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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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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本违约制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规定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CISG关于根本违约制度的规定过于概括和模糊,其规定的三个标准需作进一步分析,以明确具体案件中根本违约制度的认定标准和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2.
张莹 《法制与社会》2014,(16):31-32
近年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所确立的预期违约制度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其具体规定以及该制度引入之初的利益博弈,将CISG预期违约制度与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进行对比,分析CISG预期违约制度的进步之处。  相似文献   

3.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预期违约是一个重要的现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根本违约和预期非根本违约,并确定了认定预期违约的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规定了对预期违约的救济措施。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有些不同,在分析比较这些不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建议,一是规定后履行方及同时履行方在对方预期违反合同时的中止履行权,二是区分明示与默示的预期违约,并规定各自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4.
根本违约制度是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中最根本的条款时,就可能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要求通过解除合同或者交付替代物的方式来获得救济,交付替代物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有相应的规定。构成根本违约是交付替代物得以执行的前提,当违约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并且是能够预知的情况下,即构成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中应该引入和吸收根本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CISG)二者都相应吸收了英美法系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并有所发展.通过比较研究,可对《合同法》与CISG中的该项制度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的缺陷及进一步改善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宽限期解约制度引入国际货物销售领域,为迟延履行的违约救济方式之一。我国《合同法》也有此制度的规定。本文从介绍宽限期解约制度的内涵、目的意义与功能入手,重点就CISG与我国《合同法》有关此制度的不同规定作比较剖析,并且对该制度存在争议性的个别问题进行探讨,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使之与国际法律制度接轨。  相似文献   

7.
无论在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合同法中,签署合同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则有权要求其赔偿违约导致的相应损失。赔偿损失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手段,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后简称CISG)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项常用法律,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此项规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损害赔偿之范围难以确定。本文旨在通过分析CISG第74条对于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案例,试为CISG下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划清明确的界限,供国际贸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8.
莫万友 《时代法学》2014,(2):103-108
CISG、UPICC和PECL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的重要成果,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违约损害赔偿制度方面,三者作出详尽的规定,统一化程度较高,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在实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具体规定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CISG、UPICC和PECL中有关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合理规定,对完善我国《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是CISG给予守约方的核心救济手段之一。然而基于CISG本身协调两大法系分歧的出发点,公约对于宣告合同无效的性质、根本违约的认定以及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等均未进行细致的规定。本文希从CISG条文本身出发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探究。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风险转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下称公约)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共有五个条文(第66条-第70条),确立了公约关于国际货物销售风险转移的基本制度。风险转移问题被认为是海牙《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公约》(下称ULIS)起草者们遇到的需要“最为严肃对待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对宣告合同无效(以下称解除)制度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要求结合其他条款如根本违约宽限期程序等才能适用,本文以平衡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鼓励当事人应依诚实信用及平等互利原则解除合同双方义务为目的,笔者就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宣告无效的成就要件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2.
本分比较分析了中国合同法和CISG、PICC中关于预期违约制度,并提出了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应加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期违约是英美合同法上的特有制度。由于该制度基于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对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因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其作出了规定,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本文分析了公约的规定,将公约与英美法的预期违约进行了比较,并阐述了它们对完善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4.
周新军 《河北法学》2004,22(7):52-56
根本违约是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正式确立的一种违约形式,通过分析其与英美法系违约形态的渊源,指出它有一个从依条款的重要性为标准到依后果的严重程度为标准的历史演变过程,并对其与大陆法系的相关违约形态的差异进行了辩证分析。  相似文献   

15.
本文将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第75条的规定研究公约规定的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合同被宣告无效后的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6.
陈佳 《行政法制》2005,(4):23-25
一、国际公约中的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的概念最先出现在国际性公约中,是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订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该公约规定:“为本公约的目的,如果违约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一个与另一方同等资格的通情达理的人如预见到其违约及后果将不会订立合同,该违约即为根本违约。”此概念把违约的后果作为判断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实际后果,法院在判断违约后果是否严重时必须去设想当一个合理的人预见到该违约后在主观上是否仍然愿意订立合同。  相似文献   

17.
根本违约制度对促进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公平化,保障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本违约制度与当今社会法律所追求的公平、合同自由、安全等方面的价值密切相关,也具有追求经济效益的合理性。本文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对象,试对这一制度进行经济分析,探讨其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8.
传统理论认为,违反合同明确规定的给付义务才可以构成根本违约,违反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根本违约。但是,当今社会,交易的方式和内容越来越复杂,特别是国际货物的买卖中已经出现了违反附随义务导致根本违约的案例附随义务导致根本违约的理论有必要引起学界的重视。  相似文献   

19.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期违约制度是合同法上违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英美法系一项独创制度。《公约》吸纳了英美法系的该项理论,但又有所发展。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英美法、《公约》中预期违约制度的构成条件及救济措施的考察,分析其规定的优劣,以期在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找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的好办法,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作为买卖合同的两种形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存在着许多共识。但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鲜明的涉外性,导致了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和显著不同。本文试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以下简称CISG)与我国《合同法》为出发点,通过制度的比较,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并提出完善我国合同法的相关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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