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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理性对待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民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一项司法政策,是刑事司法工作的最高境界.为实现这一目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必须关注民意.民意对刑事司法过程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司法机关应该理性对待民意.具体来说,刑事司法既要独立于民意,又要倾听、引导民意,及时回应民意.为此,应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民意发现机制,同时规范媒体的报道,提升公众整体的法律素质.  相似文献   

2.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司法越来越多地被公众关注,越来越多地被聚焦在媒体面前,甚至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因此。习惯被公众盯着,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进行司法活动,成为每个法官当前紧迫的功课。面对公众的盯,法院和法官理应坦然处之,要习惯被公众盯,要理性对待公众的盯,要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从容公正司法。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守法律的底线。面对来势汹涌的舆论之潮,司法者要凭借自己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深厚的职业素养,以开放、包容、理性的心态积极回应,认真甄别,冷静分析,合理吸收。要善于去伪存真,兼收并蓄。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司法理性,一准乎法,切忌被潮水般的舆论冲垮法律底线。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历来重视道德伦理,法依情理而定。"在全世界一切民族中,决定人民爱憎取舍的绝不是天性而是舆论",公众舆论是公众关于常识、常情、常理的一般表达,具有不稳定性、流动性、对立性,体现的是公开的正义和直觉的正义。司法诉讼中的公众舆论过多地关注道德伦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法官的理性裁判。诉讼中的公众舆论在表现出了对司法价值认同的同时,也产生了民意与理性司法的冲突。在理性与情感之间,在公意与众意之间,法官的裁判应始终坚持独立的逻辑思维,实现法治的理性。  相似文献   

4.
死刑的司法控制不能完全迎合公众舆论或者等待公众舆论的自我变革,而是要在充分尊重和理解公众舆论的基础上适当地引导公众舆论.当前,死刑司法控制中的公众舆论引导方式产生了“不杀激发杀”的负面效果,这种情况源于以下三种原因:宽、严失调;轻实质标准,重酌定情节;常识与专业知识的冲突.因此要转变为“不杀止于杀”的理性策略,即摒弃过去的那种对抗性思维,转换为共识性思维,在理解公众舆论“杀”的诉求基础之上,通过“杀”所确立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刚性标准,来说服公众舆论接受和认可“不杀”的事实与理念,最终形成“不杀止于杀”的良性循环.为了实现这一策略,一要探索暴力犯罪的死刑司法限制适用标准;二要统一刑事政策对“杀”与“不杀”的裁判尺度;三要完善指导性案例的选择与说理.从而逐步实现死刑适用标准的公众认同,在司法上真正限制并减少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5.
公众法感情是指以理性的法律意识和本国传统道德文化为基础、以实现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的指向的情感诉求。它属于理性的法律意识,要求刑事司法应当首先尊重和遵循法律逻辑;它也是一种道德文化诉求,其作用机制根植于传统道德文化之中,刑事司法要注重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吸收。公众法感情与民意之间在主体范围、理性的内涵、利益性质等方面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6.
陈京东 《法制与经济》2013,(12):132-133
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在中国司法改革的浪潮下显得格外突出。民意是具有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的结合,并没有具体的制度化的载体进行表达,具有不稳定性和难以考察的特征,司法要对民意进行有选择性的吸收,但是这样的吸收要给科学有效地进行吸收,建立广泛倾听——合理回应——理性引导的民意吸纳机制才是化解司法与民意冲突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7.
随着公众法制意识的觉醒和信息化社会的来临,民意与司法的冲突和对抗日益凸显,如何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坚守法律至上原则的同时,充分尊重融合民意,实现民意与司法的契合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难题。本文以案件审理为切入点,通过对司法裁判中民意内涵进行探究,对司法裁判中民意的表现形式和特征进行分析,从而进一步探索司法回应民意之路。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由于一系列案件的影响,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备受关注.在实践中,民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现代传媒技术的广泛运用,民意介入司法成为可能.这不可避免地使民意对司法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指出,如何正确地引导民意,使其对司法产生积极作用,最大可能地减少不利影响,使民意与司法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建立合理的法律机制,使司法以审慎的态度吸收正确有效、理性可行的民意,以期实现民意与司法的协调,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9.
范晓燕 《法制与社会》2011,(31):289-29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达,网络民意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尤为青睐司法这一话题,无论是“药家鑫交通肇事捅人案”,还是“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都无不体现着网络民意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关注。究其特点,可发现均是民意在网络上率先爆发,随后在社会上形成滔天民意,似乎极力将司法理性逼入狭窄的胡同。如何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将别事个案中处于紧张关系的网络民意与司法理性予以衡平,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对网络民意与司法理性的博弈与衡平进行分析,以缓解两者间之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0.
许娟 《北方法学》2014,(3):101-112
考察中国传统司法活动特质、民主革命时期司法活动特质、西方司法活动特质,今日之中国司法仍然徘徊在情理与国法之间,面临着司法的六重困局,力求通过主体间交往理性的认知以寻求脱困之思路。在三元结构下,进一步追问谁之民意,调和非理性民意,如网络暴民民意、操纵民意、偏执民意以及变调民意(仇官、仇富、侠客等),通过主体间交往理性的认知,达到沟通民意与司法的效果。通过司法中民意表达的认知机制、方法和路径选择,达成国家司法话语权和民间司法话语权的交涉和沟通,实现由舆论法庭走向制度化表达。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审判与网络舆情的和谐互动之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法院工作日益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司法审判面临严峻舆情危机的挑战。公众熟知并密切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的个案研究表明,司法审判与网络舆情两者之间具有实现和谐互动的内在基础。要实现司法审判与网络舆情和谐互动,法院必须把握好三大基本原则:坚持正面及时回应,坚守司法底线,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构筑司法审判与网络舆情和谐互动关系,具体机制和举措包括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研判机制、舆情应对联动机制、网络舆论监督的规范化建设等以及实现对司法舆情的程序性回应与吸纳、加强网络舆论监督规范化建设。  相似文献   

