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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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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慧星 《中国律师》2001,(10):44-45
工程款的拖欠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专门为此创设的《合同法》第286条在2年多的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难以把握。据悉,最高法院不久将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加速此项工作的进程,7月16日,全国律师协会、人民法院报和建筑时报共同主办了《合同法》第286条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国家和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最高法院和有关地方法院的领导、以及民法专家、律师和施工企业的代表出席研讨会。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袁江和建筑时报副总鳊何重建主持了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发表了精辟的见解。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梁慧星和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朱树英的发言刊登于此,以飧读者。  相似文献   

2.
试论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同民 《山东审判》2004,20(4):66-69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一项既涉及建设工程合同 各方,又涉及其它债权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权利。《合同 法》第286条仅对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作了一些原则 性、概括性的规定。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 以批复的形式,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作 了一些规定,但从上述规定及批复来看,许多问题并未 得到澄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产生了很大争论。建筑 工程优先受偿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专家、学 者莫衷一是,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角度来阐明这种权利 的性质,以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有所裨 益。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11日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作出解释。主要内容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仅。”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第286条吸收和借鉴了国外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成熟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必然要求,第一次在《合同法》中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各地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也在积极摸索和探索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和统一《合同法》第286条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审判实践,及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5.
本案为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确定工程款优先权的典型判例。《合同法》第286条创设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立法与理解等因素影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溯及力、权利性质、权利冲突、权利实现方式、权利时效、权利范围等很多争议问题。本文试图结合立法、司法解释、司法实践和民法原理进行深入探析。  相似文献   

6.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一项既涉及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又涉及其它债权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权利。《合同法》第286条仅对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作了一些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批复的形式,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作了一些规定,但从上述规定及批复来看,许多问题并未得到澄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产生了很大  相似文献   

7.
朱树英 《中国律师》2000,(10):61-63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合同法》,并规定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分则部分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对建设行业各民事主体所有行为都作了涵盖,该章第275、279、286条对合同造价作了相应规定,第286条的规定尤其严厉。(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没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  相似文献   

8.
胡通碧 《现代法学》2003,25(5):147-150
承揽人的抵押权是否应该进行登记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对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影响甚大,需要妥善处理。本文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承揽人抵押权修改的原因与经过,并以此为参照,分析了祖国大陆《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为祖国大陆《合同法》第286条和《法释〔2002〕16号批复》存在缺陷,需要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9.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1]14号《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  相似文献   

10.
中国合同法起草过程中的争论点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1993年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经济合同法的决定》。此后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了一个专家研讨会,讨论如何实现合同法统一的问题。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统一合同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由专家学者承担起草工作并委托部分学者先提出一个立法方案。这就产生了由政法大学江平、人民大学王利明、吉林大学崔建远、烟台大学郭明瑞、最高法院李凡、北京高院何忻、《法学研究》杂志编辑部张广兴和我共同提  相似文献   

11.
霍杰  王美程 《法制与社会》2011,(34):103-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称简《合同法》)的第286条规定旨在规制工程建设中发包方拖欠承包方工程款的情形,但由于法条对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和如何具体操作规定得并不十分明确,致使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执行难”的问题.本文将就当前学界对此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定性及其观点加以概括并指明自己的观点,同时就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  相似文献   

12.
不动产优先权与法定抵押权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时,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工程拍卖,并以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偿还工程价款。该条意在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工程款拖欠现象,加大对承包人债权保护的力度,但由于该条规定得过于原则,以致实务部门对于该条所规定权利的  相似文献   

13.
曹军  苏茜 《中国律师》2010,(10):51-52
《合同法》第286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对于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款项的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14.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而建设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建筑市场中困扰着建筑商的严重问题之一,建设工程款久拖不付,造成建筑企业资金困难给建筑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使得建筑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企业生存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  相似文献   

15.
在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过程中,对《合同法》第157条规定质量检验期间和第158条规定质量异议期间的理解与适用极为艰难,现结合合同法的理论和审判实际,对适用《合同法》第157条、第158条中四个争议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拙  相似文献   

16.
《合同法》第286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可以说,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已经成为《合同法》实施以来,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最有力武器。目前,《物权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那么,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对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产生了广泛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该条的适用进行了细化,但实践中也存在种种问题。本文选取这一  相似文献   

18.
《合同法》第286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可以说,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已经成为《合同法》实施以来,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最有力武器。目前,《物权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那么。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相似文献   

19.
《合同法》第286条(以下简称286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规定在解决拖欠工程款,保障承包人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等问题上实现了一个伟大的突破,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称《合同法》)颁布以后,对于其中第五十一条无权处分规定的调整范围如何界定,便成了学术界和实务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对《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调整范围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作为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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