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谢仁章 《法制与社会》2011,(29):75+77-75,77
“醉驾”行为的法律适用成为社会公众舆论的热点,司法面对日益强烈的公众期待和民意压力,司法执法人员需要秉持对法律的理解,对社会舆论要保持理性中立的价值判断。保持司法独立,是维系司法体系正当地发挥其社会治理功能前提,独立司法符合民意的目的。理性回应民意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司法的使命,可以弥补专业化理解与现实的距离,较好地实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回应公众舆论,必须保持司法理性,公众舆论与司法者要设置一道“防火墙”。完善公众的参与机制、诉讼公开机制,畅通民意的正常表达通道,让民意以合法规范的渠道传递到司法者的面前,为司法者实现司法公正提供正义的土壤。  相似文献   

2.
孟宜静 《法制与社会》2012,(16):110-111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中国的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权利保障空间,在我们惊喜于网络带来了巨大的信息量,使我们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满足的同时,也上演了一幕幕网络民意影响刑事司法活动的悲喜剧。本文从对网络民意的理性看待入手,通过对网络民意和刑事司法的冲突现状进行分析,进而寻求出一种能够使两者良好融合与互动的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3.
王蕊 《法制与社会》2013,(7):146-147
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一个敏感而又重要的话题。民意对刑事司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某些层面上又会对司法起到消极的妨碍作用。因此现阶段,我们既要尊重民意,又不能轻信民意,民意介入司法应该正当有度。本文试通过"平顶山天价案""许霆案""邓玉娇案"作为引子,然后分析民意与司法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如何正当处理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许娟 《北方法学》2014,(3):101-112
考察中国传统司法活动特质、民主革命时期司法活动特质、西方司法活动特质,今日之中国司法仍然徘徊在情理与国法之间,面临着司法的六重困局,力求通过主体间交往理性的认知以寻求脱困之思路。在三元结构下,进一步追问谁之民意,调和非理性民意,如网络暴民民意、操纵民意、偏执民意以及变调民意(仇官、仇富、侠客等),通过主体间交往理性的认知,达到沟通民意与司法的效果。通过司法中民意表达的认知机制、方法和路径选择,达成国家司法话语权和民间司法话语权的交涉和沟通,实现由舆论法庭走向制度化表达。  相似文献   

5.
浅析如何正确对待网络民意与法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星成 《法制与社会》2011,(25):168-169
本文以罗彩霞案为例,分析了网络民意的价值,解读了司法实践中网络民意与法意的冲突,研究了实现法意所面临的困境及原因,探讨了如何在新媒体介入,倡导民生的大环境下处理好网络民意与法意的关系,更好地促进司法机关在两难困境时作出公平正义,能满足公民司法诉求的裁决的方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6.
李振贤 《法学家》2023,(3):45-59+191-192
与域外判例法思维主导下的类案同判理论与实践不同,中国语境下的类案同判具有多重意涵与特定的实践机制。中国语境下类案同判的背景是以判例广泛运用为基本条件,在法院整体运行中解决司法共识的形塑问题。由多层次的中国语境所决定,类案同判兼有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司法伦理的基本原则、司法裁判的基本方法与审判监管的基本方式等多重意涵。在司法实践中,“类案”辨识机制是基于“价值单元”的案件相似性的再现,“同判”实现机制则是综合考量司法权威与司法理性之基础上类案司法见解的趋从。相应的制度安排是对司法共识的制度化塑造,应注重类案同判的诉讼程序构造、判例运用制度的系统性完善、类案同判的信息化赋能等诸多方面。  相似文献   

7.
司法的本质是实现民意,但由于民意具有非理性的特点,加之我国民众法治观念淡薄,尤其需要理性的司法加以引导。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久而久之就可以感化民意,引导民意走向正确的方向。民众法治意识增强后又可以反过来支持司法,实现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8.
陈京东 《法制与经济》2013,(12):132-133
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在中国司法改革的浪潮下显得格外突出。民意是具有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的结合,并没有具体的制度化的载体进行表达,具有不稳定性和难以考察的特征,司法要对民意进行有选择性的吸收,但是这样的吸收要给科学有效地进行吸收,建立广泛倾听——合理回应——理性引导的民意吸纳机制才是化解司法与民意冲突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9.
孙伟铭案与张金柱案都是让社会各界大为震动的大案。媒体对张金柱案的密集报道还引发了民意求死的“张金柱现象”。而对孙伟铭案,媒体对孙伟铭及亲属在孙伟铭因为特大交通事故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刑事死刑判决挤压民事赔偿过程中,采取给孙伟铭、孙林披“好人”、“善人”和“动人”等外衣,美化其“善意”、“伟大”或者受人尊重言行的民意求生的思路,试图将孙伟铭及亲属的保命型被动赔偿“塑造成”孙伟铭刑事案件的“悔罪积极”。这种过度美化孙伟铭及亲属的媒体报道,是媒体没有很好履行其社会责任,准确定位其在特大事件、重大事件中报道中的社会责任;而法学家在死刑判决下达后也站出来对判决结果进行“不理性”、“感情用事”的指责,对于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应当给予纠正。  相似文献   