12.
维护社会正义是舆论、媒体与司法实践的共同目标。从系统论看,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是三者互动的一种常见状态。在司法案件舆论引导中,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三者的良性互动。本文以极具代表性的昆山案为例展开案例研究,发现新闻媒体通过法学专家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司法机关自媒体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效果。社会正义的维护并非仅靠法治实现,司法与舆论、媒体的互动能够更好地落实法治的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13.
对于由公众意见主导形成的强大舆论场,是否会对轰动案件中的司法自洽性产生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怎样实现的,其实很难仅凭感性认识得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通过模拟实验的方法,有助于明悉舆论、政治与司法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把握从民意导向到个案决策的动力机制。以尘埃落定的李昌奎案为研究范本,公众舆情与司法决策被分别设定成自变量和因变量,且后者又被细化为实体和程序两个维度。经过对案情事实的模拟还原,作为参与主体的法官重新做出了裁判。最终,民意舆论与程序裁决之间的变量关系得以确认,但需经由政治权力的媒介作用,才能产生影响既判力的效果。司法改革的切入点只有从此关系中挖掘,才能真正实现舆论、政治与司法三者之间的必要平衡。  相似文献   

14.
在民主的法治社会,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媒体的舆论监督权都有它的功能和价值。然而掌控社会重大传播资源的新闻媒体以其强大的舆论价值导向极易造成"新闻审判",给司法审判带来巨大的压力。寻求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媒体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平衡应当着眼于司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立法完善和司法公正。即使在民主日趋完善的社会里,要求司法审判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也并不意味着当时的民意可以左右司法裁判。所谓"国法人情"是以理性的民意推进立法的完善,但绝对不可以民意裁决践踏法律的尊严。  相似文献   

15.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每年三、六、九、十二月份第二周的周二上午定为固定的“公众开放日”。二中院院长王信芳指出,这不仅仅是敞开大门请公众参观法院的硬件设施,而是要与人民群众做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是要探索和丰富司法公开民主的新形式,健全和完善司法的民意沟通机制,使人民群众能通过这样的活动进一步了解司法,感受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相似文献   

16.
论“民意病毒”的司法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坤 《河北法学》2013,(1):176-182
"民意病毒"的出现,加剧了民众对法律的不认同感。在推行司法治理的背景下,针对"民意病毒"的特点和危害性,人民法院要想理性引导网络民意、重塑法律权威和维持社会稳定,就必须实现从刻板的司法克制主义向适度的能动司法过渡,从传统的法官平民性思维向现代的法官职业化思维转变。  相似文献   

17.
相对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自媒体”更多地体现出一种传播的对等性,更加注重网民的自主性,表现出个性化、互动性的特征,更易引发刑事司法与民意之间的紧张关系。涉弱势群体的刑事个案更易引发民众的关注、民意的表达更为通畅与开放、民意的表达忽略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本身、民意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这是自媒体时代的民意的主要特征。在自媒体环境下,民意推动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开、公正进行,有助于刑事司法判决朝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不理性的民意对部分刑事案件的错判、误判的影响仍然不能忽视,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呈现出无序性。营造刑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良性循环需要注意:建立及时的信息发布、沟通机制,对自媒体进行必要的约束,发挥自媒体对民意的引导、培育功能。构建公平有序的社会制度。  相似文献   

18.
王永飞  蒋传光 《法制与社会》2013,(6):118-119,123
网络迅猛发展催生信息碎片化时代的到来。信息碎片化使得司法空间日趋开放,民意的表现形态更加多元。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广泛存在,表面上看,掌握信息量较充分的司法机关却往往被掌握碎片化信息的民众汇集的民意所左右。实质上,其背后往往是权力越界干预司法的病态机制在滋生、蔓延。构筑良性的民意与司法互动机制,一要探索司法职业化和民主化辩证统一的司法独立之路;二要民众理性的对待法律。  相似文献   

19.
通过影响性刑事个案推进司法制度、民生制度以及其他制度的变革,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但在制度变革的过程中,公众对司法职能定位上的认识失当使其对司法解决社会问题赋予了过多的期待,而司法迫于舆论压力屈从于民意所导致的民意与刑事司法的反复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司法公信力。个案中部分权利诉求虽然最终得到了制度层面的回应,但背后却伴随着相关主体以生命、自由、财产等所付出的惨痛代价。个案背后的权利诉求较为及时、有力地推进了部分制度变革,但亦存在部分制度变革的进程相对较为缓慢的情况。应及时关注社会矛盾的变化、发展方向,提前、主动推进相关制度变革,优化推进制度变革的进程,培育理性民意,以最小成本推进更大范围的制度变革。  相似文献   

20.
民意在现今的审判活动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但民间的形成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伦理道德、舆论引导和专家意见等。刑事审判中必须考虑到民意中的合理因素,但在民意话语与司法话语相互角力的情况下,司法应当牢牢掌握话语权。更重要的是司法要通过审判活动,引导民意,培养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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