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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使争议多年的刑事和解制度在法律上有了正式"名分"。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2012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上透露,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刑事和解程序有专章规定。刑事和解制度是一种体现宽严相济政策的刑事司法制度,是多元化解决纠纷、缓和矛盾的一种司法手段,对于提高刑事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公诉案件撤诉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良平 《求索》2005,(9):54-57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公诉案件撤诉制度,但“两高”又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加以规定。这些规定,不但有越权解释的嫌疑,而且由于其粗略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对公诉案件撤诉制度应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并就撤诉的时间阶段、法定事由、操作程序及法律后果予以明确、完善,且必须取消被动撤诉。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中,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对于侦查活动的监督措施主要是采取事后制约,致使侦查活动得不到及时、科学、合理的监督指导,造成侦查资源浪费,侦查效率不高,侦查效果不佳。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修改后《律师法》的实施,建立起诉引导侦查机制成为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制度改革热点问题之一,全国检察系统的公诉部门均处在积极的摸索和试行之中。值此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本文从建立和完善公诉引导侦查现状、意义、理论体系和法律基础以及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入手,进行深入研究,意在为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某些有价值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尘埃落定。纵观其修改内容,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新《刑事诉讼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此外,新增了四个特别程序,并对辩护制度、证据制度、侦查措施、强制措施以及审判程序等作了明显的调整和完善。上述变化对检察机关公诉权、侦查监督权的运行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基于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梳理和研究,对于推动检察机关规范、有效地行使公诉权、侦查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作了一系列的重大修改和补充,必将对我国的刑事司法活动,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革与完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庭审方式。根据《决定》规定,庭审方式的改革与完善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由实体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所谓程序上的审查,是指是否具备基本开庭条件方面的审查。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撤回公诉制度尚未得到《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承认,仅有"两高"司法解释的概括性规定,处于立法的灰色地带。实践中撤回公诉也存在撤诉事由脱法化、功能异化以及撤诉后再诉现象普遍等问题,追根溯源,原因在于"审判去中心化"的实然诉讼格局,在此格局下审判沦为对侦查、起诉活动的确认,撤回公诉成为控诉机关规避无罪判决的"绿色通道"。因此,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应当扭转以往我国诉审关系的错位格局,发挥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作用,并基于审判中心主义视角改革撤回公诉制度,从反方向防止程序倒流。  相似文献   

7.
姜虹 《公安研究》2012,(4):51-56
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知情权受损情况普遍存在。为在刑事侦查阶段维护被害人知情权,各地公安机关以立案公开模式进行有益尝试,以期使知情权在公诉案件的公私权力量配比中发挥平衡作用,使对被害人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并行,在知情权与侦查权的博弈中保护被害人权益。同时,立案公开模式中取得的经验将有助于弥补《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对被害人知情权保护之欠缺。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这既是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体现,也深层次的体现出现代法治的精神实质内核。运用刑事和解制度解决刑事公诉案件,不仅有利于加强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力度,实现刑事司法所追求的程序效率,而且也契合和谐社会的价值要求。在适用过程中既要注意从严把握适用范围、条件、程序规定,也要严格把握刑事和解的履行方式、履行结果和操作程序,防止司法腐败现象的滋生。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法庭需要警察出庭作证时,大多采取的是由公安机关出示"情况说明"方式来进行证明的。此种做法显然有悖于直接言词原则,使得被告人的质证权没有得到保障。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虽然较原来的《刑事诉讼法》有一定的完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在阐述警察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和作证范围的基础上,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安机关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0.
基于贿赂犯罪"对合性"的特征,司法机关在应对该类案件时,面临着以收集证据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司法困境。通过观察域外应对此类案件的司法现状,不难发现污点证人制度具有诸多益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人特别自首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用"污点证人"的众多案件表明,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贿赂犯罪污点证人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公诉证明标准指的是公诉机关在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时的证明程度和要求。面对"高定罪率下公诉证明标准",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应当采用"定罪高度可能性"的公诉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2.
最高检察院不久前公布了《不起诉案件标准》的最新试行版。其中要求各级检察院对五类"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行为不起诉。这五类情形,是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细化,本来只是公诉机关的技术调整,但  相似文献   

13.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得到确立。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尤其是在审查起诉环节。但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审查起诉环节的非法证据排除仍缺少相应具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致使司法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有必要以我国司法实践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构建审查起诉环节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相似文献   

14.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侦查人员就取得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很多国家是个常规性做法,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侦查人员"不敢作证、不愿作证、不能作证"的原因很多,不仅有思想认识的原因,也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法律的滞后。新刑事诉讼法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明确写入其中,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域的一大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对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规定进行了简单梳理,并就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意义、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路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二条中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然而,司法实践表明,公安司法机关并没有树立无罪推定的理念并将之坚决贯彻执行。作为一种具有世界意义的刑事诉讼法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理应得到足够的理解和重视。探讨无罪推定原则的概念、内容以及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6.
解读新《刑事诉讼法》之刑事和解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志如  夏川 《求索》2012,(8):235-237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程序有三个条文。通过梳理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已有司法实践和讨论,可以描绘一幅当下刑事诉讼法对其的吸收和抛弃的全景图;在此基础上,分析其条文的具体内容,新《刑事诉讼法》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取得的成就和缺陷则凸现出来,为将来的司法实践、学术讨论提供了互动的新机会。在将来互动中,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则将不断完善、司法权威也不断提高,当事人权利也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第151条是否将诱惑侦查行为合法化的问题,学界存在不同认识。对于该条第1款的"不得诱使他人犯罪",应当理解为禁止"犯意诱发型",而对"机会提供型"进行了法律授权。这样解释不仅符合法律解释的方法、法理学和实体法的理论基础,而且契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因此,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已将诱惑侦查这一长期存在的"潜规则"显性化。  相似文献   

18.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首次以法典的方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自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于1992年,首次以"诉前考察"的形式试水附条件不起诉以来,公诉人经过了二十多年孜孜不倦的追求与探索。这一立法突破标志着我国不起诉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是对公诉制度实践与改革的一个系统的归纳和总结。笔者仅以基层检察院的实践操作为视角,对新《刑事诉讼法》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实施性问题进行初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取消了免予起诉权,在公诉制度中吸取起诉便宜主义,设立不起诉制度,是顺应刑事诉讼发展潮流,也是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立法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本文拟就此问题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20.
随着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自2013年《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花钱买刑"、司法机关滥用职权、民族地区效果不佳等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从立法和司法制度建构上均应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应从适用条件、范围的明确到办案机制、回访机制、主持方式等方面开拓出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进路,以期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健康有效地运行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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