10.
曹美珍 《法制与社会》2010,(13):118-119
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政法机关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给执法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司法机关应当牢固树立这种执法新理念。本文提出“让权力与民意互动”的观点,试给“理性、平和”执法寻找具体途径,以期为探讨司法的公平正义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相对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自媒体”更多地体现出一种传播的对等性,更加注重网民的自主性,表现出个性化、互动性的特征,更易引发刑事司法与民意之间的紧张关系。涉弱势群体的刑事个案更易引发民众的关注、民意的表达更为通畅与开放、民意的表达忽略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本身、民意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这是自媒体时代的民意的主要特征。在自媒体环境下,民意推动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开、公正进行,有助于刑事司法判决朝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不理性的民意对部分刑事案件的错判、误判的影响仍然不能忽视,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呈现出无序性。营造刑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良性循环需要注意:建立及时的信息发布、沟通机制,对自媒体进行必要的约束,发挥自媒体对民意的引导、培育功能。构建公平有序的社会制度。  相似文献   

12.
陕西药家鑫案、云南李昌奎案中民意对判决结果的影响以及公诉机关在此过程中“失声”,反映了在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时代,民众对司法活动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并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而司法机关对此的反应则显示司法机关未做好正确应对民意的准备.公诉部门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应如何应对民意,本文拟就此进行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13.
杨志航 《法制与社会》2013,(15):272-273
近些年,我国网络的建设得到很大的发展,与之相伴随的是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从孙志刚案到药家鑫案件,民众对这些案件的关注通过网络聚集,并出现了影响司法审判或干扰的倾向.本文试通过法理学的视角,探究网络民意对我国法律建设的影响和推进,并寻找对网络民意进行规制的方法.  相似文献   

14.
民意的影响是冤假错案产生的诱因之一。不理性的民意极易虚构出貌似合理的"案件事实"并以此给司法机关施压。基于民意的压力,司法机关往往更多注重有罪证据,忽视无罪证据。命案必破、限期破案、疑罪从轻等刑事政策、司法理念,都是对民意诉求的顺应,也是促成冤假错案的诱因。民意对影响性冤假错案的纠错有积极意义,但仍应回归法治轨道。样本案件中,民意推进了冤假错案纠错程序的启动、纠错的及时,但没有制度化。民众对司法活动的认知不够理性,对错案追责的民意表达亦非建立在理性认知的基础之上。我国有必要培育理性的民意,形成民意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5.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这个角度说,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应该是一致的、和谐的。然而,司法实务中偶尔却体现出另外一副图景。从刘涌案到邓玉娇案再到许霆案所体现出的所谓司法理性和据说的盲动民意之间的巨大张力充分凸显出现实的吊诡。一方面,司法应该是独立的,不受任何其他力量的干预,而另一方面,如果审判实践完全脱离群众,自说自话,那这样的司法必将是专断的、蛮横的,是无法体现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更别谈什么顺应法律及社会效果的统一了。所以,如何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及和谐关系,不仅是一个巨大的理论课题,更是一个现实中不得不处理好的实务问题。本期特别策划中的几篇文章从不同方向致力于寻找司法和民意的平衡,而最佳平衡点的出现当然需要理论和实务中的不断磨合,因此策划构建民意与司法的和谐不仅是一种探索,也是一种努力。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来,由于一系列案件的影响,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备受关注.在实践中,民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现代传媒技术的广泛运用,民意介入司法成为可能.这不可避免地使民意对司法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指出,如何正确地引导民意,使其对司法产生积极作用,最大可能地减少不利影响,使民意与司法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建立合理的法律机制,使司法以审慎的态度吸收正确有效、理性可行的民意,以期实现民意与司法的协调,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2012,(8):5-5
习惯于网上冲浪和发表意见的群体特征是相对固定的,能否代言社会各个阶层值得思考。而网意和民意不是简单的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网意是网络所表现出的民意,并不代表民意。因此,如果司法过程中将网意抬得过高,不利于审判的公正,甚至可能会使司法沦为网络时代“民意”的奴隶。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独立审判的原则深入人心,于是司法审判对民意的考量往往会陷入比较尴尬的局面.如果弃民意于不理,难免造成司法公信力的下降.如果为民意所左右,又必将扰乱司法程序公正,甚至违背法理,进而对司法实体公正造成伤害.本文先从李昌奎案谈起,再分析当今中国司法审判中民意考量的现实状况,结合法理主张司法审判中民意考量的作用不可小视,而同时又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将民意融合进司法审判,避免伪民意的掺杂.  相似文献   

19.
自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每一件刑事大案审判的背后都伴随着汹涌而来的民意表达,民意的理性监督,是司法赢得民众信任、从而真正走向独立的途径之一,然而互联网的虚拟性,以及媒体报道的煽动性,网民素质的参差不齐等因素,使得司法审判在接受民意监督的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现如今,在中国司法正处于转型期,司法尚难独立于权力,也难独立于民意,唯法律理性和唯民意喧嚣都应该是警惕的对象.  相似文献   

20.
民意并非一个法律术语,但当下却因为刘涌、许霆等案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汹涌的民意与现时的司法产生了冲突。那么,司法与民意的界限何在?司法到底应如何解读,如何应对民意?笔者以法社会学为视角,从民意的内涵入手,对民意介入司法的价值、潜在风险进行了解读。最后提出了民意介入司法的路径:司法的积极作为、民意的主动介入、民意的外部保障和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