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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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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制度虽然试图充分体现程序的重要性,努力凸显维护公民程序性权利的价值取向,但在理论上存在程序本位主义的嫌疑,在实践中立法效果并不理想。应当根据程序法律规范的特点,以及不同的程序规则在行政行为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分别程序违法的不同类型,相应规定撤销、补正、确认违法、维持等判决方式,确定相应的违法责任后果。  相似文献   

2.
行政程序具有保障当事人权利、约束行政权的运行、提高行政机关效率的多种功能。我国法定程序的范围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外部效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规则,在例外情况下还包括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我国行政程序法典未制定之前,应修改《行政诉讼法》有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法律后果的规定,根据程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程序规则在行政行为中的地位与作用来重新设计梯度式的诉讼法律后果,建立系统的责任追究制度,从救济法的角度推进行政程序制度的完善,从而促进程序法治秩序的建立。  相似文献   

3.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程序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现有行政程序法律规定对法律责任的确认、后果及追究方面都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本文建议加强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法制化,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制度救济方式,合理规定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赔偿制度的范围。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包括后果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本质是后果责任。负担后果责任才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行政法治原理 ,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基本决定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 ,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所负举证责任 ,实质上带入诉讼。原告主张 ,被告举证 ,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基本分配原则。原告对其主张的行政行为违法 ,例外的情形 ,负举证责任。授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举证责任。其他不同的行政行为 ,主要事实争执点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WTO背景下有重要意义。有关法律应进一步规定说明理由制度 ,及时有效听取意见制度 ,案卷排他性原则。行政诉讼法应对原、被告使用新证据作出规制 ,对司法审查程度及其种类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5.
我国相关行政法律中,对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规定的较为简单,而这个问题并不简单,正如杨海坤学者所说,"‘程序违法也属违法’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应承担法律责任,从理论上来讲似乎无须争辩……由于程序规定与实体规定相比,有它的抽象性等与实体规定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使得实践中程序违法之后果,并不像实体违法责任那样简单。"本文以期从介绍两个国家对行政程序违法的有关规定来对我国的行政程序中法律责任规定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的程序违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此责任的司法审查的规定仅限于撤销,责任形式过于原则和简单,无法应对实践的挑战;学界对于违反行政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一律撤销也一直存在争议。为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保障相对人的权益,建议我国区分不同的情况建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7.
李卫华 《法学论坛》2005,20(2):106-112
受到行政许可行为影响的私人主要包括两类 :行政许可相对人与行政许可相关人。行政许可相对人与相关人都是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参与主体 ,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行政许可相对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申请权、知情权、无瑕疵许可裁量请求权、程序抗辩权、受平等对待的权利、许可信赖权、申请救济权等 ;行政许可相关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程序抗辩权、排除违法行政请求权、行政介入请求权、申请救济权等。对行政许可相对人与相关人享有权利的保障是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房屋拆迁案件中误拆等行为主体的推定实质体现出表见代理的适用,显示出行政法领域对表见代理制度的现实需求,不过行政法中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应有别于民事领域。为了平衡公法秩序与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行政法中应根据表见代理人不同的行为类型以及相对人的错误信赖程度,来确定代理有效抑或代理无效,但被代理行政机关需要承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并在此基础上认定表见代理人行为的法律性质。基于表见代理人行为性质的最终认定结果,相对人可通过行政诉讼使得被代理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实施以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所采用的程序违法审查标准可以归纳为设立该程序规则目的标准等五类。这些标准之下,法院在维护客观法律秩序与保护相对人权益之间充满了困惑与纠结。程序违法审查标准不一的根源在于行政诉讼宏观构造的缺陷。新《行政诉讼法》将“轻微+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作为撤销程序违法行政行为的标准。该标准的确立,在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之间找到了恰当的平衡点,具有进步意义。但该标准并未考虑到授益性行政行为的面相,疏忽了原告请求法院履行行政职责和请求确认行政机关授予行政许可超期违法的情形,为新《行政诉讼法》对程序违法审查标准的确立留下了遗憾。对行政程序违法的审查,除了“轻微+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标准之外,还应考虑“程序违法行为是否有利于相对人”标准。如果违反法定程序的授益性行政行为产生了有利于原告的后果,且该法律后果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那么法院不应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  相似文献   

