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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网络上将裁判文书公之于众,可以增强公众的“司法感知度”,为公众通过司法判例获知法律信息提供制度保障.就刑事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而言,裁判文书中刑法信息的“易认知性”优势能够借助于信息网络的传播特点得以充分发挥,有助于促进刑法信息的公众传播.提倡刑法传播的价值在于跳出传统的刑法威慑主义语境,在促进刑法信息传播与交流的基础上增强公众对刑法规范及其实施效果的感知及认可,能够培养公众对刑法规范的忠诚度与认同感,有助于积极的一般预防目标之实现.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溯及力规范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法之告知公布与可预测性原理、既得利益之保护原理以及法之安定性与信赖利益保护原理共同构成了不同时期刑法溯及力规范的理论基础。刑法溯及力规范对维护社会秩序、培养法律忠诚、促进平等以及保障公民自由具有重要功能。我国刑法溯及力规范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其发展方向应当是:赋予刑法溯及力规范宪法性地位,在刑事立法、司法解释与适用等领域严格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 相似文献
3.
论刑事立法的合理性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黄明儒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3):20-24
刑法是以必要的自身之恶实现其理想,实现其自由保护和秩序保障的根本目的,因而在创制刑事法规时必需注重其合理性.刑事立法的合理性是指刑事立法活动所创制的刑事法律规范要符合刑法理想的要求、符合刑事立法基本规则.符合刑法理想的要求属于实质的合理性问题,符合刑事立法基本规则属于形式的合理性问题. 相似文献
4.
彭文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24(4):36-41
刑法规范是伦理性最强的法律规范之一,随着经济、行政犯罪在刑法中的比重相应增加,刑法规范的伦理性逐步弱化,法益保护色彩加强。我国刑事立法的修改与完善方向是:直面同性恋,明确卖淫含义,不对强制猥亵的行为对象进行限制;对与淫秽物品有关的行为不宜泛犯罪化,应当就其场所、内容、范围、对象的不同加以区别;宽容对待隐私权,维护社会公德,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增加性贿赂的刑罚制裁,严厉打击权色交易。 相似文献
5.
谢杰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4(5):26-31
以融资犯罪的整体规范视角分析当前合法、非法或者构成犯罪的民间融资行为,有助于全面把握我国刑法规制各类直接或者间接融资犯罪的规范功能与结构,动态地考察与反思当前融资监管行政法律规范与融资市场机制刑法规范之间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解决融资犯罪刑事控制结构性失衡与紊乱的关键在于:在制度执行上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市场机制刑法平等保护,在规范适用上实现融资犯罪主观与客观构成要件证明压力分散与均衡。 相似文献
6.
杨凯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5(2):16-19
刑法规范结构的内涵与意义是用结构分析方法研究刑法规范的两个基点。前者主要指作为整体的刑法规范本身与刑法规范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的形态。后者主要在于繁荣刑法学研究,建构科学的刑法理论体系;进一步加强刑事法治建设,提高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质量;更有效地促进法治建设事业,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相似文献
7.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6)
禁令自写入刑法以来,其适用和执行中不断出现需要应对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法理基础略显虚空;相关法律法规对禁令之规定呈碎片式分布;永久禁区虽有规范支持但有影响生计之嫌,司法救济措施规范层面尚未涉及等。针对规则粗陋,在甄别刑法禁令与诉讼禁令、行政禁令界限基础上,建构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以及二者结合部位,找到衔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的路径,以合理设置"特定活动"刑法禁区;抓住禁令限制人身自由的敏感问题,亮出人文关怀牌,回应服刑人权利保障与禁令限制的重大现实需求。借鉴域外复权制度,跟进立法,形成制度支撑,以平衡保护服刑人个人的合法权利与社会的基本安全,达至社会善治目标。 相似文献
8.
许其勇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96-101
目前,我国关于经济犯罪的实质性规定体现在刑法典中,附属刑法形同虚设,刑事规范与民事、经济、行政等前置性规范处于分离状态。刑事规范与前置性规范的脱节,不但使刑法因频繁变动而损害了稳定性,而且易于违背其二次规范属性而冲在打击经济违规的第一线。因此,应采用刑民一体化的附属刑法模式,将经济犯罪的内容直接规定于前置性规范中。立法要坚持刑法是保障法的指导思想,根据宪政要求恰当设置立法权限,并协调好附属刑法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1,(3)
晚近以降,我国刑事立法、修改频繁,凸显积极刑法观,显现一般预防特征,其主要表现为犯罪化。"高空抛物"于第一次审议时纳入刑法规制圈,经过征求意见,第二次审议时对"高空抛物"入刑进行了部分修改,第三次审议时正式获得通过。日前立法已定,而对"高空抛物"犯罪化所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仍须审慎审视。我们需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谦抑性原则,恪守刑法保护的底线伦理之念,重视刑事立法的道德诉求,并经受立法正当性审视与刑法体系性控制的双重制约,审视刑事立法正当性问题。严格的法律道德主义可以成为高空抛物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高空抛物入刑具有合理性,保护了底线伦理与民众的安全。在教义学上循着体系性思考的路径,对高空抛物罪的犯罪构成与其他犯罪的比较进行辨析有助于本罪的廓清与认定。在立法正当性审视与规范体系性控制双重制约的追问下能够为本罪提供理论支撑,也为刑法的公众认同与信仰提供了一种可能。 相似文献
10.
