的角度论证了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基础.在规范层面,将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总结为权利提倡、权利行使、权利限制等权利理念,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无行为能力制度废除论、准民事法律行为体系论,恶意失权论等一系列创新论点.  相似文献   

14.
债权让与的法律构成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德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认为债权让与是准物权行为 ,法国、我国民法则认为它系债权合同生效的当然结果 ,否认准物权行为的存在 ,日本民法的多数说一方面持准物权行为说 ,另一方面又否认无因性。由此带来债权让与制度及其理论在构成、样态乃至效力等方面的差异。在我国民法上 ,债权让与合同大多具有有因性。  相似文献   

15.
如今,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不断发展,但是在我国法学界对于网络购物合同何时成立,成立要件等依然存在争议,并且在法律上也是一片空白,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对不同网络购物方式的探析,结合传统民法原理对网络购物条件下合同成立问题进行探析,以期对今后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的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见解。  相似文献   

16.
物权行为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行为理论是德国民法理论的基础,由于德国民法对大陆法系民法理论的决定性影响,所以引起广大学者的普遍关注,但它的高度抽象性又是无以伦比的,人们一时难以理解德国人的这一抽象概念,为此,自物权行为干19世纪诞生之日起的一个多世纪中,一直争议不断,且非议甚多,尽管如此,并没有动摇德国民法坚持物权行为理论的立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是德国法系民法中最重要的理论,我国是否应该采纳这一理论是制定物权法所不能回避的问题,对这一理论的探讨,不仅可以为我国制定物权法寻求一个妥当的理论基础,并将大大提高我国民法的…  相似文献   

17.
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长期以来一直是众多法学家所争议的对象之一,以至许多初学法学之人对两者的认定上存在着诸多问题,甚至混乱.本文对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做了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相似文献   

18.
实践中,商标局主管商标申请注册的核准工作,对于商标局的核准行为的性质,学术界一直存在“授权还是确权”的争论.从行政行为法基本理论出发,通过比较行政授权行为、行政许可行为以及行政确认行为三者的差异,结合商标法以及民法基本原理,最终得出商标局核准注册行为在性质上应界定为商标确权行为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物权行为是物权法上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这一行为有无必要在立法中加以确定,以区别于债权行为,却是各国立法争议之焦点。德国民法首肯这一理论,将“物权合意”与不动产登记或动产交付相结合作为所有权移转之条件;而法国民法和日本民法则以债权契约为所有权转移之依据,不承认物权契约之必要条件。我国民事立法究竟要否确立物权行为的地位?笔者以为,应将三个法律问题解决了以后方可再下结论,这就是: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划分有无必要?独立性与无因性是否为物权行为所特有?公示形式能否作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区分之要件?  相似文献   

20.
自助行为是一种私力救济行为,其确立具有法理和实践的价值。在我国,自助行为的理论研究成果比较丰富,虽然现行的民法中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在草案多有所涉及。现简要分析梁稿中的相关规定,并提出在未来民法中对自助行为体制安排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