10.
【裁判要旨】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律的规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被剥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生效,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应适用确认无效判决。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行政程序违法法律后果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简单,致使对其的判定成为当前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和理论进行比较研究,在剖析我国有关行政程序制度的基础上,对程序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违反行政程序法行为法律责任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行政程序法不但要求行政主体遵守,而且要求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程序违法有多种表现形态。各国对行政程序违法的认识有先后,对行政程序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也有区别。我国尚处于实现行政法治的初级阶段,对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该是一种成文的严格的有限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文 关宝英《中国法学》2002年第3期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失衡现象分析 第一,身份性权利保护失衡。是指行政主体就同一性质的权利或者同一具体的权利而根据相对人身份的不同给予不同的保护待遇;第二,权利性权利保护失衡。是指行政主体对不同性质的权利采取了不同程度的保护手段,而其对保护过程中轻重缓急的区分是在主观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而不是依据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的;第三,隶属关系亲疏性权利保护失衡。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定性,此两方面的结合是行政职权行使的一种通常情况。此二特性表明行政主体在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会表现出不同  相似文献   

14.
论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及其矫正机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是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所享有的正当不服从的程序权利,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机制。我国应在行政程序法中赋予行政相对人防卫权,明确防卫权行使的条件与方式,并通过建立快速的无效确认机制与相对人主张无效的简单程序,保障其实现。防卫权的行使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超过必要限度的,可通过妨碍公务责任制度加以矫正。  相似文献   

15.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执行的界定与后续的强制执行程序、违法强制执行责任的规定之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有必要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对行政强制执行进行重新定位。行政机关自力执行时,应在行政决定的赔偿责任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赔偿责任之间作出区分;在人民法院依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按照行政决定是否存在明显违法的情形来确定是人民法院单独承担赔偿责任,还是由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现代法学》2018,(1):28-42
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法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法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化、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化。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法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王春业 《时代法学》2008,6(2):52-58
我国行政法律文件冲突现象较为普遍,虽经多次集中审查清理,但效果不佳。原因之一是,行政法律文件审查清理机制存在问题。应建立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法律文件审查清理的启动机制,赋予行政相对人启动权。这不仅有利于监督机关及时发现行政法律文件的冲突和违法之处,集中精力予以审查和清理,也为行政相对人权利提供了一种新的救济手段,并促使行政法律文件审查清理工作走上常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18.
把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以确认违法的手段予以救济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既没有考虑行政事实行为救济的制度效率,也没有考虑相对人对行政事实行为造成的轻微损害所负有的容忍义务。我国现行行政法上的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及其实践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对相对人的权益进行救济的需要。对既没有造成可获得国家赔偿的实际损害后果又没有相关联之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事实行为,相对人负有容忍的义务,法律不能也不应提供确认违法之救济。  相似文献   

19.
柴艳茹 《法学杂志》2013,34(8):115-120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侦查程序的运作密切相关,侦查作为常态社会下最深刻影响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运作方式,极易侵犯到公民的宪法权利,导致影响宪法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阻碍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妨碍刑事诉讼任务的完成、降低刑事侦查的效益、妨碍相对人其他权利的行使等不利后果。完善相关法律,培养公民宪法意识,提高侦查人员宪法意识,加强侦查管理、切实贯彻实施法律,严格违法官员惩戒制度、强化律师辩护职能等是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不受侵犯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失衡在行政权行使实践中是存在的 ,它给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法定权益造成极大损害。从理论上探讨如何实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就成为当今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理论的不可或缺的一个补充。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保护的内涵有 :行政相对人权利与法律规范的规定相统一 ;行政相对人权利不因性质改变而易其量 ;行政相对人权利主体对同样权利有相同的权利实现预期 ;行政相对人在相同条件下有相同的权利获取机会。要实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还必须与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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