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必要的,同时又必须是适度的。判断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是否适度,可以有多个标准,其中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与其他部门法保护的协调性、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国内立法与相关国际标准的衔接程度以及知识产权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性。 相似文献
11.
刑事被害人补偿问题在当前是一个热点问题。刑法人权保障机能指刑法规范具有的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保障个人自由的机能。将被害人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对于保障刑事被害人的权益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姜涛郭欣怡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3,(3):129-136
数据安全治理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话题,其目的在于让数据安全在流动中实现。数据安全治理面临法学难题,特别是在刑法领域,由于数据安全犯罪的异变,单靠刑法规范可能力不从心。将刑事合规引入数据安全治理,一方面具有可行前提和规范指引,另一方面可以解决相应的刑法困境。刑事合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遵循共治性与平衡性原则,在具体方案的构建中,应当选择“行政义务+刑法激励”的合规模式;在“分阶段”的动态框架下设计具体措施,以实现数据有效保护与合法利用两个维度的治理目的。 相似文献
13.
李睿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2)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此乃开中国商业秘密刑法保护之先河,这无疑对干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刑事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对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适用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限等问题门无法达成共识,有鉴于此,本文拟就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几个难点问题作粗浅的探讨。一、关于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问题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 相似文献
14.
曹波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6,(6):107-121
“中立性”既是中立帮助行为之特质,也是确定行为可罚性的事实根据。基于行为“中立性”的本质特征以及维持刑法自由保障机能与法益保护机能动态平衡的客观需求,即便中立帮助行为对他人实施犯罪具有事实性或物理性因果贡献,也不应无差别地全面肯定其刑事可罚性。然而,限制行为可罚性的既有路径不是限制逻辑存在明显瑕疵,就是限制标准过于暧昧、限制结论过于恣意,不具备相应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根本无法担负起限定处罚范围的重任。确定中立帮助行为刑事可罚性,应当立足行为之“客观中立性”特征,通过演绎客观归责理论,规范评价行为升高正犯实行犯罪的风险是否为法所不允许。只有在违反相关刑法前规范升高正犯行为之风险且该规范之目的在于避免行为被用于犯罪时,才应肯定中立帮助行为的刑事可罚性。 相似文献
15.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6)
公安机关在办理qx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存在入罪条款与出罪条款不一致的问题,究其根源是我国目前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社会关系说与法益保护说的两难选择。其解决途径从长远来说是进行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转换,短期途径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司法解释进行修正,为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提供合法性依据。 相似文献
16.
马千里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2):73-78
醉驾入刑十年间,由醉酒驾驶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作为行政犯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理应受到行政法和刑法的双重规制,但是囿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罪状规定极其简单,缺乏情节严重等限制性条件,司法实践中大量的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不当入罪,使得部分本该处以行政责任的醉驾行为都被纳入刑法的规制领域。明晰行政犯的本质特征,阐明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划分依据,通过对构成要件进行以规范保护目的为核心的实质解释,来科学划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二元处罚范围,才能使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更加科学。 相似文献
17.
崔啸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85-91
违法的根据是什么,这是一个为法学家们所争论不休的问题。在刑事法学领域,无论是法益侵害说,还是规范违反说,若是论及违法的根据,似乎都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答。相比较之下,法益侵害说由于采客观违法论为其视角,更适合诠释一般违法性之本质;而规范违反说由于采主观违法论为其视角,更易于对刑事违法性进行解读。因此,就刑事违法性来说,在首先认定行为构成一般违法的基础上,借助规范违反说考察行为人对于刑法规范之态度,进而对行为之刑事违法性做出判断,无疑是一个最佳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高丽丽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3)
历经数次修正与重构,我国恐怖犯罪的刑法规制呈现出罪名体系不断丰富,刑罚结构趋于完整,处罚手段不断严厉,打击范围逐渐扩大的趋势;我国关于恐怖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呈现的刑事理论面向包括:报应刑与目的刑之扞格与兼容,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抵牾与调和,刑法谦抑性理念;恐怖犯罪的刑法适用中我们应坚持限制解释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理论路径。 相似文献
19.
王建军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3):13-15
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属性之一,那么,行为的违法性的本质,是对法益的侵害还是对社会伦理规范的违反,在没有法益实质侵害的场合是否以违反规范伦理性、违反义务性为理由主张刑事处罚,对此问题的回答涉及到刑法理论定位和刑事司法裁量问题。 相似文献
20.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21,(1):114-127
刑法规制范围的实质扩张才是犯罪化。预防刑法立法扩张并不意味着新法益的创设,而是通过刑法的早期介入实现对法益的前置化保护。预防刑法不是风险理论的特有产物,但是,风险理论在强调对风险的防控上与预防刑法具有一致性。刑法保障人权和维护安全的双重面向应并重,预防刑法正是刑法安全价值的体现。预防刑法自身存在的法治危机如象征性立法、情绪化立法、一罪二罚等风险值得警惕,但不应过度放大。预防刑法的立法扩张应向法益中心主义复归、且不能突破罪责原则。与此同时,在我国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二元违法体系的立法模式下,预防刑法的立法边界应充分考虑与行政违法的界限及轻微犯罪分流、出罪机制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