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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思阳 《法学杂志》2018,(5):95-103
行政相对人举证责任的内涵混乱不清,必须有所辨析。我国的制度实践与学说理论都表明,在行政调查领域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具体到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责任,应采用"行政行为三分法"进行区别处理。未来的行政程序法典可以仅对行政相对人的举证责任作一般性规定,剩下的由单行法或特别法来完成。第三人的举证责任问题与此类似。在清楚界定行政相对人、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后,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也就不言自明。  相似文献   

2.
作为行政诉讼中负有主要举证责任的行政机关,有义务对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作出符合合法性要求的解释,而行政相对方的举证责任,也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的原告的举证责任有所不同,并非简单的谁主张,谁举证。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包括后果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本质是后果责任。负担后果责任才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行政法治原理 ,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基本决定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 ,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所负举证责任 ,实质上带入诉讼。原告主张 ,被告举证 ,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基本分配原则。原告对其主张的行政行为违法 ,例外的情形 ,负举证责任。授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举证责任。其他不同的行政行为 ,主要事实争执点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WTO背景下有重要意义。有关法律应进一步规定说明理由制度 ,及时有效听取意见制度 ,案卷排他性原则。行政诉讼法应对原、被告使用新证据作出规制 ,对司法审查程度及其种类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4.
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显著特点 举证责任也叫证明责任或提供证据的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以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对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供事实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根据,如果提不出,或者提出的依据不具有可采性,不能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与合法,就应当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以下几个特征:1.从主体看,被告举证责任是单方责任,即由被诉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单方承担举证责任。区别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2.从范围着,被告负举证责任不只局限于事实证据,还应包括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3.…  相似文献   

6.
举证责任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应负的,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不同的诉讼法对举证责任主体的规定是不同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是,在诉讼中有一些事实不需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举证,即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理论与实践的中心课题。本文指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理论和司法界都倍受关注。研究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对于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指导行政审判实践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不作为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初探刘山益,骆河安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即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范围界定在被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上。而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立法尚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认识不尽一致。笔者认...  相似文献   

9.
不作为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作为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初探刘山益,骆河安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即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范围界定在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上。而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立法尚未明确规定,理论界也没有足够重视,所以在...  相似文献   

10.
尽管《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行政赔偿案件中原被告的举证责任,但是理论及实务界对原被告举证责任的认识仍有分歧,尤其当原告请求的赔偿损害数额无法查清时,被告是否承担客观举证责任,存在不同观点,这直接导致原告的权益能否得到司法保护。通过对举证责任的含义及《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规定的综合分析,应该明确,在行政赔偿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包括主观举证责任与客观举证责任,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特殊情形下,被告的行为构成证明妨碍,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客观举证责任,原告只承担主观举证责任,应该降低原告的证明标准。经法院调查后有关损失数额事实仍然无法确定时,法官应该酌情裁量赔偿数额,需要明确法官酌情裁量权的前提条件与审查标准,加强判决书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11.
关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历来是有争论的。有的争论是理论层面的,有的争论是为了解决行政诉讼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行政诉讼法》第32条对举证责任问题是这样规定的:“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该条规定经常被一些学者在论证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时所引用。之所以争论一直在延续,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出台都没有结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行政诉讼法》第32条有很多不同的认识。因为,《行政诉讼法》第32条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有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隐藏其中。例如,该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没有明确在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对什么事项承担举证责任。还有,该条没有规定,原告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应当对什么事项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本身规定不明确,加之行政诉讼实践中出现的有关举证责任问题十分复杂,使得理论上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成熟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丰  冯翔 《行政与法》2004,(6):92-94
行政诉讼中原告也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对某些程序性问题应承担举证责任。在特殊类型的行政诉讼中,应根据行政行为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原、被告的举证责任分配,并通过立法将其类型化。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从界定行政不作为概念的角度出发,结合现行行政法律对行政不作为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思考如何科学合理地分配行政不作为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希冀对完善我国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原告亦应承担举证责任。一、原告承担推进举证责任原告是行政诉讼的启动者,因此,原告应当承担推进举证责任。由于行政案件的种类不同,原告承担推进举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亦有所区别。(一)一般案件起诉人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认识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责任的特征.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责任的特征,笔者认为有三点:第一,行政诉讼强调了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而将法院的调查取证置于较次要之位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十分明显,民事诉讼之中当事人既不能不负举证责任.人民…  相似文献   

16.
论听证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行政处罚法》的颁行,听证制度在我国得以确立,这标志着行政活动结束了过去的隐蔽集权状态而走向公开、公正、民主。举证责任问题是听证程序的关键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行政机关或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的权利义务范围和对法律后果的承受程度。美国行政法学家伯纳德·施瓦茨教授指出:“在实际诉讼中,举证责任问题的重要性甚至比大多数律师认识到的还要大。确定举证责任问题常常就是决定谁胜谁负的问题。”①虽然听证程序有别于诉讼程序,但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听证程序中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因此,有必要对听证程序中举证责任的主…  相似文献   

17.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及内涵尽管三大诉讼法中只有行政诉讼法明确提出了举证责任的概念,但事实认定对证据的依赖决定了举证责任是诉讼及行政程序所共有的内容。举证责任的概念可表述为:“所谓举证责任,乃当事人请求依其主张为裁判,须就其主张待证之事实,有举证证明之负担。详言之,乃当事人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但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则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证据规定》)等司法解释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制度。从诉讼法理论和行政诉讼的特点来说,由原告承担一定范围的举证责任不但是必需的。而且也符合行政诉讼的规律。由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对于原告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及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均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对此问题有展开讨论的必要。  相似文献   

19.
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强调双方协商与合意的合同行政方式在行政活动中日益占据重要位置。行政方式变化带来的必然后果,是行政合同案件的出现。由于法律制定的滞后性.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行政合同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行政合同兼具行政性和合性两大特征,诉讼的举证责任必然有其自身独特之处,本文就建立行政合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提出一些看法,以期促使比较完善的行政合同诉讼制度尽早确立。  相似文献   

20.
举证责任制度是行政诉讼的基础与核心。现今,无论在学界还是在实务界,“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似乎已成为行政诉讼的“帝王条款”。但由于过分强调被告的举证责任,导致关于对原告举证责任的研究较为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屡遇难题,较严重地束缚了行政诉讼的发展。一、现行立法对行政诉讼原告举证责任规定之不足(一)《行政诉讼法》对原告举证责任规定之不足《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54条规定,“行政行为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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