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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在环境污染事故的催发下,环保法庭在贵阳、无锡等地首批成立,并在几年内相继审理了多起较有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大胆进行审判实践探索,在原告资格、环保专家陪审员、环境公益诉讼基金、裁判方式等方面均有所突破,这对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为正确认定环境诉讼中的证据和事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议建立专家陪审员参与环境案件审理的制度.环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较强,专家陪审员直接参加审理,能够弥补法官环境专业知识的不足,解决环境案件审理中的技术难题,这对科学认定案件事实、有效监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切实提升环境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借鉴知识产权审判与地...  相似文献   

3.
所谓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庭审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陪审制度存在于当代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当前西方各国普遍实行的陪审制度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模式。一种是英美的陪审制,其特点是将陪审员的工作和法官的工作分开,陪审员决定事实问题,如根据法庭上出示的全部证据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包括主持庭审并向陪审团解释有关的法律等。另一种是大陆法系的所谓“参审制”,专业法官和非专业法官一起审判,共同决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实际上属于参审制。  相似文献   

4.
陪审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应用,可以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的不足.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客观和科学.最大限度地实现陪审制有利于司法公正的价值。这一价值的实现过程必定是技术专家参审的过程,而现行的陪审制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具体要求,甚至在某些方面制约了专家陪审员的应用,从而影响了陪审制价值的实现.故有必要在级别、地域、管理和运行模式等方面完善专家陪审制。  相似文献   

5.
刘超 《河北法学》2012,30(6):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普遍忽视了法院/法官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认知与态度,当前法院与法官普遍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持有保守与拒绝的态度,其原因在于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存在缺陷:法律依据不足、专门环境诉讼机制缺位,法院排斥群体性诉讼,环保法庭的制度突破难以获得法官群体的广泛认同.因此,必须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构建系统的环境诉讼机制体系、进行专业培训和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等几个方面开发与重塑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  相似文献   

6.
杨馨馨 《法学论坛》2016,(6):140-147
调整陪审员参审职权,实行“法律审”与“事实审”的分离,使我国的陪审制度带有英美法系陪审团的色彩;“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对事实做出认定”,又保留了大陆法系参审模式的制度因素,成为两大法系的结合体.在对参审职权调整前后审理范围、职责权限、审判模式进行对比的基础上,分析职权调整后存在“共同认定”与“个人负责”、“自主表达观点”与“无独立事实认定权”、“防止误判救济”与“司法改革方向”等实践困惑.为使参审职权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运行更加科学、合理,建议在明确“法律审”与“事实审”范围界限的基础上,对“法官与陪审员共同进行事实认定”的内涵进行重新解读,借鉴日本“裁判员法”,提出建立相关事宜告知制度、增加陪审员数量、推行简易陪审、陪审更新等制度改进措施,以期解决陪审职权调整后陪审制度在实践运行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首批九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中的第一个案例,也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前具有创新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例。该案采取的诉前设立环保基金鼓励诉讼,诉中运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采用专家意见、环保专家担任陪审员、判决加大保护力度等措施,以及诉讼后执行中充分运用司法建议等法律手段、与行政机关沟通等一系列的创新手段和方法,对于其他环保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管辖法院、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关系、行政监管与公益诉讼的衔接、诉讼模式的选择、举证责任分担、责任承担方式、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款项的管理以及司法救助等都是审判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厘清这些有争议的问题有助于环境资源审判。  相似文献   

9.
中国陪审制度的理论反思和制度重构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姚莉 《法学家》2003,(6):128-136
陪审制度有助于使审判获得正当性,也是诉讼当事人基于其公民权利而获得的一种救济手段,并且在诉讼证明标准体系中构成一种判断手段.我国陪审制度应当按照从扩大陪审员在参审制中的决定权到具备条件时建立陪审团制度的思路,循序渐进地实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何进平 《法学》2013,(9):122-131
陪审制的政治功能只能依赖于其司法功能的有效运行才能发挥出来。司法潜规则有效地抑制了人民陪审员审判职能的发挥,使我国陪审制的形式意义大于实际作用,"陪而不审"成为一种常态。司法潜规则追求审判的准确性来表达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集中于维护法官审判权;人民陪审员以公民参与审判的方式来体现司法的公正性,"着力点"是分割法官审判权。两种着力点呈现出两种不同层面的价值体系,在信任缺失的社会人文环境下,人民陪审员的象征价值成为了公众可以接受的司法状态。消解司法潜规则,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有效方法,是重新设计陪审员选任方式,缩小陪审案件的范围,明确陪审案件中法官的责任标准,规制陪审员的合议细则,划分陪审员票权比重。  相似文献   

11.
陪审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应用,可以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的不足,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客观和科学,最大限度地实现陪审制有利于司法公正的价值。这一价值的实现过程必定是技术专家参审的过程,而现行的陪审制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具体要求,甚至在某些方面制约了专家陪审员的应用,从而影响了陪审制价值的实现,故有必要在级别、地域、管理和运行模式等方面完善专家陪审制。  相似文献   

12.
刑事裁判权的主体是裁判机关,但其又依靠具体裁判组织行使职权。我国法院与裁判组织设置方面存在法院地方化、审判委员会裁判案件、陪审员虚置等问题,笔者提出的完善建议是:1.将法院的人事权和财政权收归法院系统,依据司法管区设置地方法院;2.调整审判委员会职权,取消其裁判重大疑难案件的权力,并建立同级法官会审制度;3.陪审员应当有权参与庭前审查工作,并针对部分案件设立陪审团制,使其与原来的参审制形成优势互补。  相似文献   

13.
加强环境资源的审判工作,推进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全面生态文明制度的必行之路,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设立是环境司法从理论到实践所迈出的重要一步。环境司法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和完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环境司法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制度和环境诉讼机制。环境公益诉讼要合理认定公益诉讼主体,降低诉讼门槛,合理确定环境公益诉讼的责任承担方式,并加强环境司法的教育宣传工作。  相似文献   

14.
美国司法与传媒关系走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世纪70年代后半期以来,美国新闻媒体与司法界的关系表现出新的走向:1.法官限制传媒的诸如延期审理、更换审判地点、筛选陪审员、隔离陪审员等措施,在实践中和理论上均处于困境之中。2.法官对传媒的限制性命令制度和惩罚制度实际上已不再起作用。3.法官将对传媒的直接限制转移到对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限制即间接限制上。4.法庭对传媒逐渐开放。5.法官、新闻媒体与律师走向合作。  相似文献   

15.
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永安 《中国法学》2012,(3):147-159
以陪审员与法官"同职同权同责"为基轴设计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脱离了传统城乡二元社会正在转型的现实背景,不可避免地将改革导向"精英化",并难以避免各种异化现象发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必须与二元转型社会结构相适应,以陪审员与法官分职分权为基础,构造参审制与陪审制结合、平民陪审与专家陪审共存、常识判断与专业判断并行的陪审制度二元结构体系。在以平民陪审践行司法大众化的同时,也可以以专家陪审补足法官职业化不足的缺失,以有效提升司法的品质。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纠纷,各地法院纷纷成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组织,探索环境审判新机制.然而,环保法庭自设立以来,一直面临“无案可审”的尴尬境地,其中受案范围过窄且缺乏统一性规范是导致这一症结的重要原因,受案范围问题关系到专门环境审判机构的生命力,因此应当加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统一规范并合理拓宽环保法庭的受案范围,在界定我国环保法庭受案范围时可以考虑包含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包括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因环境损害引起的私权诉讼案件、环境刑事诉讼案件、环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相似文献   

17.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尚处“同职同权”与“分职分权”并存的二元模式,未来发展方向将是完全过渡至“分职分权”模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根基。陪审员发表法律意见,有利于在司法裁判中引入社会观念,实现司法民主、监督司法公正、促进法官说理。为更好地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中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后续改革在遵循“分职分权”方向的同时,应保留人民陪审员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具体而言,应明确陪审员参加法庭审判的案件标准,以必要的法官指示提升陪审员参审质量,保证陪审员意见在判决中得到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贵州、江苏、云南等省相继设立环保法庭,初步建立了环境司法审判机制,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我国目前仍缺乏一个系统而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尤其是如何明确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9.
当今是个科技迅猛发展的社会,科学技术与各行各业紧密相连,使得涉及专门性问题的复杂纠纷越来越多,尤其是涉及海洋、航运的海事专门审判更是迫切需要专家参与其中解决专门性问题。而具有丰富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英美法下专家证人制度为我们解决海事诉讼中专门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途径。本文在分析英美法下专家证人制度优点与弊端的前提下,根据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置思路,结合海事审判特点,提出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海事审判专家陪审员制度。从建立海事审判专家陪审员制度必要性入手,着重就海事审判专家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范围、选任方式、专家陪审员的确定方法及报酬提出了解决思路,以期对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海事审判专家陪审员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伴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公诉化趋势在理论上的完善与实践中的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模式出现了非诉化与职权化的倾向。鉴于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以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审判的主体,以现有的的民事程序作为审判构架,二者关系如何相互调整,以实现顺利衔接,是公益诉讼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比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以对抗式审判模式作为主要的改革方向,“公诉”特性相对较弱的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适用对抗式审判模式方面,理应存在更大空间。在对抗式审判模式的语境下,法官消极是作为其裁判中立的表像,诉讼力量平衡以求程序公正是其核心的追求,因而此处强调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的对抗式审判模式,与检察机关对检察权能的强化发展并不矛盾。同时由于检察机关的特点,反而可以使对抗式审判模式的缺陷在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治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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